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創新反腐體製建設和諧校園(9)(1 / 3)

項目廉政保證金的設立,目的是為了督促施工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學校有關人員送禮金、有價證券;不得請吃、請喝、請旅遊、請釣魚或安排高檔消費娛樂活動;不得為其裝修住房或利用其婚、喪、喜慶活動或逢年過節之機變相行賄;不得向學院有關人員支付勞務費、介紹費等。

3.健全簽訂廉政責任書和廉潔行為承諾書製度

這一製度內容包括領導幹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承諾書》和基建(維修)工程項目承包商《廉政承諾書》。比如,某高校通過公開招標後,甲公司中標,那麼,甲公司及高校的基建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都應該與學校的監察部門分別簽訂《廉政責任承諾書》,如果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基建管理部門有隨意調整、增減建設項目和超預算開支項目資金,接受施工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方的禮金、有價證券或其他高檔物品;占用其通信、交通工具;向其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請吃、請釣和高消費娛樂活動;推薦介紹子女、親朋好友或上級、下屬參與該項目的分包或設備材料的供應等行為者,就必須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進行紀律追究,將不良行為記錄在個人誠信檔案或廉政檔案,扣留廉政保證金,直至受到法律的製裁。而另一方麵,如果甲公司因想調整、增減建設項目和超預算開支時,采取各種形式的行賄行為等,亦要受到相應的處置,如扣減廉政保證金等。

為了切實保障廉政合同書的管理,進一步發揮廉政合同書的作用,保證《廉政合同》的嚴肅性和可操作性,高校應該將廉政保證金與質量保證金捆綁實施,作為工程建設中對《廉政合同》執行情況的經濟擔保。

三、創新反腐模式

(一)創新監督體製,強化權力監督機製

1.創新同級監督

目前,黨內監督體製的改革特別是紀委如何做好同級監督,在如何處理黨委與紀委的關係上,大致可以有以下三種模式:一是“垂直領導模式”。即省以下(含省)紀委由上級紀委垂直領導,由中央紀委統一領導,與地方完全獨立,類似銀行、海關、國稅、商檢等係統。二是“平行模式”。也是列寧最早創立的黨內監督領導體製,即將各級紀委與同級黨委平行設置,都由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黨的代表大會負責。紀委委員和黨委委員之間不相互兼職,紀委和黨委如有不同意見,可以把問題提交紀委和黨委的聯席會議或黨的代表大會解決。三是“新雙重領導模式”。這種模式與現有的雙重領導模式稍有不同,即紀委由原來的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主要實行業務領導的模式改為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同級黨委領導為輔,特別是下級紀委的幹部人事均由上級紀委提名和任命,相當於現在實行的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國土資源、工商、質檢、藥檢等部門,類似於目前紀委對派駐(出)紀檢機構的模式。

在目前情況下,比較可行的還是第三種模式。即“新雙重領導模式”。這種模式由於它既與黨的民主集中製相一致,都在黨的統一領導之下;又不需要對黨的領導體製作很大的改變和調整,可行性強。盡管它看起來與原來的“雙重領導模式”變化不大,但實際上卻加強了紀委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這也正是中央紀委在中央機關部分實行試點的模式。這種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同級黨委領導為輔,特別是幹部人事關係全部上收上級紀委,必將對紀委的監督行為和理念產生很大的影響。省級組織部門和教育管理部門也可以對高校的紀委管理模式進行試點。

2.強化異體監督

自我監督(同體監督或內部監督)是我國目前權力監督的主要形式,盡管它可以較集中地、有力地、自上而下地糾正某些偏差和失誤,但是它基本上是一種封閉式的單項的監督體係。這種傳統的監督體係在運行中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是服務與監督合二為一,管理部門既承擔著很大部分的服務職能,又要實施監督,自己監督自己,難免就會出現監督不力的現象。二是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存在於同一體內,有明確的利害關係,不能有效發揮監督的作用。同體監督的局限性產生了“同”,因為“同”,監督就難以進行。在這種監督中,監督主體與監督客體利益相關,甚至形成相互包庇的關係網,使監督流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