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惡魔的盛宴(1 / 3)

方木醒來的時候,已經在醫院裏了。

那天晚上的遭遇讓方木顱骨骨折加踝骨骨折,身上還有部分地方燒傷。入院的第二天,他是在時而清醒,時而昏迷的情況下向邢至森斷斷續續的講述了當晚的所有事情。

從早到晚都有兩個麵色陰沉的警察在病房門口呆著。來探視的邢至森也毫不避諱地說,警方已經把方木當作了重大犯罪嫌疑人來調查,方木提到的那把大號軍刀,在現場沒有找到。

所有的人都死了,隻有你還活著,原因不言而喻。

一天深夜,方木突然驚醒了。

病房裏滿是嗆人的煙霧,門外隱隱可見閃動的火光。

著火了。

方木想大聲喊,可是卻怎麼也發不出聲音來。

他拚命想坐起來,身體卻不聽使喚。

掙紮中,方木突然認出上麵是熟悉的老五的床板。

我在352寢室中。

門被輕輕的推動了。

先是一支被燒焦的、皮開肉綻的手,然後是一個焦黑的身體,已辨不清五官的臉。

胖胖的,是祝老四。

他走到方木的床前,默默的站住。

接下來是被燒得隻剩下短短一截的王建、麵龐破碎不堪的孫梅。

然後是一個穿著白袍的女孩,手裏捧著自己長發飄飄的頭顱。

方木驚恐的張大嘴巴。

你們…

死去的人們安靜的站成一排,默默地看著床上的方木。

那些目光仿佛一張網,緊緊箍在方木的身上。

網越收越緊,方木感覺呼吸越來越困難。

不要,放開我。

其實你和我一樣。一個聲音在耳邊響起。

方木猛地扭過頭去,吳涵躺在自己身邊,眼睛隻剩下兩個空空的血洞,嘴唇已經沒了,粘連著血肉的牙齒蠕動著。

其實,你和我一樣。

不————

方木的身體在床上痛苦的弓起,雙手死死地抓住床單,口中模糊不清的呻吟著。

在床邊坐著的媽媽一躍而起,拚命按住方木的身體。

“別怕別怕,沒事的,媽媽在這裏。”

方木的眼睛猛地睜開,下午的陽光一下子刺進來,他忍不住又閉上雙眼,眼淚順著臉頰肆意流淌。

是夢。他一下子放鬆下來。

門被撞開了,外麵守候的兩個警察衝了進來。後麵還跟著邢至森。

“你們要幹什麼!”披頭散發的媽媽爆發了,“你們把孩子抓走吧,判他死刑吧!”

她撲向其中一個警察,在他的胸前死命地捶著。

警察尷尬的抓住她的手,把她輕輕的推開。

媽媽掙紮了幾下,感覺到自己也沒有力氣了,就放開手,趴在床邊大聲的抽泣。

邢至森對兩個警察低聲說了幾句話,那兩個警察連連點頭,最後說了句“邢隊長我們走了”就離開了病房。

邢至森走到床邊,俯身拍拍媽媽的肩膀,“大姐,您別這樣,方木沒事,我們已經排除對他的懷疑了。”

“真的?”媽媽抬起滿是淚痕的臉,“凶手已經抓住了?”

“沒有。不過,已經搞清楚了,跟方木沒關係。”邢至森抓起搭在床頭的毛巾,“快擦擦臉吧,瞧您,都成什麼樣了。”

媽媽吸著鼻子,不好意思地抓過毛巾。

“我去洗洗臉。”她不放心的看著方木。

“沒事,您去吧,我在這裏照看他。再說,”邢至森轉過頭看著躺在床上的方木,“您的兒子是一個意誌堅強的人。”

媽媽的眼睛裏浮現出驕傲的神色,仿佛在說“那當然”,她攏攏頭發,轉身出去了。

邢至森在床邊坐下,手搭在被子上。

“怎麼樣?”

“還好。”隔了好久,方木才回答。

他的眼睛始終看著天花板,頭和腳踝在隱隱作痛。

他的眼神空洞落寞,裏麵透著無以名狀的恐懼。邢至森輕輕的歎了口氣,他把臉埋在手掌裏,用力地搓了一把臉。

“我們已經排除了你的嫌疑。”

“晤。”

方木的冷淡,讓邢至森有些無所適從。他從口袋裏拿出一盒煙,抽出一支叼在嘴上,想了想,又插進煙盒中。

“你是不是還在埋怨我?”他試探著問。

方木毫無反應。

“我是想對你說對不起的,那晚我在郊區…”

“我沒有埋怨你,我沒有埋怨任何人。”方木突然開口了。

是的。我沒有理由埋怨任何人。

是我發現了借書卡。是我沒有及時趕回學校。一切都已經來不及。

邢至森低下頭。

兩個人沉默的坐了一會。媽媽回到病房,看到屋裏的情景,又退了出去。

邢至森又歎了口氣,開始在提包內摸索,須臾,他把幾樣東西放在床頭。

“我們在孫梅家裏發現了這個。”

方木第一次扭過頭來,那是三個硬皮的筆記本,其中一個質地精良,價值不菲,另外兩個是十分普通的便宜貨。

“這是什麼?”

“孫梅的日記。在這裏我們發現了一些重要的證據,所以,排除了你的嫌疑。”

邢至森看到方木目不轉睛的看著日記本,輕輕笑了笑。

“想看看麼?”

方木把目光從筆記本上轉移到邢至森臉上,雖然沒有說話,但是邢至森從那目光中看到了曾經熟悉的東西。

堅強與狂熱。

“你看看吧,不過要保管好。”邢至森站起身來,衝他擠擠眼睛,“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違犯紀律了。再說,”他頓了一下,“你有權知道真相。”

他把手放在方木頭上,他的手厚重有力。

“方木,”他盯著方木的眼睛,“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你始終比我想象的要堅強,別讓我失望。”

說完,他就拉開門走了出去。

第一本日記。

1998年7月14日,晴。

今天是克儉的忌日。心情不好。

上午請了假,帶著凡凡給她爸爸掃墓。給她穿上了他最喜歡的那件小花格裙子。當時好貴呦,要一百多塊錢,可是克儉毫不猶豫地買下來了。

這一幕,好像就發生在昨天似的。

凡凡已經8歲了,裙子有點小,撐在身上緊繃繃的。

凡凡很聽話,一句話也沒有說,還早早的幫我收拾好東西。

孩子長大了,不像前兩年,掃墓的時候像春遊一樣,隻顧自己東跑西跑的玩。今天不僅很安靜,還給爸爸磕了兩個頭。

…………1998年7月29日,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