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都市 第五章(1 / 3)

我和毛毛不會有結果的,我敢肯定。

不錯,我是喜歡毛毛,但這種喜歡不是能許以終身的那種。自打見到毛毛那天起,我就沒有動過要和她走進婚姻殿堂的念頭。一個男人的青春時光就應該像一棵樹,主幹鉚著勁兒地往上穿,還要橫生出許多枝椏來,這樣才茂盛,才端得五光十色,豐富多彩。毛毛就是這棵樹上的一個枝椏,她頂多能在我的感情履曆上畫下一個逗號。那麼誰能給我一個句號呢?我不知道,每當想到這個問題,我就覺得很遙遠,也許能畫句號的那個異性,還在幼兒園裏唱童謠呢吧。

何況,我雖還不能確定毛毛是否已給我戴上了綠帽子,但我們的關係出現了問題,這已是和尚頭上的虱子——明擺的事,而且這個問題是致命性的。

因為夜班工作的關係,我每天下班到住處的時間是淩晨兩點左右,就是說,我和毛毛的夜生活一般會發生在淩晨兩點半左右。當然,偶爾在上午11點我睜開眼睛之後,我和毛毛也會有衝動,但那不能叫作夜生活了。無論怎樣,這都是不正常的。總是在熟睡中被叫醒,然後就是一番精神高度亢奮,毛毛因此總是睡眠不足,不堪我擾。所以沒幾天,當我再碰她的時候,她便很不情願的,既然不情願,我就有了“強迫”的嫌疑,做起來難免會有一種犯罪的心理。毛毛會不會也有一種被侮辱的感覺呢?我不得而知。一段時間下來,我們心理上自然而然就有了障礙,那些生理醫生所說的“不和諧”也莫過於此吧!

和毛毛分手是早晚的事,我隻想盡量保持長久一些,因為毛毛這個枝椏在我這棵樹幹上才剛鑽出芽兒,還沒有伸展出去,以盡支撐起一片繁茂的義務。

說起夜班編輯工作給我造成的不良影響,我不免會多嘮叨幾句。我曾在多種場合,向熟悉的不熟悉的朋友說過“夜班編輯不是人幹的”這句話,每次說完之後,他們都無一例外地用那種奇怪的眼神看著我,讓我會突然質疑自己“是不是心理變態”。他們一定認為,編輯,特別是一版編輯,是一個多麼神聖和榮耀的崗位呀,他們是“太監不知丫子的苦啊”。作為人這種高級動物,似乎就適合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反其道而行之,必有排斥反應。與三年前的自己相比,我現在免疫力下降,大腦反應遲鈍,記憶力減退,心情總是異常煩躁,有時突然就會有要發瘋的感覺。

調離夜班編輯工作的想法在我心裏早已是深思熟慮。屈指算來,我向主編交出的那份“調崗申請”也快兩個月了,這是一次毫無成效,反而引起了副作用的“主動出擊”——我和王副主編因此結下了梁子。就在“調崗申請”交上去的第三天,我正全神貫注於編輯工作,王副主編忽然找我去他的辦公室談話,他頭一句話就問我怎麼不想做夜班編輯了,然後沒等我回答就說:“你是不是對我有意見?我負責夜班編輯工作以來是不是太獨斷,讓你發揮不出來了?還有,你是不是覺得我改的標題不好啊?”說完,王副主編笑著看著我。

“不是,不是!”我幾乎讓他這一連串的突然發問搞蒙了。

“沒關係,有意見你就提嘛!”王副主編仍笑裏藏刀地看著我。

我還是搖頭。王副主編忽然把一張打印紙遞給:“那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接過來一看,是我交上去的那份“調崗申請”,再看裏麵,“一版是領導意圖極強的版麵,我資質有限,常常領會和落實不到位,很是尷尬,實在不勝此任”一段話下麵,竟劃著一道紅線,我腦袋“嗡”地一下子,我真他媽的是天字第一號的大蠢蛋,發這種涉嫌暗示性文字遊戲的牢騷幹嗎呀?明擺著不是給某些人落下話柄嗎?我忽然就理解了秦始皇和康熙帝為什麼要大興文字獄。

我放下手中的“調崗申請”,一會兒東一會兒西地解釋起來,盡管我知道已無濟於事。很有耐心地聽我解釋完,王副主編笑著宣布:“報社還是很信任你的,希望你繼續留任,以後有什麼事就多溝通!”——我換崗的事徹底泡湯了。“溝通個娘稀屁呀!”我當時心裏想,因為我感覺到了王副主編那笑容背後 “以後一定給你小鞋穿”的陰毒。

說心裏話,“引號事件”發生後,雖然我每天都提心吊膽的,但也心存一絲僥幸。盡管趕上這個事兒被調離夜班編輯的崗位會很丟人,可畢竟也是一次調動的機會呀。老天就是不遂人願,有些事真是不隨人的主觀願望而轉移的啊。

剛下過一場小雨,天空還陰著臉,可整個省城的街道和建築卻像抹了橄欖油一樣明亮,我和前女友張小月正走在最繁華的一條步行街上,我的上眼皮和下眼皮硬生生地支撐著,總想打盹兒。為了去車站接張小月,我破天荒地起了個大早,還向毛毛鄭重其事地撒了個慌。不知怎麼的,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感慨類似於“沒有欺騙就不能生存”的歪理邪說了。

張小月的心情很不好,問她為什麼,她又不肯說,隻是不厭其煩光顧著一家一家的專賣店,不厭其煩地試著一件又一件的衣服,我表現出了足夠的耐性。看著她試衣服的樣子,我忽然想起從前來,很多次一起去逛街,都因我忍受不了她的“不厭其煩”而同她吵得麵紅耳赤。我今天怎麼這麼紳士呢?是距離,這個東西有時讓人憎惡,有時卻表現得很可愛。

和張小月的分手就同我們的相識一樣,像一場戲。還是在我做記者的時候,一天晚上我值班,新聞熱線旁邊的那台情感熱線響了,匿名的張小月在電話裏拋心置腹的傾訴喚起了我的同情,我們相約在第二天吃了頓飯。三天後的第二頓飯後,我們就進入了同居時代。三個月後的一天,在我的住處,張小月突然問我愛不愛她,我隻是笑,因為我當時覺得確實很可笑。在她一再逼問下,我就隨口說了“我愛你”,她說我的回答水分太大。於是她又給我出了個問題:假如她和我的母親都掉進了湖裏,我先救誰?我說誰也不救,因為我不會遊泳。她說假設我會遊泳,我就反問她:這樣的事怎麼能假設呢?一來我真不會遊泳,而且以後也不打算學遊泳;二來也不會出現我的母親和你一起掉進湖裏的情形……我們吵了起來,一氣之下,她一腳踢碎了我那個長一米寬一尺的大魚缸,水漫了一地,導致僅剩得那條活金魚幹渴而亡。就這樣,我們分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