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百家爭鳴(14)(1 / 2)

三、韓非學說透視:法家非法治,乃極端集權專製

韓非把自己對人性及人際關係的理解施之於政治,必然使自己徹底淪為為君主一人出謀劃策的幫閑。在他看來,對於君主來說,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既然如此,那麼君主要靠什麼保有自己的國家呢?在韓非看來,可靠的隻有冷冰冰的法、術、勢。

韓非這裏所說的“勢”,就是權力、權位所帶來的權威性、威懾力的意思。“勢”在韓非的政治學說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謂“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意思是說君主要善於利用自己的權力所帶來的權威性和威懾力,保證政令的推行。如能做到這一點,隻要是個正常人就可以把國家搞好。所以君主要善於保守自己的“勢”,千萬不可以假借於人。如果君主之“勢”為大臣假借,那麼君主就會權威盡失,最終為大臣所取代。

至於韓非所說的“術”,就是今天我們所講的權術,屬於政治技巧層麵。韓非集中談“術”的篇章不多,《主道》是一篇。在這裏韓非對道家思想汲取得比較多,強調最多的是君主不能讓臣下摸透自己的心思、窺探出自己的好惡。如果臣下窺探得君主的心思,就會利用這一點想方設法控製君主。相反,君主裝出一副深不可測、喜怒不形於色的樣子,就會對臣下保持巨大的威懾力。“明君無為於上,群臣竦懼乎下”,越是琢磨不透君主的心思,臣下就越會敬畏君主,盡忠竭力。當然,韓非所說的“術”不僅僅是裝高深這一點,而是具有非常龐雜的內容的。但無論怎樣的花樣翻新,“術”在本質上都是君主玩弄臣民的伎倆。

在韓非的政治學說中,地位最高的還是他所謂的“法”,不少人對韓非抱有很大的幻想,也是因為韓非看重“法”在國家政治運作中的重要作用。甚至有人認為,循此以往,就有可能走向法治社會。這真是天大的誤解。因為韓非雖然看重“法”在政治運作中的作用,比如他曾說過:“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故當今之時,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國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則兵強而敵弱。故審得失有法度之製者,加以群臣之上,則主不可欺以詐偽;審得失有權衡之稱者,以聽遠事,則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輕重。”所以,就表麵看,韓非似乎真是依法治國的先驅。但從本質上講,韓非的“法”,隻是君主操控整個國家臣民的工具和手段,並不具有全民公約、社會憲章的性質。這從他的《二柄》篇中即可看出。所謂的“二柄”,用韓非自己的話來說就是:“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通俗點說,“二柄”是指賞罰,也就是“法”的運用。韓非認為,大臣也好老百姓也好,都希望得到獎賞而害怕受到懲罰,所以君主利用好賞罰,就能很好地控製住臣民,讓他們服服帖帖。“賞刑明,則民盡死;民盡死,則兵強主尊。刑賞不察,則民無功而求得,有罪而幸免,則兵弱主卑。”他把賞罰之於國君,比作老虎的爪牙,老虎正是靠爪牙威懾百獸的。刑賞對於國君來說,就是他最大限度地榨取臣民利益的得力工具。所以韓非在談到法的作用時,雖然口口聲聲說“民安國治”,但一談到“法”的運用,卻全部是教君主如何利用法來馴服臣民,與國家的興衰就全不沾邊了。

事實上,韓非學說所追求的首要目標,是為君主出謀劃策,保全個人權位。至於富國強兵,至多是副產品,並不在韓非心目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在韓非眼中,以天下為公的堯舜和吊民伐罪的湯、武都成了不仁不義、不忠不孝的亂臣賊子,其原因就在於堯舜禪讓和湯、武征伐,都不利於維護君主的絕對權威絕對利益。在這裏,韓非還提出了“三綱”說的原型:“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賢臣而弗易也。”把臣民無原則地服從君主、兒子無原則地服從老子、妻子無原則地服從丈夫,當做永恒的真理。由此,韓非進一步推出,“人主雖不肖,臣不敢侵”,國君再怎麼混蛋也是國君,做臣民的隻有服從的自由,絕對不能有任何其他想法。所以堯作為君主,竟然把帝位傳給賢者舜而不傳給兒子,這是帶頭破壞君道,罪無可赦;舜作為臣民,竟然敢接受堯帝的禪讓,該殺;更不要說湯、武以武力推翻君主奪取天下了。總之,在韓非看來,隻要於君不利的,都是天然不合理的。韓非之所以主張“以法治國”,主張“法不阿貴,繩不撓曲”,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乃是因為法是“絀羨齊非,一民之軌”的最佳工具,是因為“刑重,則不敢以貴易賤;法審,則上尊而不侵”。這裏,“絀羨齊非,一民之軌”最能體現韓非的本心。“絀羨”,通俗點講就是讓老百姓沒有任何想法沒有任何追求,“絀”通“黜”,杜絕的意思;羨就是別的想法和念頭。“齊非”,就是一是非,老百姓的思想與領袖絕對統一,領袖認為對的就是對的,領袖認為錯的就是錯的。做到這一步,就會自然而然地“一民之軌”,全體老百姓行動也就整齊劃一。這完全是不把人當人,隻把人塑造成君主忠順的奴仆、馴服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