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百家爭鳴(9)(1 / 3)

俗話說“人窮誌短,馬瘦毛長”,常人的通病之一是一失意就失態,一得誌就忘形。窮了就容易沒骨氣,挺不直腰杆;富了又容易自我膨脹,驕橫不法。所以子貢提出“貧而無諂,富而無驕”時,孔子給予了肯定,認為能做到這一點已經相當不錯了。但是“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並非盡善盡美,隻是做人的基本要求。為什麼這麼說呢?人窮誌短固然不好,但也不能走到另一個極端,越窮越光榮,越窮越革命,越窮越橫。雖然“不諂”了,卻像個渾身長滿刺的刺蝟,因為窮,所以天然有理,窮橫,這樣也不好。不僅不好,對社會來說比起那些“貧而諂”的軟骨頭其為禍可能更烈。富也是一樣,富而驕橫不好,富而吝嗇,像葛朗台那樣做個低調的守財奴,同樣也不好。所以孔子認為還有更高的境界,這就是“貧而樂,富而好禮”。生活雖然窮困,但能保持樂觀、平和的心態,“領現在可行之樂”。富了不驕縱,不膨脹,能“好禮”。這個“禮”,不是日常禮儀、周旋揖讓之度,乃是指一整套的社會規範和社會製度,大體相當於今之所謂“社會契約”和“社會公德”。“好禮”就是發自內心地遵守社會契約和社會公德。富貴而能做到這一點,那才是保持真本色的大豪傑。

孔夫子“誌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的思想,到了孟子口中成了“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而“威武不能屈”實際上是這一思想的另一種表述。所闡發的都是勇於擔當、“寧為蘭摧玉折,不作蕭敷艾榮”的精神。這裏所探討的,是在暴力的脅迫下生命與尊嚴孰輕孰重的問題。儒家重生,但並不意味著將生看得重於一切,或者說,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生都有價值和意義。生的價值和意義,在於活得有尊嚴。“殺身成仁”也好,“舍生取義”也好,“威武不能屈”也好,都在表達同一種信念:作為真正的大丈夫,要活得有尊嚴,不能在暴力麵前屈服!

所以,孔子的這些論斷實際蘊含著他麵對富貴的誘惑、貧賤的困擾和暴力的威脅的態度,孟子的“三不能”,是對這一思想的發揚光大。孟子的“浩然之氣”說和“大丈夫”說,是先賢們對理想人格追求的最集中體現,也是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對後世理想人格的塑造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種“大丈夫”的品格和至大至剛的“浩然之氣”,作為人格修養的幾乎盡善盡美的境界,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不會過時,具有永恒的普世價值。這種精神和品格,在後來更多地表現為仁人誌士在與惡勢力的鬥爭中所表現出來的堅貞不屈、剛正不阿。如東漢張綱辭刺史不就,不顧個人安危上疏彈劾禍國殃民的跋扈將軍梁冀;北宋包拯執法不阿權貴,被民間尊為“包青天”;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覺民犧牲自身,“為天下人謀永福”。他們身上,體現的正是大丈夫“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品格和充塞於天地之間的浩然正氣!可以說,這些仁人誌士以他們的躬行踐履、高風亮節將這種理想人格發揚光大,並豐富了其內涵。

也正是有這種理想人格的支撐,孟子在強權麵前從不屈服畏縮,相反,一介布衣的他卻發出“說大人,則藐之”的振聾發聵之強聲。哪怕是在梁惠王、齊宣王這樣的“國際”政治風雲人物麵前,孟子依然保持了自己的獨立人格,絕不肯枉尺直尋,低頭讓步。有一次,孟子本來打算去朝見齊宣王,恰好齊宣王也想見孟子,卻不願屈尊,借口有寒疾,怕風,讓孟子去見他。孟子對齊宣王這種居高臨下的姿態很不耐煩,也借口身體不適,一口回絕使者。第二天卻故意去東郭氏家裏吊慰,作為對齊宣王的回擊。

孟子的行為,自然不是那幫以一睹領袖天顏為無上光榮的幫閑們所能理解的,並由此引發了景醜與孟子之間的一場激烈的辯論。景醜對於孟子的做法很是不以為然,他憤憤然引經據典,斥責孟子的不遜,以為是對齊王的大不敬。孟子聞言,對他說,事情隻怕不能這麼理解。並援引曾子的話來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曾子曰:“晉、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夫豈不義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朝廷莫如爵,鄉黨莫如齒,輔世長民莫如德。惡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故將大有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謀焉則就之,其尊德樂道,不如是不足與有為也。故湯之於伊尹,學焉而後臣之,故不勞而王。桓公之於管仲,學焉而後臣之,故不勞而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