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1月30日,《美麗島》高雄服務處的陳菊和周平德向高雄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提出申請,12月10日是聯合國發表《人權宣言》30周年紀念日,為了紀念這一節日,《美麗島》雜誌社準備於12月10日下午在大統百貨公司對麵的扶輪公園內集會。會議由黃信介主持,將有3萬人參加,警方不許。高雄服務處力爭。並提出變更會址,仍然無效,乃決定不管警方是何態度,紀念會照常舉行。
12月9日,國民黨當局宣布,自12月10日提前實施“冬防”,取締任何群眾性集會。不久,《美麗島》高雄服務處被警察包圍。下午4點,高雄服務處的宣傳車要去廣播紀念會消息時,被警察攔住。警察橫臥在車道上,圍觀的群眾一哄而上,將警察強行拉開,兩部宣傳車才奪門而出。
警察見高雄服務處的車子上街,忙派警車在後麵跟蹤。8點40分,當宣傳車行至鼓山二路,被鼓山分局兩輛警車攔住去路,10多個警察強行登車,搶走擴音機和錄音帶,打傷《美麗島》工作人員。這就是引起後來暴亂的“鼓山事件”。
12月10日中午,高雄憲兵司令部、岡山保安總隊、高雄市警察局等單位,分別在高雄市區擺開陣勢,搞他們頭天宣布的所謂“冬防演習”。下午3點,開始交通管製,全麵戒嚴。“人權日紀念會”會場——扶輪公園被近千名鎮暴警察所封鎖。5點,從屏東、嘉義、台南、台北趕來的兩千多名黨外人士陸續抵達《美麗島》高雄服務處。寫著“慶祝世界人權節”、“台灣人權委員會”、“美麗島——台灣民主運動的雜誌”、“台灣人權工作中心”等字樣的布旗,在夜風中招展。每個人身上配帶著《美麗島》標誌的紅、綠、黃三色環帶,象征台灣土地上的紅磚屋、綠秧苗與金黃色稻穗。
由於封鎖,紀念會改在《美麗島》服務處圓環舉行。前來聽講和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大約有幾萬人。聽眾非常憤怒,他們高呼口號,要求依法嚴懲失職刑警。這時,大批警察包圍會場,不讓演講。8點半,警察開始施放催淚彈,驅趕人群。在場的黨外群眾和黨外人士紛紛往外衝,群眾和警察扭成一團,一些青年人用火把打警察,後者並不還手。10點左右,會場秩序大亂,但群眾仍然不走,要求《美麗島》工作人員講話,他們高呼口號,情緒激昂。警察用催淚彈來驅散人群,而憤怒的群眾向警察投擲石塊、酒瓶。一直到次日淩晨2點,人們才逐漸散去。
事件發生後,國民黨控製下的台灣各報,都以顯著位置和大量篇幅報道了事件經過。他們一口咬定“美麗島”是叛亂團體,“高雄事件”是“台獨分子蓄謀顛覆政府的事件”。從12月5日開始,黨外人士的活動,即受到警備總部一天24小時的監視。另據12月12日《台灣時報》和12月15日的《民眾日報》報道,高雄市刑警大隊大隊長施淵源事先曾動員高市的黑社會分子,讓他們“協助”警方執行任務,混入遊行隊伍,乘機製造混亂。施大隊長表示,事成之後,他們可以得到獎勵,在日後他們有事時,予以功過相抵。
12月11日,國民黨放出了大逮捕的風聲,當日,《美麗島》的工作人員幾乎全部被國民黨的特務跟蹤。至2月1日,台灣警備司令部證實,被捕人數多達152人。隨後立即進行軍法審判,施明德被判處無期徒刑,黃信介被判刑14年,張俊宏、姚嘉義、林義雄、林弘宣、呂秀蓮、陳菊等各12年,其他48人分別判了幾個月到7年徒刑。
《美麗島》雜誌創刊前後,台灣國民黨外勢力得到空前的發展,黨外人士開始掌握著一部分地方上的行政權,對地方立法也有很大影響,這是曆史上頭一遭。從此之後,台灣議會不再是清一色的國民黨員。由黨外議員挑動的政治辯論,成為海內外報刊報道的熱門話題,引起人們的廣泛注意。但它給黨外人士帶來一個錯覺,以為國民黨的統治力已經大大衰退了,隻要行動起來,台灣民主政治便唾手可得。
高雄事件發生後,國民黨就采取了迅雷不及掩耳的逮捕行動,將美麗島政團的骨幹分子一網打盡。台灣“黨外勢力”遭到嚴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