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群眾監督
權力來自人民,就必須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是社會進步的主體力量,是戰勝腐敗的社會基礎,群眾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作用是任何其他監督形式所不可取代的。如果說專門監督和司法監督是以權力監督權力的話,那麼群眾監督則是以權利監督權力。強化紀委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加強內部專門機構如監察審計等的監督效能,對於加強黨內監督是非常必要的。但僅僅靠這一個辦法是不夠的,還需要通過發展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重視“以權利製約權力”。因為,權力的正確行使,離不開監督的有效製衡;監督的及時有效,離不開民主的發展和完善。而黨員民主權利的充分體現和保障,則是強化監督和發展民主最為重要的基礎。要做到以權利監督權力,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
首先,要健全有利於教職工群眾監督的製度。即要有製度設計,為職工群眾參與監督提供切實可行的渠道,例如群眾要真正有選舉權、質詢權、批評權、檢舉權、彈劾權,要政務公開等。強化群眾民主監督,就必須認真貫徹落實《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堅持完善黨內民主和監督機製,保障黨員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堅持完善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製度。健全完善學校工會、共青團、教代會、學術委員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成員、離退休幹部、特邀監督(察)員等實施監督的機製。高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廣大教職工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主要形式,更是群眾監督的主要表現形式。高校要按教代會工作規程,使教職工充分行使評議監督權。
其次,要建立群眾參與的監督機製,創設有利於群眾監督的氛圍。必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監督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的權利,建立健全群眾對幹部管理監督的參與機製。對於高校來說,就是要讓廣大教職員工對搞特權和腐敗的人有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的權利,這是防止和克服腐敗的最有力的保障。特別要強調的是,高校的老師和學生平時與學校領導、機關接觸不多,對情況不太了解,為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學校應通過不同的途徑和方法,將人事、財務、招生、分配、基建招標等方麵的政策和情況進行公示,製定校務公開製度和實施細則,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擴大群眾的知情權,杜絕個人行為和“暗箱”操作。隻有從製度上、體製上創造有利於人民群眾監督的條件,才能加大人民群眾監督的力度。
再次,要擴大群眾監督範圍,加大人民群眾監督的力度。一是要讓人民群眾有決定權,真正當家做主,具有能決定幹部升遷的權力,解決權力主體對上負責對下不負責的問題。二是要讓人民群眾有知情權。權力的運行讓人民知道,要人民監督,這就要求政務透明,政務公開;班子成員和領導幹部向教代會述職述廉。三是要改革舉報製度,拓寬群眾監督的渠道如舉報、信訪、控訴、民主評議等,要真正發揮千萬隻眼睛監督權力主體的問題。要依靠群眾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監督,提高和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對涉及群眾利益的敏感問題和重大改革事項必須經群眾討論。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程序和標準進行,防止暗箱操作,防止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以權謀私。
5.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輿論監督是群眾監督的重要形式和基本手段,對於加強幹部監督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內監督條例》已將輿論監督作為一種黨內監督製度規定下來,對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正確對待並接受輿論監督,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應當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聽取意見,推動和改進工作。”一些搞不正之風的人不怕通報,就怕見報,就足以說明輿論監督的威力。隨著輿論監督越來越公開、透明,這種“第四權力”的公正性越來越得到公眾的認可。因此,我們應當以新聞報道、調查、評論等方式,將各級領導幹部置於新聞媒體的監督之下,利用現代新聞輿論媒體進行輿論監督,具有傳播迅速、覆蓋麵廣、威懾力大等特點,發揮好校報、校園廣播、校園網絡等輿論監督作用,大力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功能,大力宣傳堅持真理、敢於監督的先進典型,追蹤監督重大案例的查處情況,在全黨全社會形成監督風氣,有力地遏製住高校腐敗現象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