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雍正、乾隆祖孫三帝。多爾袞變法,是清初亦即由地方性政權向全國性政權過渡的產物,使明清過渡時期的社會矛盾特別是民族矛盾初步得到緩和,社會趨向穩定,經濟始複蘇,為重新統一奠定了基礎;三帝則在多爾袞變法基礎上,在多民族的統一國家範圍內,在政治上、經濟上和文化上采取了一係列新的政策,推行了更全麵、更深層次的改革。三帝個人都有很深厚的文化背景,具有淵博的學識,諳練政治,都是我國封建時代後期雄才大略而勵精圖治的帝王。他們的改革大體一脈相承,是一個逐步深化、充實和完備的過程,也是一個有機的整體。
康熙的改革政治方麵
消除鼇(如熬)拜集團輔政權臣鼇拜,一方麵代表守舊的滿洲勳貴利益,主張“率祖製,複舊章”,與滿族封建化的曆史發展趨勢和清朝作為全國性政權的客觀現實格格不入;一方麵他功大位尊,黨羽葳蕤,有恃無恐,凶頑專擅,視皇帝為傀儡。時年16歲的康熙,以政治家的氣概和幹練的政治手段,一舉將他智擒,查實罪行,判處終身監禁,並將其黨羽一網打盡。從此,康熙親自掌握了政治大權。
設置南書房清初內閣名義上是最高行政機關,真正權力中心是議政王大臣會議,凡軍國大政,皆由輔政王大臣會議決定。其成員概由滿洲貴族擔任,漢人不得參與。這種滿洲貴族專製,既和集權皇帝相抵觸,又不利於爭取各族特別是漢族的合作與支持。康熙在宮內設南書房,皇帝諭旨遂多由南書房辦理,削弱了內閣軸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打擊了滿洲貴族的專擅,加強了皇權。
平定三藩和收複台灣,三藩指明朝降清的三個將領,駐守雲南的平西王吳三桂、廣東的平南王尚可喜、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他們名義上隸屬中央,實際據有軍事、行政和財政大權,發展到要挾中央“裂土罷兵”。20歲的康熙帝,力排眾議,果斷下令平叛,自任總指揮,曆時8年,至康熙徹底平定三藩。台灣本是鄭成功抗清的堪地,他死後子孫圖謀從祖國分裂出去。康熙下令收複台灣舉打敗鄭氏,康熙二十二年台灣回歸祖國。
平定邊疆叛亂,粉碎沙俄入侵略在清朝全部兵力攻打明朝的時候,沙俄乘隙闖進滿族的故鄉黑龍江流域,在雅克薩一帶燒殺擄掠,無惡不作。康熙下令收複雅克薩,清平以強炮火攻出,迫使侵略軍舉白旗投降。清軍撤退後,康熙再下令收複,清軍發動強攻,俄軍傷亡慘重,連俄首也被擊斃,清軍再克雅城。俄國得逞無望,請求談判,簽訂了《中俄尼布楚條約》的簽訂,劃定了兩國東段邊界,贏得東方這一時期的和平。沙俄在東段的侵略失敗後,把侵略矛頭移向中段和西段,收買了蒙古族大封建主噶爾丹,支持他發動叛亂,占領了天山南北路。康熙警告無效後,親自率大軍親征,終於徹底平定噶爾丹叛亂,粉碎了沙俄策反,侵略的明謀。
經濟方麵
終止圈地康熙初年,一再下詔停11:淸初盛行的圈地運動。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下令“自後永不下圈”。自此終:綿延40年的圈地運動。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農業生產的恢複,是對滿洲貴族反動的軍事掠奪陋俗的大改革。
實行“更名田”在明末農民戰爭中,大批土豪劣紳被鎮壓,許多地主遠逃異地,大部分被遺棄的耕地為當地農民所耕種。清政府把這種土地統稱“更名附”。官僚奏議更名甶統由政府酌價變賣,康熙皇帝不許,規定地耕種者所有,繼續耕種,永為世業,他人不得認產。這在客觀上是對經過農民戰爭農民所取得的勝利果實的承認。
攤丁人地在長期的封建製度下,農民除了要向政府交納田賦,還要交納丁稅(人頭稅、明代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未能全麵徹底執行,清初征田賦又征丁稅。康熙下令將丁稅包括工商戶的稅都攤入田賦中征收,並規定今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這樣,無地市民,不交丁稅;納丁稅的人,不再服徭役。這使隱匿人口和逃亡人口越來越少,明清間戰亂中大量逃亡的農民重、新回到土地上來,工商戶則擺脫了封建政府的人身奴役,很利於社會經濟的複蘇,同時使國家賦稅得到保證。從此在中國延續了幾千年的人頭稅基本被廢除,這是賦稅史上的一大改革。
獎勵墾荒,減免賦稅已三頒令獎勵墾荒,惟因戰爭不息,為籌措軍餉加緊搜刮,詔令優惠墾荒並不落實,開墾荒地效果甚微。康熙把墾荒起科寬限到6年甚至10年,並貸給生和種子,墾荒得到迅速發展,許多地區已“開墾無遺”、“無尺寸之荒蕪”。同時,康熙很注意減輕賦稅,他在位61年,年年都程度不同地減免天下受災州縣的災賦,也經常欠稅,凡皇帝出巡所經或大兵所經,考慮到沿途人民迎送供給,也必減免賦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