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世界曆程(6)(1 / 3)

(1901~1988)阿努爾福·阿裏亞斯·馬德裏,巴拿馬總統,1941年1~10月、1949年11月~1951年5月、1968年10月1~12日在任。巴拿馬主義黨領袖。1901年8月15日生於巴拿馬科克萊省省會佩諾諾梅,曾就讀於美國芝加哥大學和哈佛大學,並獲得醫學博士學位。回國後任首都第二醫學院教授兼外科和婦科主任,曆任國家醫學防病委員會和全國衛生委員會委員、社會福利與衛生組織負責人、農業和公共工程部部長等職。曾出任駐英、法、瑞士和丹麥大使。1930年創建民族革命黨,1939年參加總統競選,獲勝後於1941年1月2日就任。任內提出“巴拿馬主義”的理論,頒布新憲法中心口號是“為巴拿馬人民的幸福建立巴拿馬政府”。一方麵強調發展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建立社會保險、農牧業銀行,宣布零售商業國有化以發展民族經濟;另一方麵排斥和迫害其他民族,主要是講英語的安第斯人和中國人(多為零售商)。在對外政策方麵,特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同情德、意等軸心國,反對美國在巴拿馬建立防禦設施的要求。1941年10月被一次軍事政變推翻,流亡到中南美各國。1945年回國發動一次未遂政變。1949年迪亞斯總統逝世後,被推舉為總統,同年11月開始執政。提出廢除1946年憲法,恢複1941年憲法,解散國民議會和最高法院。後又一次被軍事政變推翻,流亡到阿根廷。1960年恢複公民權。1963年將民族革命黨改組為巴拿馬主義黨,1964年參加總統競選,失敗。1968年5月再次參加競選,獲勝後於10月1日第三次就任共和國總統,11天後被托裏霍斯將軍發動的政變推翻,流亡到美國。1978年6月回國繼續擔任巴拿馬主義黨主席。1982年該黨分裂,他所代表的一派改名真正巴拿馬主義黨,1984年作為民主聯盟總統候選人參加競選,再次失敗。1988年病逝。

巴利維安

(1901~)烏戈·巴利維安·羅哈斯,玻利維亞軍人委員會主席,1951年5月~1952年4月在任。出生於拉巴斯。曾任國防副國務秘書。1951年5月就任軍人執政委員會主席。1952年4月9~12日,民族革命運動領導人民起義,推翻軍人執政委員會政府,將其趕下台。

巴蒂斯塔

(1901~1973)富爾亨西奧·巴蒂斯塔·薩爾迪瓦爾,古巴總統,1940~1944年、1952~1954年、1954~1958年三次在任。1901年1月生於古巴奧連特省。1921年參加軍隊,在軍隊中擔任速記員。1933年,率領一批軍人發動軍事政變,逮捕並撤換了大批高級軍官,推翻了曼努埃爾政府,推舉資產階級左派格勞聖馬丁為總統,本人則攫取了上校軍銜,擔任參謀長。1934年,又通過政變上升為軍隊的統帥,成為1934~1938年這一時期的國家實際統治者,對人民實行專製統治,血腥鎮壓人民的抗議運動。1938年以後,在人民運動的壓力下,在當時反法西斯鬥爭的國際條件下,被迫做了某些政治上的讓步。1940~1944年任共和國總統。1944年選舉失敗下台。1952年3月10日又發動軍事政變,再度上台,建立了獨裁統治,鎮壓人民,解散國會和政黨。1954年選舉連任總統,繼續進行獨裁統治。1956年11月~1957年2月,多次宣布停止憲法保證,殺害許多愛國民主人士,把國家的主權和資源出賣給美國,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慨和反抗。1959年1月,被卡斯特羅領導的起義軍推翻。1959年1月1日逃往多米尼加。1973年8月死於西班牙。

烏魯蒂亞

(1901~)曼努埃爾·烏魯蒂亞,古巴總統,1959年1月5日~7月16日在任。1901年生於古巴亞瓜哈伊市,是著名的政治活動家、律師和法官。1959年7月辭職後移居國外。主要著作有《菲德爾·卡斯特羅及其同夥》。

本傑明·哈裏遜

(1833~1901)美國第二十三任總統,1889年3月~1893年3月在任。1833年8月20日生於俄亥俄州,畢業於邁阿密大學。1835年獲律師資格。內戰爆發後參軍任少尉,並以將軍軍銜退役回到印第安那波利斯。兩次競選印第安州州長都告失敗,但在1880年被選入美國參議院。1888年被共和黨提名為總統候選人,並以著名的“前門廊”方式展開競選,即站在他自己家的前門廊前,向那些來訪問他的代表團發表簡短的演說。實行高關稅是他的主要政見,最後擊敗克利夫蘭而當選總統。在任期間,曾通過了幾項重要的立法,包括“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案”,這一法案在後來的國內事務方麵起了巨大的作用;用以保護美國企業利益的“麥金萊關稅法”,和用以撫恤內戰後退役軍人的“退休法案”。在外交方麵,於1889年促成了在華盛頓召開的“泛美會議”,加強了美國同美洲各國間的合作。還主張建立行駛於大西洋和太平洋的兩洋艦隊和更有效的商船艦隊,以作為外交政策的後盾。令他苦惱的是,始終未能兼並夏威夷。在1892年的大選中,克利夫蘭東山再起擊敗了他。1901年3月13日死於印第安那波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