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是對外直接投資的行為主體,是經濟全球化的重要推動力量。20世紀90年代以後,跨國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數量大幅度增加。20世紀90年代初期,全球範圍跨國公司母公司數為3.7萬家,所屬國外分支機構為24萬家。到2000年,全球跨國公司母公司總數已達到6萬多家,擁有80多萬家國外分支機構。另外,以跨國公司為主體的全球化生產與銷售規模空前擴大。1992年跨國公司在國外的銷售額約為5.5萬億美元,而到1998年已超過11萬億美元,大大超過同期全世界商品和勞務出口總額。1999年,跨國公司海外附屬企業的貨物和服務的銷售額為135640億美元,超過同年世界貨物和非要素服務出口規模(68920億美元)。
(4)區域一體化組織大發展,加速了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經濟領域出現的一個新現象,通常是指一些地緣鄰近的國家或地區,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了謀求本地區的共同利益聯合起來,在彼此自願地約束自己的部分經濟主權甚至相互對等地分享或讓渡部分國家主權的條件下,通過簽訂協議、規章組建國際調節組織和實體,使部分或全部生產要素在成員國間自由流動,使資源在成員國內得以優化配置,實現產業互補和共同經濟繁榮的過程。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首先出現於西歐,即1958年1月1日建立的歐洲經濟共同體。其後拉丁美洲、非洲、北美、亞洲和大洋洲相繼出現了不同類型和不同規模的區域性經濟一體化組織。截至2000年5月1日,在關貿總協定及世界貿易組織登記的區域性協定達120個,其中70%是1990年以後登記的。
從表麵上看,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有悖於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損害了世界經濟的整體性,但從本質上講,區域經濟一體化是世界經濟走向經濟一體化的過渡步驟和形式,也是推動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力量。
(5)國際組織大發展,國際經濟規則不斷擴展和完善。一般而言,主權國家的出現和對跨國界交往的製度化需求是現代意義上國際組織出現的基本前提。真正意義上的國際組織主要是19世紀世界經濟和國際政治發展的產物,它最初出現於經濟領域,嚴格意義上的政治性國際組織的出現始於20世紀之初。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組織迅速發展,尤其是在經濟和政治領域國際組織的發展更加引人注目。1956年,國際組織的總數增加到1117個,政府間國際組織增加到132個。進入20世紀90年代,國際組織進一步增至28200個(1991年),政府間國際組織則增至3569個,全球最大的國際組織——聯合國已使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成為其成員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來的經濟全球化是“有組織的”。
隨著國際組織不斷發展,作用日益增強,人們難以想象如果沒有國際組織的存在,國際社會將如何維持和運轉,如何保持基本的穩定和秩序。因為人類社會要建立一個和平、正義、和諧的國際秩序,單純依靠傳統的雙邊和多邊外交,甚至大國的霸權已經不能奏效,各國必須用超越國界的眼光、在全球的範圍內進行合作和協調。按美國學者本尼特的說法,“隻要沒有一種既不同於主權國家、又擁有權力或手段,作出或實施能夠影響大多數國家決定的機構,那麼世界上許多問題都不能得到有效處理”。隻有國際組織的參與和主持,當今世界的全球性、區域性乃至雙邊和多邊重大問題才能得到妥善的處理和解決。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來,全球範圍的經濟規則或製度的創新與建設有了長足進展,全球範圍的製度創新與變革為貿易自由化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提供了製度框架。20世紀末以來經濟全球化進程正在加速,盡管製度供給無法滿足製度需求,但經濟全球化正在伴隨國際組織和世界規則體係的創新而加深。當然國際組織和世界規則體係也將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而發展並逐步健全,這是顯而易見的。
(6)市場經濟成為涵蓋整個世界的經濟體製。冷戰結束後,市場經濟體係的形成構成了全球範圍製度變革的主要內容,使製度對抗得到緩和,市場經濟體製成為涵蓋世界的共同體製,推動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由於各種類型國家都普遍地對各自的經濟體製進行程度不同的創新、改革乃至重新選擇,各種不同製度國家都在進行著以市場經濟為取向的改革,放鬆政府的經濟幹預、加強對外開放等措施,這些標誌著經濟全球化時代的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