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英收到璞鼎查的照會之後,大喜過望,他原以為條約已經訂立,璞鼎查不會再與自己交涉,這些難題也就無法解決了。現在看來,璞鼎查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大使。
與此同時,道光皇帝的聖旨也到了江蘇,對《南京條約》的善後問題,要求耆英與英方再進行交涉,聖旨中的內容幾乎與耆英的交涉內容完全相同。另一邊,劉韻珂在看到了《南京條約》之後,也給耆英寄來了一封信,信中提出條約善後的十個問題,也基本與耆英的交涉內容完全相同。
大清的君臣們,終於想到了一起,出現了難得的一致,他們爭相出賣中國的主權,看來簽訂一份新的條約已經是勢在必行了。
《中英虎門條約》
璞鼎查滿懷希望回到香港,可他沒想到道光皇帝派來的,不是耆英,而是伊裏布。
在道光皇帝看來,兩江總督的位置更重要,這裏要管理整個南中國新開放的各個口岸,除了耆英沒人可以勝任。道光皇帝認為,新約的談判,主要涉及的是關稅,在天朝的思維當中,關稅隻是利而不是義,更與天朝的尊嚴無關。所以道光皇帝任命伊裏布為欽差大臣廣州將軍,主持新約談判。
1843年1月9日,伊裏布到達了廣州。自從鴉片戰爭爆發以來,伊裏布經曆了欽差——革職——流放——起複,他的身心早已疲憊不堪了。在簽訂《南京條約》時,張喜立了大功,耆英卻不許張喜參與最終的談判,更沒有保奏張喜,引來了張喜的極度不滿。張喜說耆英搶占了伊裏布的功勞,害怕伊裏布蓋過自己的風頭。是伊裏布最終壓製住張喜,才沒有鬧出事端。在宦海沉浮這麼多年,伊裏布對功名早已經看的淡了。
南京贖城的時候,他已經身患重病,他是被抬著去的南京。他拖著病軀出謀劃策,保住了這座曆史名城。簽訂條約的時候,他又被抬著去登上了英國軍艦,了卻了心中的一件大事。
他見證了條約簽訂,看到了英軍退兵,經曆了鴉片戰爭的全部過程,他吊著的最後這口氣,也終於鬆動了。
因為台灣殺俘事件,璞鼎查揚言要北上談判,大有重新開戰的勢頭。是他截住了璞鼎查,避免了節外生枝。到了廣州之後,廣州周邊的“義民”與英國商人大起紛爭,竟然一把大火將英國商館燒成了灰燼。又是他,在最危極的時刻,調解糾紛,賠錢賠罪,終於平複了洋人的怒氣。他再也堅持不下去了,就在新約談判到了最關鍵的時候,他死了,他來到廣州還不到兩個月,就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死在了自己的崗位上。
道光皇帝追贈他為太子太保,開複了生平所有處分,算是給了他一個公正的交代。
但是正在洽談新約的璞鼎查,卻不願意煮熟的鴨子飛掉。他生怕清政府派來一位強硬的官員,他更害怕派來的新任官員,看穿新約中的問題,於是他主動提出,要與耆英進行談判。如果清政府不派耆英來廣州的話,他就要揚帆北上,去南京找耆英。
道光皇帝聞訊大驚,緊急將耆英改派為兩廣總督,負責與璞鼎查簽訂新約。
1843年10月8日,耆英與璞鼎查在虎門簽訂了《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簡稱《五口通商章程》,曆史上稱之為《中英虎門條約》。
《中英虎門條約》分為兩部分,共有31款內容,小船定例3款,另對26類貨物製定了詳細的稅率,其內容已經是《南京條約》的整整四倍。
實際《中英虎門條約》是由兩個新條約組成。7月22日,耆英與璞鼎查簽訂的叫《五口通商章程海關則例》,10月8日簽訂的才是《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這兩個新條約組合在一起,被稱為《中英虎門條約》。
《中英虎門條約》規定英方獲得了領事裁判權、片麵最惠國待遇、口岸租地權、軍艦進駐口岸權等等,同時放棄了中國對關稅的自主權等。
領事裁判權
領事裁判權本身是存在的,這是一種治外法權,通常是指一個國家的政要,在另一個國家犯法時,不應受到所在國的法律審判。但這項權利通常隻適用於總統、政要和外交大使,是一種外交特權。
璞鼎查誘使耆英將這項權利擴展到全體英國人,規定凡是在中國的英國人,不受中國司法的審判,隻受本國領事的裁判。耆英此舉原本是想讓英國政府管轄英國商人,沒想到誤入璞鼎查的圈套,放棄了這個重要的權力。治外法權的喪失,反而導致中國政府無法約束外國人,給近代中國造成了無窮的困擾。
可是在這項條款簽訂之時,耆英卻十分興奮。他說,今後要是再有華夷訴訟,隻需要將英國人交給他們的領事就可以了,官府再也不用為審判外國罪犯而頭痛了。
關稅自主權
《虎門條約》規定,今後海關製訂稅率,應當秉公議定,由戶部頒布執行。
可是耆英哪裏知道,所謂的秉公議定,清政府自己的關稅,又需要與誰議呢?
在《五口通商章程海關則例》中,耆英與璞鼎查議定了26類160多種貨物稅率,基本以百分之五收取,從此清政府就喪失了獨自改變稅率的權力,將製訂中國國稅稅率的權力拱手讓給了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