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離鄉逐夢的青春腳步(一)(2 / 3)

李平、李同均和王福軍初中時本是同一年級。李平和王福軍是真正的同班同學,兩人皆為盤龍村人,從小學到初中一直同窗共讀。初中畢業那年,李平考上了岷山師範,成了李同均的同學。那一年,王福軍差兩分與岷山一中失之交臂,轉而讀了職高。李平和李同均都是文學社成員,在學校裏,二人皆是赫赫有名的才子:李同均畫得一手好畫,李平寫得一手好字,被同學們譽為八九級四班的 “雙雄” 。這年暑假,李平約了福軍和李同均,先到自己家中遊玩。他們借了一支氣槍,買了 200 發鉛彈,三人輪流射擊,漫山遍野地轉悠,打了幾十隻各式各樣的鳥和野雞,玩得不亦樂乎,吃得心滿意足。正準備分手各自回家時,福軍突然提議去他家玩,還說他家屋旁的鯽江河,正是捕撈泥鰍和黃鱔的好地方。

福軍家中有兄妹二人,妹妹玉嬌比他小兩歲。玉嬌雖個子不高,卻天生麗質,長相俊俏,方圓百裏,難尋比她更美的女孩。她屬於典型的嬌小玲瓏的南方美女,即便衣著樸素,不施粉黛,也難掩青春美少女的迷人風采。說來也怪,同樣身為農村人,幹著相同的農活,同齡女孩卻總是比玉嬌黑上幾分。自小學起,就時常有玉嬌認識或不認識的男生,為了她爭風吃醋、大打出手。一個說玉嬌是自己的老婆,另一個便罵對方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三言兩語不合,便扭打在一起。玉嬌常常因此被老師叫去問話,弄得她一頭霧水,莫名其妙。初中時,有高年級的男生在路上攔住玉嬌,強行要和她交朋友,嚇得玉嬌那段時間躲在家中,許久都不敢去上學。後來,哥哥福軍得知此事,獨自一人將那幾個男生狠狠揍了一頓,直打得他們連連求饒,不敢還手,才肯罷休。那群搗蛋鬼知道玉嬌有個打架厲害的哥哥後,便老實了許多,不敢再騷擾她。初中畢業的玉嬌,沒能考上高中。由於家裏貧窮,哥哥都沒能補習,她自然也沒有機會,隻能早早去了鄉裏的紙廠上班。

恰逢周末休假,又碰上哥哥的朋友來玩,這個周末對玉嬌來說,顯得格外重要。看著哥哥他們帶著三角漁網前往河邊,她也想去湊個熱鬧,可又擔心 7 月的太陽太過毒辣,會把自己曬黑。正猶豫不決時,她靈機一動,有了主意。哥哥他們去撈魚,能保證一定有收獲嗎?萬一空手而歸,午飯吃什麼呢?她想起家中養的十幾隻鴨,已經三個多月了,雖說還未完全長大,但實際體重與成年老鴨相差無幾。此時宰了做仔鴨燒芋頭,再合適不過了!主意已定,她趕忙跑去捉鴨子。

鴨子捉到了,可玉嬌卻不會宰殺,隻好又去地裏叫回父親幫忙,自己則去挖芋頭。這邊剛挖完芋頭回到家,那邊撈魚的哥哥們便回來了。隻見他們一個個渾身濕透,肩膀上還掛著浮萍,卻個個興高采烈,臉上洋溢著燦爛的笑容。玉嬌湊上前一看,好家夥,足足有十多斤泥鰍和黃鱔。再加上這隻鴨子,今晚可有一場難得的盛宴了。

三人將漁獲倒進大腳盆,換上清水,隨後各自拎了一桶水進屋洗澡換衣服。王福軍翻箱倒櫃,勉強找出幾條褲子和幾件襯衣,讓李同均和李平換上。他們出門時,除了身上穿的,並未攜帶換洗的衣服。李同均和李平看了看那些衣物,不僅破舊,而且尺碼偏小,心想勉強穿上的話,恐怕還會撐破。(福軍也著實為難,家裏窮,哪有餘錢購置更多衣物,能有一身能穿出門的,已然很不錯了 )李平和李同均見狀,也不再多說,隻借口穿髒了不好洗,堅持隻穿褲子,不穿上衣,打算等把弄髒的上衣洗淨曬幹後再穿。福軍也沒有更多的上衣可供替換,於是,三個小夥子便赤裸著上身,開始收拾那堆黃鱔和泥鰍。玉嬌在一旁忙著往灶膛裏添柴,眼睛卻時不時偷偷看向院子。隻見李同均臉上雖顯精瘦,肩膀卻格外寬闊,手臂粗壯有力,尤其是腹部,像龜殼似的,隆起幾道結實的紋路。玉嬌不禁嘖嘖稱奇,臉上也泛起了一抹紅暈。

玉嬌確定,自己喜歡上李同均了。人有時候就是這麼奇怪,李平往自己家裏跑了那麼多次,看上去又高又帥,自己卻從未有過特別的感覺。而這初次見麵的李同均,卻像磁石一般,深深吸引著自己。後來,聽三個哥哥聊天,別的內容她記不太清,可關於李同均的事,卻件件都刻在了腦海裏。尤其是他們在餐桌上各自說起自己的生日,李平的生日她沒記住,親哥哥的自然不會忘,而李同均的生日,隻聽了一遍,便牢牢地印在了心底:1972 年農曆九月十三日!

轉眼,李同均的生日就快到了。幾天前,玉嬌便開始發愁,不知道該送他什麼生日禮物。其實,自暑假分別後,王玉嬌想要再見李同均一麵,機會本就不多。怎奈天意弄人,李同均中師畢業後,居然和李平一起被分到了她家屋後的盤龍小學。這可真是讓李同均發愁不已,卻把王玉嬌樂開了花。剛來那會兒,學校尚未開夥,李同均起初在李平家裏搭夥。但李平家離學校有四五裏地,來回十分不便。後來王福軍得知此事,熱情邀請兩人到自己家裏搭夥,直到學校成立了夥食團,專門請人煮飯為止。

李同均自然不是不解風情之人,可麵對王玉嬌的感情,卻隻能佯裝不知。一方麵,他心裏還惦記著前任女朋友劉君秀。盡管收到了劉君秀的斷交信,但一想到王玉嬌,劉君秀的身影便不由自主地浮現在眼前。每次想到劉君秀,腦海裏便全是她的影子,王玉嬌的身影反倒被擠到了一邊。他時常在心裏將劉君秀與王玉嬌進行比較:劉君秀長相普通,體態豐腴,知書達理、善解人意(或許與所受教育有關),骨子裏透著一種知性美;而王玉嬌則是天生的美人胚子,五官精致,皮膚白皙,身材凹凸有致,是那種極易讓男人想入非非的美女,渾身散發著誘人的魅力。雖說目前她不施粉黛,衣著樸素,甚至偶爾還打著補丁,但李同均相信,隻要略施粉黛,精心打扮一番,必能成為傾國傾城的尤物。對於王玉嬌的熱情,李同均自然能夠感受得到。然而,他內心深處又對這份熱情充滿了恐懼。一方麵,與王福軍交往已久,深知他的火爆脾氣。若是將來娶了王玉嬌,萬一兩人發生口角,以福軍的性子,恐怕真會把自己的頭打破。另一方麵,王玉嬌性格直爽,溫柔卻又認死理,不懂得變通,他擔心娶了她之後,兩人難以相處。當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李同均對自己缺乏自信。自古美女配英雄,自己這樣一個一窮二白、長相普通的小子,若真娶了玉嬌,說不定會給大家帶來災禍。曆史上,因狗熊娶了美女而招災惹禍的例子數不勝數。美女誰不喜歡呢?可色字頭上一把刀啊,唯有英雄,才有能力駕馭這把刀。反正,李同均是這麼認為的。

麵對王玉嬌的示好,李同均隻能裝傻充愣,不敢挑明,生怕傷了她的心。沒錯,他早已在心裏把王福軍當成了親兄弟,把王玉嬌當成了親妹子。但王玉嬌卻不管這些,隻當李同均不明白她的心意,一門心思地想著找機會表白。這不,前幾天國慶節,玉嬌特意進了一趟縣城,精心挑選了一本筆記本和一支鋼筆,打算送給李同均作為生日禮物。到了 10 月 8 日(農曆九月十三日)這天,她又從箱底翻出自己精心納製的一雙鞋墊,上麵繡著一朵並蒂蓮。最後,玉嬌找了一塊紅布,將這三樣東西仔細包好,趁著晚飯剛過,天色微暗,朝著學校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