同年5月1日,上海版《新民報》創刊,其發刊詞的政治態度比南京版更鮮明地左傾,明確表示“我們願意忠於國,忠於民,但是堅決不效忠於任何政治集團”,“我們相信一張報紙必須配合時代的要求,始有其存在的意義”。④
二、政府與新聞界
抗戰勝利後,國內報業迅速得到恢複和發展,除複刊的報紙外,還有大量新報刊創辦,但這個短暫的繁榮很快隨著國內局勢的變化而結束。隨著國內局勢日趨惡化,國共兩黨在新聞宣傳領域有形無形的鬥爭日益激烈,政府與新聞界的關係也日趨緊張。隨著人民革命戰爭的勝利推進及共產黨通過各種方式對國統區新聞界的影響,新聞界整體輿論逐漸呈現出較為鮮明的傾向,南京國民政府在前線戰場和新聞輿論戰場上都陷入困境。
1.基本情形
1945年9月,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頒布《管理收複區報紙通訊社雜誌電影廣播事業暫行辦法》,規定“敵偽機關或私人經營之報紙、通訊社、雜誌及電影製片、廣播事業一律查封,其財產由宣傳部會同當地政府接收管理”。隨後,國民黨“收複區全國性事業委員會”又擬定了《廣播事業接收三原則》,根據這個法令,原淪陷區的敵偽的報館、電台、通訊社等各類新聞機構,全部成為國民黨的囊中之物。這個時期政府的報業、廣播體係與民間媒介都在迅速恢複中。
同年9月,南京《中央日報》複刊,至1946年5月國民黨政府宣布“還都”時,國民黨已經在接收敵偽新聞機構的基礎上,重建起一個較戰前更為龐大的國民黨新聞事業網。以報紙為例,國民黨中央直接主辦的報紙即中央直轄黨報發展到23家,總發行數約45萬份;省級黨部主辦的報紙27家,總發行數14萬份。此外,國民黨人士主辦的準黨報、縣市級黨報主辦的地方黨報以及國民黨軍方主辦的報紙,也為數眾多。① 1946年初,國民黨利用加入官股的方式改造被定為“戰時附逆”的《申報》、《新聞報》,改選兩報董事會,重新設置報社負責人員,使這兩張曆史悠長、具有全國影響的純民營大報被納入國民黨所掌控的新聞體係之內,性質發生完全改變,政府新聞係統的實力無形增加。但與此同時,部分民間報紙如《新民報》、《大公報》等仍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國內戰爭爆發後,國內新聞界也隨著政治局勢、經濟狀況的變動而發生著變化。當時政府財政政策調控不力,國內通貨膨脹急遽上升,民眾生活陷入困境,反戰、反饑餓、反迫害等運動日益高漲,新聞界和普通民眾對國民黨統治的不滿之聲頻頻出現在報刊上,成為南京政府失去民心的重要表征。
居於不同立場,兩岸學者對這段時期新聞界的評價呈現明顯的差異。部分台灣學者批評這個時期的記者存在諸多缺失:第一,無超然獨立的認識與風格,他們認為,這個時期的新聞界多人雲亦雲、隨聲附和,而一般年輕的新聞從業員多以“左傾”為前進,以攻擊政府為風尚,忘卻公正;第二,“不能自向國家負責”,他們提出,雖然新聞界對國家不當之舉措,自應站在輿論立場予以批評,但也應顧及國家利益,當時的新聞記者卻很少能做到這一點;第三,忽視法律及道德上的責任,他們指出,新聞自由為報人所應爭取,但自由應在法律範圍以內,切不可任意誹謗,切忌造謠,影響他人蒙受名譽上的損害,但有記者發布不實損人名譽新聞,好像無所謂;第四,“未能對社會負責”,許多報紙均盡量刊載黃色新聞,不顧及由之促進社會罪惡的產生。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