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舉準備
(1)向上級黨組織寫出改選黨支部委員會的請示。換屆選舉前,黨支部委員會要召開黨員大會討論並作出換屆改選的決議,並向上級黨組織寫出改選黨支部委員會的請示。請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屆黨支部委員會成立時間、屆滿時間,擬於何時舉行換屆選舉;提出下屆黨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及選舉辦法。經上級黨組織批複同意後,即可著手進行選舉的各項準備工作。
(2)準備黨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就如何起草工作報告問題進行認真討論,擬出提綱,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報告要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成績充分肯定,問題一定找準,反複修改完善,最後由黨支部委員會討論通過。
(3)醞釀確定候選人。候選人必須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其形式可以先由黨員或黨小組提名,支委會集中各方麵意見經過認真醞釀後提出;也可先由支委會提名,交黨小組或黨員醞釀討論。在醞釀和確定支委會委員候選人時,必須充分考慮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現;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必須體現先進性和代表性,能夠充分反映本支部各方麵的情況以及黨員、群眾的呼聲和要求。
(4)製定大會選舉辦法。黨支部委員會應根據黨章及有關規定,結合本支部實際情況,從有利於發揚黨內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誌出發,製定具體的選舉辦法。其內容包括:製定本辦法的依據;大會選舉的內容、名額及差額數;候選人產生的辦法及排列的順序;選舉方式;選票劃寫方法及認定有效無效的規定;監票人、計票人的產生辦法;投票的具體要求和做法;確定被選舉人當選的規定以及當選人的排列順序等。選舉辦法需報請上級黨組織審批同意。
(5)印製選票,準備票箱,布置選舉會場。選票要整齊劃一,不得做記號或標記。候選人名單要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預選產生的候選人可按得票多少為序排列)。同時,應列出與應選名額相等的空格,供選舉人另選他人時填寫。選票上要加蓋支部印章或代章。會場的布置要莊重、樸實。
2.選舉實施
(1)清點人數,確認選舉資格。選舉大會由上屆黨支部委員會主持。主持人在宣布開會前,應首先清點到會黨員人數。清點結束後,要向全體黨員報告結果,說明本支部黨員總數,其中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黨員數;實到會黨員數,其中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黨員數。在實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時,則宣布會議有效,可以開會。否則會議無效。
(2)向大會作工作報告。黨支部委員會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是換屆改選大會的一項重要議程。報告經全體黨員討論、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後,黨支部委員會應將工作報告謄寫一式兩份,一份報送上級黨組織,一份歸入黨支部文書檔案。
(3)通報選舉辦法和監票、計票等工作人員。黨支部委員會擬定的選舉辦法在報經上級黨組織原則同意後,在支部黨員大會正式投票選舉之前。要提請黨員審議,然後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大會的監票、計票等選舉工作人員,可以由黨員提名,也可以由黨支部委員會提出建議名單、不管由誰提名,都必須經支部黨員大會舉手表決通過。本屆黨支部委員全體成員和下屆黨支部委員會候選人,都不宜擔任選舉工作人員。監票人負責對選舉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