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莫笑書生空議論(1 / 3)

在後世的曆史評論家眼裏,明朝軍事製度,還有一個被人詬病極多的問題——文官帶兵。

這個問題,通常出現在明朝中後期。而這也和明朝的軍事製度有關。明朝出兵打仗,施行的是“專征”製度,特別是在衛所製度穩固的中前期,都是由各衛所出兵,組成軍隊,然後再由德高望重的大將掛帥出征。這樣做的弊病,自然就是兵不識將,將不識兵,除非將領本人極其厲害,否則軍隊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必然受損。明朝開國早期,承擔“專征”職責的,多那些功勳卓著的功臣,比如徐達,李文忠,藍玉等人,這些人有實力有威望,三軍自然服氣,打起仗來更是捷報頻傳。但這套製度的漏洞,到了朱元璋死後不久的“靖難之役”裏就暴露無遺,當燕王朱棣扯旗叛亂後,擁有全國軍事力量的建文帝朱允炆,三次調動百萬大軍北上,圍殲隻有十數萬人馬的朱棣,他同樣采取的是專征製度,但選擇的人選,卻是毫無軍事經驗的李景隆,結果明軍大敗虧輸,近百萬人被隻有十多萬人的朱棣打的全軍覆沒,最後連皇位都被朱棣奪了去。朱棣登基後改年號為永樂,作為一個馬上皇帝,他登基後第一次對北方蒙古的征伐,就給了他當頭一棒,當時他給予國公邱福專征大權,命他統兵十萬征討韃靼,結果邱福輕敵冒進,反而全軍覆沒。後來的五次北征,吃了虧的永樂皇帝不敢再委以他人,全是自己親力親為,五次北征草原的壯舉,成就了他“馬上皇帝”的赫赫榮光,卻也給他的兒孫“挖了坑”。他的重孫子明英宗也學他的模樣親自“專征”,結果沒征贏不說,自己反而被敵人瓦剌給“蒸”了——土木堡五十萬大軍全軍覆沒,專征的明英宗本人也當了俘虜。

從上麵的例子可以看出,“專征”這種模式,對於明朝來說是把雙刃劍,本身專征軍隊的組建,就是以從各處調兵的方式完成,軍隊的團隊凝聚力肯定會受影響,這就需要承擔命令的將領擁有卓越的素質,可一旦給予將領的事權過大,就會造成專權,讓中央政府難以控製。所以既要放權,也要節製權力,就成了這個模式最需要做的事情,終整個明朝,曆代皇帝在軍事指揮權方麵動腦筋最多的,也是這個事情。早期朱棣的方式,就是既然信不過別人,那就皇上自己來,但有了土木堡之敗的教訓後,自己來顯然是不可能了,要解決問題,還是需要從製度上想辦法。

自從土木堡之變以後,明王朝在這個問題上想了很多辦法,但從整個明朝中前期來看,除了皇帝禦駕親征的那幾次外,通常承擔“專征”任務的,都是具有公侯爵位身份的武將們,也就是說,如果你穿越到中前期的明朝,想成為統帥千軍萬馬的大元帥,那麼除了穿越成皇帝本人外,最好就穿越成有世襲爵位的公爵。可是,如果我們看看明朝中後期的曆史的話,卻發現又不一樣,擔任專政統帥的,越來越多是文臣,到了最後,幾乎最高軍事主官,都是清一色的文臣。以強悍武功開國的明王朝,怎麼又回到宋朝“以文製武”的軌道了呢?

說這個轉變,還是要從明朝軍事製度的演變說起,明朝開國政治製度的特點就是分權,放在中央,就是統兵權和調兵權分開,放在地方上,就是地方兵權和行政權分開。可是隨著曆史的演進,這套分權製度的弊病也越來越多,特別是地方上,由於事權不統一,真出了事互相扯皮,結果事情辦砸了,扯皮還沒完。為了不扯皮,從明朝第三任皇帝明成祖開始,明王朝就著手統一事權,在省裏設巡撫,管轄兵馬,民事,司法大權,然後又設富有管轄多省權限的總督。這兩個職務,主要就是統一兵權,而這兩個職務,都是由中央文官兼職的臨時性職務,巡撫是由中央副部級(侍郎)文官兼職,總督是由中央部級(尚書)級別官員兼職。也就是說,地方的軍權,隨著這兩個職務的設置,開始由文官來執行。之所以會做出這個選擇,原因是很多的,第一個原因,就是明朝各類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長,明初尤其是朱元璋時代,武將集團的話語權極高,開國六公爵,五個都是武將(李善長除外),可隨著明朝政治穩定,國家轉入和平建設時期,武將的作用日益下降,地位也就隨之下降。更重要的因素是,文官隨著科舉製度的發展,力量迅速壯大。而從明朝中期開始,武將的選拔,也有了以武舉為代表的科舉途徑,而武科舉不止考武藝,真正決定中榜的是策論環節,也就是要考上,必須也要熟悉兵法戰策,考評權主要由兵部文官來執行,這樣一來,武科舉出身的武將選拔權,其實也漸在文官手裏。此外,明朝兵部的權限也逐漸擴大,明初的兵部,和五軍都督府之間是相互牽製的,但隨著衛所製度的破壞,構架在衛所製度上的五軍都督府,也日益虛化了,而兵部的權力卻日益強化,特別是隨著募兵製的推行,軍隊的供給,由原先依托衛所製度自給,變成了文官政府財政撥款,如此一來,文官集團對軍隊的話語權,自然也無比強大。而那些擁有世襲公爵的武將們,隨著老一代的故去,下一代的能力,大多很難和上一代相比。也就是說,明朝建立後,文官的力量一直是壯大的,傳統公爵武將的力量,卻是一直弱化的,到了明朝中期以後,隨著衛所製度的破壞,明朝逐漸開始用大規模的募兵製度來取代衛所製,由於募兵的統轄帶兵,主要由武將來負責,為了製衡武將,勢必也要提升文官的權力,用文官來製約武將。於是以文製武的體製,就這樣形成了。而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卻還是帝王本人的抉擇,對於帝王來說,文官固然討厭,但是文官集團悠久的傳統和其自身特點,決定了受儒家思想出身的文官,最多隻是皇權的製衡者而不是挑戰者,但武將則不然,驕兵悍將在曆代都是皇權大忌,從國家穩定和皇權安全性來說,文官是執行兵權的最好選擇。明朝的軍事製度,在繞了一個大彎後,最終還是走上了以文製武的軌道。與其說是明朝的弊病,不如說是曆史發展的必然。

然而即使對於文官本人帶兵,明朝也並非完全放心,相反是有一套監督體製的,首先就是“總兵”這個職務,這是明朝中後期以後,大多數純粹的職業武將在軍事生涯裏所能做到的最高官職。(五軍都督府大都督,在明朝中後期成了虛職),而它的地位以及權限,在整個明朝也是經曆了一番變化的。明朝最早的總兵,設於洪武二年(1369年),但在當時,這隻是一個臨時性官職,並沒有品級,主要是給予擔負“專征”任務的元帥的。它真正開始以正式官職的名義確立下來,是在明朝永樂年間,明成祖命何福佩將軍印,充總兵官,從此,總兵一職,才以地方最高鎮守長官的名義確立下來。總兵的特點是常駐地方,並且擁有地方軍隊的管轄權節製權,這樣做的好處在於事權統一,可以提高邊軍的戰鬥力。但為了防止總兵權力過大,明朝在任命總兵的時候,又在總兵之上設立巡撫,用以節製總兵權力。而且隨著宦官集團力量的上漲,明朝在各地又開始設立鎮守太監,由宦官監軍,將文官武將都監視。這樣,明朝的地方兵權,就形成了宦官——文官——武將相互製約的模式,如果有重大軍事行動的話,在三者之上,明朝才委派由更高級別文官出任的總督經略,用以統一事權。所以說明朝的軍製,宦官當家或者武將當家,甚至文官當家都不恰當,這是一個三位一體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