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遠古的神話、曆史研究必然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在人類的蠻荒生存時代,勇敢作為一種品質殊為重要,在父係氏族的男權社會,它甚至可能成為衡量一個男人各方麵品質中的最重要的一點。長期以來,人類的生存條件是非常嚴酷的,艱難的勞動要求男人身體強壯,而不斷發生的種族、部落之間的衝突和生存威脅都要求男人必須勇敢好戰,許多文化人類學以及社會學研究表明,在比較原始的很多部落村族之間,許多男人甚至必須通過劫掠別的村落的女人才能結婚和繁衍後代。作為與和平的交流、禮贈來往相反的另一種人類實踐方式,暴力衝突可以在部落之間搶劫女人和財產,進而掠奪對方的生產資源,比如實現對耕作的土地,對河流和湖泊水源的控製,等等。戰爭對於部落整體而言,不但可以掠奪到大量的生活資源以充實實力,同時也可以提高種族內部的團結和凝聚力,對於作戰勇敢的個人以及領導作戰的部落首領而言,戰爭能使他們在民眾中間獲得巨大的聲望。一個優秀的被人們認可和傳誦的武士必須有許多勇敢的戰鬥事跡在民間流傳,他擁有聲望的同時也就相應地擁有女人的追慕、性的奉獻和服從以及其他物質上的財富。對部落的首領而言,成功的對外戰爭更可以空前提高他的民間聲望,從而更加鞏固他的領導和管理地位,相反,如果戰敗,不但部落的整體命運堪憂,而且他的個人領導地位也會因此受到很大的衝擊,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武士和戰爭領導者個人獲得的威望事實上不僅僅為他們個人所有,而且他們個人所屬的家庭以及飄蕩都會因此獲得相應的社會威望。這種家族的威望在遠古的原始社會甚至後來長期的人類社會都殊為珍貴,往往被視為真正的最難得的財富。顯而易見,在新石器晚期的父係氏族社會裏,最高首領因為自己所屬部落的實力以及個人很高的社會威望,而實現對各部落(諸侯)聯盟的領導,並有效地行使領導和管理權。炎帝部落因為所領導的部落的實力不斷下降以及對蚩尤作戰的失利,逐漸一步步地退出了對中原部落聯盟的領導和維持社會秩序的權力,而軒轅黃帝則通過至少兩次大的戰爭的絕對勝利而獲得極高的社會聲望,實現了對中原各個部落聯盟的絕對領導,並且因為其家族在這種有利的社會地位中的威望和自身實力,在相互依存和不斷促進的過程中,保證中原華夏族最高領導和管理的權利一直在其家族內部流動,通過推選、禪讓的方式進行權力移交。
這些聯合起來的部落事實上繼續延續著推而廣之的原始氏族社會族群之間的交流方式,他們在和平期間保持應有的基本交流,比如相互禮贈、通婚、相互宴請,並通過此種方式實現最重要的社會財富流通,以形成更大的利益聯合體,相互增進了解和信任。這種部落一般圍繞其內部領導的家族而形成生活地域,建立其生產生活組織形態,這實際上是原始國家的雛形,部落越是強大,這種生存的秩序和模式越成熟,並且以威望最高的軒轅氏族部落為服從對象我們可以將這樣的社會政治運行方式稱為聯合國家。聯合國家的最高領導和管理權利運行的根本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的平衡發展,形成更為強大的團結力量以保護生存領地,防禦外敵的入侵。
黃帝所在的部落在漫長的對最高領導權力的維持中不斷獲得威望和物質財富的雙重利益,權利的社會效益被最大化地體現出來。權利的絕對價值日益顯現。當黃帝家族在中原聯盟中占有絕對的權利和威望以及實力上的優勢時,家族內部的權利轉移方式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從而使較為嚴格的政治體製的建立和王朝的維持成為現實。
第三節 夏商二代:兵與車的一躍
由新石器晚期到青銅時代,顯然是非常重大的曆史突破。經曆五帝到夏,政治運行方式又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這對往後曆史的發展影響非常深遠。夏政權雖然在最高權力移交方式上發生根本轉變,卻不意味著夏已經建立了一個鞏固和統一的政權國家。夏政權不過是眾多的聯盟部落中實力依然十分強大的一個可以統領其他諸多部落的首席政權而已,而且各個部落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也不盡相同,甚至周邊若幹部落依然是母係氏族社會,這應該被認為是一個多元文化的時代,但是政治上已經開始向一元趨勢發展。事實上直到商代晚期,國家控製的範圍依然很小。從考古發現判斷,整個夏的曆史為新石器時代向青銅時代過度的曆史,一般稱為“二裏頭文化”(前2080年——前1620年),“二裏頭文化”已經有成熟的文字,並且有規模宏大的宮殿廟宇,因此可以判斷已經擁有相當規模的政治行政組織,表明一個初具規模的國家體製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