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 愛不夠,敵不過時間沙漏
寵溺不是蜜糖,是毒藥
1
“寵”和“愛”能組一個詞,愛她就寵她,嗯,理所當然。
新光天地那兒的蘋果店開業,倆哥們兒結伴去了。因為其中一個要給老婆買平板,被另一個的老婆知道了,不樂意了。
後來還是吵架了,因為買了個16G的,比人家的便宜。
你就差那麼幾百?分手!
聽到這個段子,我也真是開了眼。那哥們兒寵媳婦寵夠嗆,做夢都沒想到栽在個硬盤容量上。
以數字來衡量愛情不可怕,更嚇人的是莫名其妙地身心綁架。
他因工作接待外賓,晚宴吃一半兒就消失了。我電話問他怎麼了,他說媳婦生氣了,得陪媳婦吃。
更過分的一次是請我們幾個吃飯,車開到飯店樓下,他又跑了。微信打給我一千塊,讓我們先吃著,說回去哄媳婦去。
自打他戀愛後,我基本遺忘他的吃相。女王的聖旨隨時降臨,他可以在任何重要場合不辭而別。
2
有一次,女王終於跟我們同桌用膳,大家受寵若驚。
請客的是飯店老板,同事的爹。長輩坐鎮,誰敢造次?
她敢。
大家玩兒“我愛你”“不要臉”的遊戲,就是轉頭捎話,順向是“我愛你”,逆向是“不要臉”,考驗反應能力。
輪到哥們兒了,他機敏地對鄰座女孩兒說“我愛你”。女王撤椅子憤然離席,嚷嚷著“不要臉”。
同事爹傻了,活了五十多年,沒見過這氣勢。據說女王回去摔鍋砸碗,差點兒把沙發拆了。
我們幾個朋友聞訊後十分震驚——首先,女王以前隻是公主病,見外人都怯生生的,怎麼現在精神越發失常了?另外,這哥們兒也太窩囊了,縱容溺愛也得有個底線啊!
對戀人犯渾,是情真意切;對別人犯渾,是雙商欠缺。
哥們兒說,她從小家庭破裂,沒得到太多愛。
你要的我都給,這是一個暖男的感人箴言。可後來,他給不起了。
女王辭掉工作,白天睡覺晚上折騰,哥們兒神經衰弱,天天趴辦公桌打哈欠。
“我忍不了啦。”他第一次說出這樣的話。
3
該如何跟女王談判?
眾人支著兒,他都嫌措辭太硬,會逼得女王點火燒房。
“要不你跪地下求她,讓她生物鍾正常點兒?或者,帶她去美國?”一朋友陰陽怪氣地說,明擺著是嘲諷。
哥們兒居然認真思索了下。
後來,他找到了釜底抽薪的方法——勸女王再找個工作。女王居然同意了,說,這事兒得好好研究研究。
研究結果是:賣自製工藝品。客戶是同城的網友,快遞員是她男友。
於是哥們兒又消失了,他開著豪車滿大街送禮盒,油費都沒賺回來。
我們決定不同情他,哪怕他再叫苦不迭。
你摧眉折腰,她恃寵而驕。生氣等於忤逆,商量等於反抗,這樣的愛情是畸形的。
地位太過懸殊,危機就不遠了。一年後,女王找了個更有錢更爺們兒的,並供職在新男友單位。聽說她整天撒潑打滾兒,沒過多久,連人帶行李都給扔出來了。
慘。
4
哥們兒很傷心,他說:“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帥,所以想做得足夠多。”
我說:“帥男人不是你這個慫樣,你現在連個男人都不算。你最大的成就,是把她變成了一個欲求不滿的壞女孩兒。”
哥們兒,你要知道,愛她,就要讓她更可愛,要讓她從你身上學會成熟、尊重和珍惜,而不是無理、蠻橫和暴烈。你用無節製的寵溺淹沒她,她反而失去了覺知幸福的能力。
別以為一主一奴是般配,下了床,都是活受罪。你們都以太愛彼此為借口,忘了自愛。各自悲劇,也是活該。
愛是對等的,不管女人慣男人,還是男人慣女人,都不能慣“壞”。
我也見過不少忍氣吞聲的女人,她們愛得被動,毫無尊嚴。我媽媽就是其中一個。
爸爸饞地瓜,不管家境多慘,聽到小販子吆喝都要買幾十斤堆炕上。我媽啃著鹹菜默默淌淚,盤算著下個月的日子該怎麼過,我爸吧唧嘴兒嚼得那叫一香,還說是紅瓤的,甜。
她懺悔了一輩子,不知該如何對付這個一手培養出來的任性伴侶。我姐每次相親,她都淚目道:“找個互相尊重的,誰也別黏著誰耍渾。”
愛,本來就是衝動的,妄談分寸,都是扯淡。
但兩個人在一起,終歸要讓彼此更好過,不是嗎?
初戀,請你消失在我的十八歲
有那麼一陣兒,我經常懷念十七八歲。近兩年不會了,甚至連個青春題材的電影都懶得看。一堆小孩兒穿著校服蹦躂,牽手啊親嘴啊,夢想啊畢業啊,俗。
因為我活到了另一個階段。人生的階段有很多,吃奶、追星、曬孩子、跳廣場舞,時間嗖嗖快,過了就回不去了。人總是要現實,留戀不能當飯吃。
上個月回老家休假,天寒地凍出不了門,就在屋裏宅著。工作賺錢全拋腦後,清清靜靜的。閑來無聊,我就看了個片兒,一堆小孩兒穿著校服蹦躂,牽手啊親嘴啊,夢想啊畢業啊,好感動啊!
我想我大概瘋了,看到結尾居然鼻子酸了。當晚,我的心跳頻率都是青春期的節奏,咚咚咚的,把初戀的回憶都撞回來了。
“關,我!”
我的微博私信冒出這麼一條,頭像是個嬰兒寶寶。
“我是夕夕!看你最近發展不錯啊,有機會聚聚吧!”她又補了句。
你知道多巧嗎?夕夕就是我的初戀啊,天哪!
我的心髒更加咚咚咚,身子不聽話地坐起來,盯著那條私信發傻。咳,她這口吻真像個不鹹不淡的老朋友。
窗外下雪了,晶亮亮的大白片子亂飛,屋簷上跟冒了煙似的。浪漫哦,跟2002年的聖誕節一樣。
夕夕喊了我一嗓子,我回頭,她頂著滿頭雪鑽進教學樓,遞給我個小禮盒,包裝得歪七扭八。拆開看,是個迷你收音機。半個煙盒大小,倆按鈕,一個調音量,一個換台用。
她也給自己買了一個。在枯燥的晚自習戴上耳機,聽同一個頻率。放到孫燕姿和周傳雄的歌,我倆就抻長脖子,越過同學們的腦袋,互相擠眼。班級座位每周一換,整列依次挪動,我倆要麼隔個過道,要麼各守南北牆。我真恨不能在離她最近那一周死去,免得接下來等待煎熬。
我一直沒跟夕夕表白,因為我那時太胖,因為她不止對我一個人好。她大大咧咧的,待人敞亮,除了臉蛋都像男人。我特喜歡她擦黑板的粗魯樣兒,短頭發一顫一顫的,憨死了。
她現在變化大嗎?滿微博都是轉發的育兒指南,翻到底也沒見一張自拍。
“正好,我搬到鬆原了,這兩天見吧。”我回複。
那時我是住校生,也沒想到幾年後會搬到這個城市。孤單的小胖子喜歡上親切的假小子,這絕對是毀票房的CP,但放到現實裏很美的。
相見第一麵是班級大掃除,她跟要打架似的把抬水棒子伸給我:“再換桶水唄?”
第二次打交道,她把錢塞我兜裏:“幫我買個雞蛋餅,學校後頭那個攤兒,老太太賣的。”
我跟她說的第三句話是:“吃嗎?我去。”
校花班花們把胯骨和頭發掄成圓圈,麵色慘白,唇彩紮眼。但我獨愛夕夕的素顏,純天然無汙染。
高二,她學理,我學文,我們倆每周末結伴去買碟。她熱愛的孫燕姿還沒發新唱片,《直來直往》的前兩句哼到吐。
學校和音像店距離不遠,都在市中心往南,我們這次約見的地點也在那一片。出租車在十字路口左轉,旁邊是個大商場。十年前,這裏明明是一排網吧,真是滄海桑田。那時候,這一片還荒蕪得很,進進出出的都是刷夜的壞孩子。
我攢了這麼多記憶,就是為了重逢時的淚奔,雖說我北漂,她已婚。
我想象著她一頭短發跑過來,笑容的幅度沒那麼大了,眼睛的光沒那麼銳了,可更美了。我們對坐長聊,感慨萬千,一直到飯館打烊。
然而我傻了,她是帶著老公一塊兒的。等等,那真的是她嗎?
麵色慘白,唇彩紮眼,卷發和貂皮大衣粘在一塊兒,紅指甲蓋摳著粉殼子的iPhone,正衝我擺手。
我盯著她的美瞳,點頭說嗨,心頭從三伏天涼成三九天。
“多少年了,差點兒都認不出來了!”夕夕說。
她以前大子味兒這麼濃嗎,還是我忘了?哎呀,我真可恥,沒混多好,連鄉音都嫌棄了。不對啊,我沒發現我媽說話這麼別扭啊,還是我跟夕夕太久沒見了?
我大腦迅速運轉,立馬接了句:“可不是嘛!”
“你口音都不一樣了,聽著跟北京人兒似的。”她嘴角下扯。
她每個平翹舌錯亂的發音都要放慢,顯得煞有介事。我豎著耳朵低著頭,用力瞅著桌上的木質紋路,不過幾秒鍾又覺得失禮,刻意跟她對視一眼。
我真的不認識她了。
“關,認識我老公不?老同學!”她指指旁邊那個地中海雙下巴的眼鏡男。我搜尋遍了記憶庫,都沒認出是誰。
“哈哈,也是,你高三就不怎麼來我們班了。他是我同桌!”
我機械地伸手跟他握了握,他皮笑肉不笑地點點頭。
本該是傷感狗血的劇情不是嗎,為什麼感覺跟演小品一樣。
“你吃什麼,隨便點啊。”夕夕說。
我忽然想起十年前跟夕夕分別的台詞。
“以後我們都吃不到學校後頭的雞蛋餅了。”
我們在網吧外頭坐著,晨風撩起校服的汗味兒。她長長地籲口氣,說高中還沒過夠。她還說:“你現在瘦了好看了,到大學肯定有女孩兒追。”我說:“沒有你,我也不會減肥啊。”
她似懂非懂,手指頭在膝蓋上抓撓。我一咬牙,把手扣了上去。她驚懼地轉頭看我,跟被電擊一樣站起來。
高考結束後,她都沒跟我聯係。臨大學報到的前兩天,她在QQ上突然出現。
“關,在嗎?”
我回了個“在”,她的頭像瞬間變成黑白了。我又回了個“在啊”,從午飯等到晚飯,她都沒出現。
上大學後的某一天,她留言說:“我想你。”
我把夕夕定義為“初戀”,因為我碰過她的手,因為我覺得她不討厭我。嗬嗬,臉皮夠厚。
眼前的夕夕,二十九歲,本土闊太太,邊啃豬蹄邊抽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