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古羅馬文化(2 / 3)

1.西塞羅的折衷主義

共和末期,羅馬人繼承希臘哲學的可取之處,將希臘各種唯心主義哲學思想揉合在一起,形成折衷主義,西塞羅便是其典型代表。

西塞羅的《論老年》西塞羅的哲學著作主要有《論善與惡的意義》《論神的本性》《論友誼》等。西塞羅主張順乎自然,節製欲望。西塞羅在哲學上的最大貢獻在於:他以生動的拉丁語言將希臘哲學通俗化,從而便利了羅馬人對希臘哲學的了解,促進了羅馬自身哲學的發展。他的作品也成為人們研究希臘哲學思想的重要文獻資料。

2.唯物論的代表盧克萊修

共和末期,羅馬唯物論哲學家的代表人物是盧克萊修(約公元前99~55年)。他在唯物主義哲學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馬克思稱他是一位“真正羅馬的史詩詩人”,因為他以“朝氣蓬勃、吒叱風雲”的勇氣,“歌頌了羅馬的精神實體”。盧克萊修善於將深奧的哲理化為優美的詩句,因此他的詩是一種哲理詩。《物性論》是他留世的惟一著作。《物性論》是我們了解古代原子唯物論思想的惟一係統著作,它對近代唯物主義和自然科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物性論》插圖盧克萊修繼承了古希臘唯物主義哲學家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的學說,但他又不像西塞羅那樣注重哲學的實用性,滿足於向羅馬人介紹希臘人的哲學思想,而是在繼承的基礎上有所發展和創新。他強調指出:物質是永恒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由神的意誌從無中產生出來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消失為無。盡管萬物有生滅之變,但作為萬物之始基的物質則是永恒的。由此,盧克萊修得出結論:萬物的終極本原是構成世界萬物基礎的原子和虛空。

從原子論出發,盧克萊修進一步闡明了自己的無神論思想。他認為,靈魂和精神都是物質,井由極其微小的原子所構成。精神的所在地是胸的中央,靈魂則分布於全身。靈魂依賴於肉體而存在,並以肉體作為自己的樞紐,隨著肉體的消失,靈魂也將消失,絕對不會存在不朽的靈魂。因此,那些所謂靈魂不死的學說實在是荒誕可笑的。由這種無神論觀點出發,盧克萊修對宜揚靈魂不死的宗教迷信思想進行了猛烈的抨擊。他深信宗教在慫恿人們去幹邪惡的勾當,使人們陷入那種對死亡和永久懲罰的可怕的憂慮。因此是迷信和宗教導致了人們心理上的沉重負擔,是使人們貧困和犯罪的根源。盧克萊修的觀點動搖了人們對上帝的信仰和崇拜,體現了其無神論者的戰鬥精神。

在社會曆史觀上,盧克萊修提出了一種進化的觀點。他認為,人類社會是發展變化的,地球上最先出現植物,然後才有動物和人類。人類早期也和動物一樣,過著野蠻的生活。經過漫長的歲月,人類才逐漸學會用火,製造工具,進入文明時代。再以後,家庭、私有製、國家、法律先後產生。由於他將人類社會的發展與生產工具、物質條件的變革聯係起來,因此其社會曆史觀無疑具有唯物主義曆史觀的萌芽。他的著作對以後唯物主義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是西歐文藝複興時代反教會鬥爭的有力武器。

3.“羅馬的伏爾泰”——盧西安

盧西安(約公元120~190年)是古羅馬優秀的思想家、傑出的無神論者。他出生於幼發拉底河畔薩莫薩特城一個手工業者家庭。先後當過律師、演說術教師。公元165年,盧西安定居雅典,開始致力於哲學和文學。這一時期也是他創作的成熟時期,他用對話、論文等不同體截寫了一係列涉及社會生活、哲學流派、宗教信仰、倫理道德等方麵的作品,對當時的社會問題和思想流派持批判態度。他的著作流傳下來的有84篇,主要作品有《神的對話》、《佩雷格林之死》、《悲慘的朱庇特》、《渡口》等。

盧西安的作品直接地反映了當時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觸及了安東尼王翰時代精神和宗教生活的所有重大問題,成功地塑造了羅馬帝國形形色色思想家的典型形象,並且非常及時,因此不少著名資產階級學者稱他為古代的“新聞記者”和“時事評論家”。

哲學家講學盧西安的唯物論和無神論思想不僅沉重打擊了唯心主義和宗教迷信,而且對後來西歐文藝複興和近代一些無神論思想家都產生過很大的影響。盧西安作品的文風清新坦誠,語言生動詼諧,戲謔諷刺入木三分,在古代作家中可謂獨樹一幟。因此,他的作品對後世有巨大影響。基督教嚴厲譴責他,認為這位無神論者應和魔鬼一道在地獄中永受懲罰。而著名的人文主義者伊拉斯莫則處處模仿他,恩格斯更是稱讚他是“古希臘羅馬時代的伏爾泰”。

4.皇帝的老師——埃比克泰德

埃比克泰德(公元55~135年)是出生於小亞細亞的希拉波利的希臘人。早年曾淪為奴隸,後來隨主人、尼祿皇帝的寵臣埃巴弗狄特來到羅馬學習哲學,在這裏獲釋成為自由民。此後曾擔任過尼祿的侍從,並在羅馬講學。圖密善即位後,大肆驅逐哲學家,埃比克泰德與其他哲學家一起被迫遷居到希臘半島伊庇魯斯的尼科波利,在那裏繼續從事哲學教學與研究,直到去世。他的學生眾多,羅馬帝國後來的皇帝哈德良、馬可·奧裏略都曾經做過他的學生。他的著作為《言談集》,題為《手冊》的格言集是學生根據他的講課提綱整理而成。

埃比克泰德將倫理道德作為自己從事哲學研究的主題。他堅持認為討論世界究竟是怎樣構成這樣的問題,既無必要又不重要。因為不管世界是原子構成的或者是由水和土構成的,這都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關鍵的一點就是人們要知道並了解善的含義和真正本性,掌握欲望和厭惡、選擇與拒絕的行為尺度,並以此作為自己生存的準則去安排未來所有的生活,至於其他身外之物根本就不需考慮。因此他所關心的重點問題就是人如何去達到至善。他認為善的本質就在於神的本質,神的本質是智慧、知識與理性。

此外,埃比克泰德還提出了一種世界主義的道德倫理體係。他認為由於人類社會的各階層都是以神作為自己的父親,因此在神的麵前,人人都是平等和自由的社會成員,人人都是兄弟,這就應當彼此相親相愛。至於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奴隸則根本就不存在,因為既然人人都是神的兒子,那麼任何人將自己或別人當作奴隸就隻不過是其主觀意識所造成的而已,並不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埃比克泰德的思想對後來的基督教影響較大。

5.哲學大帝——馬可·奧裏略

馬可·奧裏略(公元120~180年)是羅馬帝國皇帝,他既是一位頗有才能的軍事家,也是一位有名的哲學家,被稱為“皇帝寶座上的哲學家”,是斯多噶學派最後一位有影響的學馬可·奧裏略者。對於後人來說,他作為哲學家甚至比作為皇帝更為知名。作為安東尼皇帝的養子,他於公元161年與其義弟一起共繼帝位。8年之後,義弟患病過世,奧裏略成為惟一的君主。由於邊境多事,他在位的20年基本上是在戎馬生涯中度過的。執政期間,他潛心學問,勤於政事,成為羅馬曆史上一代“明君”。他的哲學深受埃比克泰德的影響,其代表作是《沉思錄》。《沉思錄》共12卷,書中漫談人生哲理,諸如命運、美德、善惡、人神之際等等,在宿命論的主導思想下,具有濃厚的悲觀消極色彩,甚至不得不從哲學角度承認他所在世界的脆弱與虛幻,因而是奴隸製陷入深刻危機的一種思想反映。

奧裏略的哲學體係主要包括神學、倫理學和國家學說,而神學則是其全部理論的重點和基礎。他認為由於神的存在是人所不可缺少的,因此沒有神的世界不僅是毫無意義的,而且根本就不存在。因為自然界的萬事萬物都是由天命所囊括,並以最完美的形式予以安排,這就導致整個世界在神的旨意安排下形成為一個井然有序的生命整體。而靈魂本身就是神的啟示,人的靈魂則更是神的流溢物,人和神是水乳交融血脈相通的一體,這就是奧裏略極力提倡的神學目的論。對於事物的運動奧裏略也有自己的見解,他認為宇宙中的萬事萬物都處在不斷地運動變化之中,並沒有什麼永恒不變的個體事物。這種運動變化決定了整個宇宙,直到它的解體,這是神與天命的安排,因此人們要善於滿足於周圍的一切,要“服從神的旨意,安分守己,清心寡欲”,並想方設法去擺脫所有外在的事物,服從整體法則,崇敬並服從神的安排。

和埃比克泰德一樣,奧裏略也認為人是整個自然界這個有機整體中的一部分,因此彼此應該互相關連,親如兄弟,有共同的命運。不管是身居高位,還是低處下層,這都是上天安排的結果。於是他主張“要愛人類”,認為一個人必須經常做有利於他人的事,對朋友要正,對自己冷漠,以達到至善這個終極目標。

教育

教育是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羅馬的教育可以明顯地分為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兩個階段。

1.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

古羅馬共和時代早期的教育主要是家庭教育。7歲以前,兒童在家裏接受父母的共同表現教育的浮雕教育,培養道德,學習技藝。羅馬的學校教育出現較晚,公元前234年,一名獲取自由名叫卡爾維斯的奴隸開設了第一個收費的小學。共和時代後期,教育受希臘、古羅馬兩種文化的綜合影響,以弗所的塞爾蘇斯圖書館家庭教師逐步形成以希臘模式為樣本的體係。公元前1世紀末期為帝國時期,教育為官方辦理,設立公立學校。小學以平民子女為主,培養臣民;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即文法和修辭學校培養官吏。拉丁文取代希臘文以後,自然科學教育逐步削弱,教學與生活脫離。帝國時期還設有職業學校,學製4~5年,教授法律、醫學、建築學,方法以師徒傳授為主,注重實際。公元325年基督教定為國教,隨著教會興起,宗教教育興起,由教義學校、教義學院等學校教授宗教知識和一些文化知識。以後又設立兒童教會學校,逐步統治了整個教育界,形成教會學校獨霸的局麵。

羅馬的教育製度是在羅馬的社會政治條件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它的最大特色就在於教育係統地為實現羅馬理想即培養優秀的公民和傑出的演說家提供了優質服務,並在繼承和發展希臘教育的同時,形成了獨特的拉丁文化教育。

2.最偉大的教育思想家昆體良

昆體良(約公元35~100年)是羅馬教育史上最偉大的教育家、思想家、著名辯護師和修辭學教授。他出生於西班牙,後到羅馬專攻雄辯術和修辭學。他是羅馬第一個獲得政府資助的教育演說家羅馬抄寫人家,還因辦學有功,被帝國政府授予執政官的榮譽稱號。公元96年,昆體良寫成《演說家的教育》一書,全書共分12卷,全麵總結了古代西方在教學實踐方麵的成功經驗,並係統闡述了自己的一整套教育思想。《演說家的教育》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本專門研究教育理論的著作,同時也奠定了昆體良在西方教育史上的不朽地位。

昆體良的教育目的在於培養具有最高道德修養的演說家,對此,他提出了一整套對後世頗有影響的教育方案。昆體良認為,一個人應該從幼兒階段就要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受到純潔的道德熏染。昆體良十分重視學校教育的價值,認為學童隻有在通過小學、中等學校和修辭學校的學習以後,才能成為一名成功的演說家。昆體良同時也十分重視教師的作用,注重對學生創造力的培養,但也強烈譴責教師對學生實行體罰,認為教師應當終身追求知識,不斷豐富自己,使用合理的教育方法,才能培養出更好的學生。

昆體良是古希臘羅馬教育經驗的集大成者,西方近代的教育模式實際上就是按照他的教育理論建立起來的。

天文

古羅馬在天文方麵的最大成就就是創造了理行公曆的前身儒略曆及托勒密的古典天文集大成之作《天文學大成》。

1.儒略曆的來曆

現在,世界上通用的紀年方法是公曆,公曆則是由儒略曆演變而來的。儒略曆是以古羅馬統帥朱利亞·愷撒之名命名的一種曆法,早在古羅馬時期就已經產生。

愷撒大帝公元前46年,愷撒采納亞曆山大裏亞天文學家索西吉斯的建議,以回歸年為依據進行曆法改革,頒布了改曆的命令。此曆規定每4年中頭3年為平年,每年365天。第4年為閏年,1年366天。1年12個月,單數的月份31天,為大月,雙數的月份30天,為小月。因為愷撒的生日是在7月,為了體現自己至高無上的威嚴,愷撒要求這個月必須是大月,因此天文學家隻好將單月定為大月。六個大月六個小月使平年多出了一天,必須從某一個月中扣除一天。而當時羅馬的死刑判決都在2月份執行,人們公認這是不吉利的一個月,所以從2月份裏減去一天。愷撒遇刺之後,繼位的奧古斯都為顯示自己的權威,下令將自己生日所在的8月份定為大月,並且將9月份以後的大、小月全部加以對換。這樣一來,一年就有7個大月,又多出一天,再從“不吉利”的2月份減去一天,使它成為28天。每逢閏年,將2月份加一天,使之成為29天。現行公曆的大小月安排和每月的日數如此混亂,就是從那個時代沿續下來的。儒略曆的頒布及其不斷改進,充分體現出古羅馬曆法的先進性和天文學的高度發展。

2.托勒密與《天文學大成》

托勒密是公元前2世紀羅馬天文學發展的集大成者,其代表作《天文學大成》是古典天文學中最為著名的一部集大成之作,在古典傳統的科技著述中占有突出地位。

龐貝城的日晷《天文學大成》共13卷,將埃及人、巴比倫人和希臘人的天文學成就加以彙總與融合,並充分發揮古典天文學方麵以幾何係托勒密的地心體係統描述天地結構和天體運動的特色,論述了太陽、地球、月亮及其他行星運動的規律,提供了1022個恒星的位置表及亮度,是古典時期最為完備的星圖。另外,它還詳細論述了推算日月食,確定行星位置與演算曆法的方法,介紹了各種天文儀器的製作及使用方法,成為古典時代一部最為全麵係統的天文學著作。

令人遺憾的是,托勒密在天文學領域建立係統理論的同時,也進一步發展了“地心說”理論,並被基督教利用作為上帝創造世界的理論支柱,嚴重阻礙礙了科學宇宙觀的誕生。直到1543年,哥白尼提出“日心說”,才使天文學領域發生了一場革命性的變革。

3.英語月份名稱的由來

公曆起源於古羅馬曆法,英文中的January起源於拉丁文Januarius。古羅馬人這樣稱呼一月是為了紀念他們的守護神雅努斯(Janus)。這位神有兩副麵孔,前麵注視未來,而腦後一副麵孔是回顧過去的。

February是源於拉丁文中的Februarius,這是古羅馬的節日——菲勃盧姆節(Februm)。

March來源於拉丁文中的Martins,是古羅馬人所崇敬的戰神馬爾斯(Mars)的名字。

April來源於拉丁文中的Aprilis,原意是大地回春、萬象更新的意思。

高盧日曆古羅馬神話中的一位掌管春天和生命的女神叫瑪雅(Maina)。古羅馬人把五月稱為Mains來紀念這位女神,May就是由此演變而來。

June來源於古羅馬神話中的女神之王朱諾(Juno),羅馬人為了紀念她,就把六月稱為朱諾之月(Junius)。英文中的六月就是從這個詞演變而來。

July來源於古羅馬統治者愷撒大帝,他死後人們將他的名字Julius命名為七月。

Auguest來源於拉丁文中的Augustus。愷撒死後,他的侄子屋大維繼任統治羅馬,因為他出生在八月,所以他就用自己的稱號——奧古斯都(Augustus)來命名八月。

英文中的September來源於拉丁文中的“第七”Septem,原意也是七月。古羅馬曆法原是一年十個月,後來又加了兩個月,變為十二個月。這兩個月放在年初,以後的月份順序推後,這樣七月就變成九月了。

October來源於拉丁文中的“第八”Octo,原意為八月,古羅馬曆法為十二月後七月變為九月,那麼八月也就變為十月了。

November來源於拉丁文中的“第九”。

December來源於拉丁文中的“第十”。

法律

羅馬法是古代世界各國法律中內容最豐富、體係最完善的法律,是羅馬人留給人類文明的一份最為寶貴的遺產。

1.古羅馬法

19世紀德國著名羅馬法專家耶林在他所著的《羅馬法精神》一書中強調:“羅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西塞羅是羅馬貴族奴隸主階段的著名法律思想家。而這第三次征服也許是其中最為平和,最為持久的征服。”羅馬法的形成和演變是羅馬社會不斷發展和變化的結果。

羅馬法律基於理性而不是習俗,這種法律製度是根據特殊需要,以經驗為根據逐漸發展形成的。羅馬法通常是指通行於古代羅馬世界的法律。上至羅馬建國,下迄《查士丁尼法典》的完成,前後一千多年,在這中間所頒布的所有羅馬法律都叫做“羅馬法”。從時間上說,羅馬法可以分成三個時代,即公民法、萬民法和統一法時代。

羅馬的公民法時代大約相當於公元前6世紀中葉到公元前2世紀中葉。當時平民與貴族展開激烈鬥爭的一個主要內容就是成文法的製定。此前,羅馬惟一具有法律權威和功用的就是當時法庭訴訟場景人們的習慣法。習慣法由於沒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具有很大的伸縮性和不確定性,無形中便為貴族壓迫平民、袒護自己提供了方便。據說塞爾維烏斯改革之時曾經對罪行、立約之類法律事務製定過50條規則,通過鬥爭終於在公元前451~前450年製定了羅馬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銅表法》。《十二銅表法》作為羅馬國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典,不僅在羅馬法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產生過深遠的影響,而且對羅馬曆史的發展有過重要的影響。它的製定對貴族的專橫是一大限製,而且它所反映的有法必依的精神,為日後羅馬法律的發展也指明了前進的方向。

共和時期的執政官但由於《十二銅表法》沒有完全滿足平民的要求。因此,平民和貴族之間的鬥爭也從來沒有停止。平民與貴族長期鬥爭的結果,一方麵調整了羅馬公民內部的階級關係;另一方麵則不斷有新法案出台,對羅馬法律加以改進和充實。著名的有公元前445年允許平民與貴族通婚的卡努利阿法;公元前326年廢除債務奴役的彼提留法;公元前287年規定平民有最高立法權的霍騰西烏斯法等。

公元前3世紀以來,通過對外征服,羅馬成了地中海的主人,版圖驟然擴大,政治、經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民事和商事活動的主體成分日趨複雜,羅馬公民與異邦人以及異邦人與異邦人之間的案件日益增多;羅馬的商品經濟已經突破了原來所能容納的限度。其內容之豐富、形式之多樣遠非公民法所能涵蓋。這樣,就逐漸形成了比公民法涵蓋範圍更為廣泛的萬民法。萬民法時代相當於公元前2世紀中葉到公元3世紀初葉。

萬民法意指“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羅馬私法體係中的肩扛法西斯的侍衛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共和國用來調整羅馬公民與異邦人之間、異邦人與異邦人之間民事法律關係的羅馬法律。由於萬民法是以自然理性為依據,接近自然法的觀念,沒有公民法那樣狹隘的民族性和形式主義的缺點,因而更能滿足羅馬奴隸主階級的利益要求和整個社會的普遍需要。在整個羅馬私法體係當中,萬民法是較為成熟和完善的部分,也是羅馬後期法律的主要內容。從形式上看,萬民法並不是一般國家為了規定彼此之間的關係而認可的法律,而是通過羅馬外事法官的司法活動所製定的,並被羅馬國家用強製力保證實行的法律,它是適用於羅馬公民和非羅馬公民之間的法律。這種法律的出現和發展有其更為深刻的社會背景。

羅馬萬民法的產生和發展適應了羅馬製經濟發展和羅馬統治階級維護其統治的需要。它不僅彌補了此前公民法的嚴重不足,而且還為羅馬統治階級殘酷剝削和壓迫被統治階級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據。

從公元3世紀開始,羅馬帝國境內的居民地位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從公元212年塞維魯王朝皇帝卡拉卡拉頒布敕令到查士丁尼去世,是為羅馬的統一法時期,它也是羅馬法發展的最後階段。公元212年,卡拉卡拉頒布敕令,這一敕令給予登記在任何公社之內的帝國的全體自由居民以羅馬公民權。卡拉卡蓋尤斯(公元117~180年)是羅馬帝國安敦尼王朝時期一位著名的法學家,羅馬帝國著名的法學五傑之一。拉敕令的頒布,使帝國境內全體自由民獲得了公民權,從而取消了帝國內部自由民之間公民與非公民的區別,這至少對自由民來說產生了私人的平等。原先適用於不同法律主體的公民法和萬民法之間的區別已不複有實際意義。羅馬法的發展開始從創新階段進入了彙編階段,也即整理和提煉的階段。

法律彙編工作從哈德良皇帝時期就已經開始了。他繼位後的第14年即公元130年就指示著名法學家猶利安努斯一個委員會負責整理修訂現有的曆代大法官的告示,將之編成定本,賦予法律實效,是為《猶利安努斯敕令》或《永久敕令》。

進入3世紀以後,法律彙編工作更加受到各個皇帝的重視。公元295年,戴克裏先指定法學家格霄高利阿努斯並編訂了一部分為6篇的法典,其內容是自哈德良皇帝至戴克裏先時期的法律。公元435年,狄奧多西二世組成以安提奧庫斯為首的16人委員會,籌備彙編自君士坦丁以來的法律。3年後於君士坦丁堡頒布。法典分為16篇。前5篇為私法,其餘則分別為公法、刑法、市政法、軍事法和教會法。但大規模、係統的法律彙編工作則是在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後進行的,即由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下令開始進行的。

公元528年2月,查士丁尼任命法學家特裏波羅阿努斯組成一個10人委員會,負責領導法典的編纂工作,清理以往皇帝頒布的法令,刪除其中矛盾和過時的部分,並按時間順序將所剩部分彙編成冊,是為《查士丁尼法典》,頒布於公元529年。凡未經輯入的敕令,一律失效。以後,又陸續完成了哈德良(公元117~138年)時期完成了帝國的官僚製度化,加強了皇帝的獨裁權,明顯開始了元首製向君主製的過渡。《法學總論》、《法學彙編》、《新敕令》三部法典。它們與《查士丁尼法典》一起被稱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它是人們研究羅馬法的主要文獻資料。

《民法大全》不但是羅馬史上而且是歐洲各國曆史上第一部最為全麵而係統的法典,它係統地搜集和整理了自羅馬共和時期至查士丁尼為止所有的法律和重要的法學家著作,卷帙浩繁,內容豐富。它確定了統一的無限私有製的概念,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劃分標準,體現了私有製和商品交換本質的法律關係問題。它的問世標誌著羅馬法本身已經發展到了最發達、最完備的階段,對以後歐洲各國的法律和法學的發展有較大的影響。

2.十二銅表法的由來

古羅馬時期,其政體實行貴族共和製度。為了表示“民主”,專門設有十位法官處理案件。隻有當10位法官的意見基本一致時,才能了結一樁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