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海瑞上疏(3 / 3)

海瑞巡視淞江府時,華亭縣農民前來控告鄉官侵奪民田的達萬人之多。為了限製大地主的過分剝削,海瑞對於土地兼並問題采取了斷然的行動,要大地主退還侵占農民的田地。當時江南最大的地主鄉官(退休居鄉的官僚)前宰相徐階一家占田達二十四萬畝。海瑞勒令徐階和他的弟弟徐陟退田,還把徐府數千名家奴遣散了十之八九。徐階三個作惡多端的兒子都被海瑞拘捕,依法製裁。徐階退出的田地,估計在一半以上。其他鄉官見此情狀,有的逃走,有的不得不依法退田。海瑞的行動,大大打擊了豪強地主的氣焰。李贄讚揚說:“公獨卵翼窮民,而摧折士大夫之豪有力者……自是士大夫之名貪暴者,多竄跡遠郡以避,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矣。”⑨

海瑞在應天巡撫任上所做的最大的一件工作,也是對人民最有利的一件工作,是他大力推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亦稱一條編法,早在嘉靖年間,浙江巡撫禦史龐尚鵬曾在江南實行過,但影響較小。這次,海瑞采用龐尚鵬的成法,在應天十府內普遍推行,成效顯著。一條鞭法的內容主要是把過去明王朝對於各府、州、縣的各項雜款、均徭、力差、銀差、裏甲等等都編在一起,通計一省丁糧,通派一省徭役,官收官解,除秋糧外,一律改收銀兩,計畝折納,總為一條,把複雜的賦役簡單化了。一條鞭法的貫徹實行,改變了當時江南極端混亂和嚴重不均、弊端百出的賦役製度。由於一條鞭法使大土地所有者也要按畝負擔一部分賦役,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則可免去一些不合理的負擔,這對一般百姓來說好處較多。同時,一條鞭法規定可以“雇役”代替“力役”,保證農民有較多的自由時間從事生產,初步扭轉了百姓逃亡、田地荒蕪的狀況,也為城市手工業提供了更多勞動力的來源。再有,一條鞭法規定,除秋糧外,力役一概折銀交納,這就使農民對封建統治者所負擔的徭役基本上貨幣化了,從而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海瑞在應天十府推行一條鞭法是全麵而普遍的,態度是嚴肅而認真的。因為他毫不顧忌鄉官和大地主的反對,後來終於被罷官而去,但是一條鞭法還是貫徹執行了的,而且受到人民的擁戴。所以《江南通誌》上說,海瑞“行條鞭法,遂為永利”。

海瑞被罷官後,回到家鄉瓊山閑居了十六年。萬曆十三年(1583),他七十二歲,被起用為南京吏部右侍郎。海瑞一到任就改革弊政,廢除一些衙門向街道商戶索取物品的陋規,用嚴刑製止官吏的貪汙。不久,海瑞又遷升為南享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他在南京任上僅兩年多,就於萬曆十五年十月病逝。海瑞死後,其下屬僉都禦史王用汲料理喪事,看到海瑞全部家當隻有俸銀十多兩,綾、綢、葛各一匹,所用幃帳十分破舊,清苦得連一介寒士都不如,忍不住哭出聲來。消息傳出,南京百姓為之罷市,喪船過江,兩岸站滿了穿白衣送葬的人群,奠祭哭拜的人,百裏不絕。

注釋

①《明嘉靖實錄》卷二三。

②《明史》卷二一○《王宗茂傳》。

③伍誌萃:《村居漫錄》卷一。

④《稟鄢都院揭帖》,《海瑞集》上冊第168頁。中華書局版。

⑤《興革條例》,《海瑞集》上冊第117頁。中華書局版。

⑥見《海瑞集》上冊第217-222頁。

⑦《啟譚次川侍郎》,《海瑞集》下冊,第423頁。

⑧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一四。

⑨李贄:《太子少保海忠介公傳》,《海瑞集》下冊,第5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