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大明王朝全麵解讀(7)(3 / 3)

鄒元標為什麼多次被貶謫

鄒元標(1551~1624),字爾瞻,吉水(今江西吉水)人。他自幼聰穎好學,九歲便通曉《五經》,長大後又跟隨得到王守仁真傳的胡直學習,有誌於做學問。神宗萬曆五年(1577)考中進士,開始了從政生涯。鄒元標為人正直,為官剛正,政治上頗有作為。然而,也正是因為他勇於直言進諫,針砭時弊,常常得罪於當權者,故而多次遭到貶謫。最初,鄒元標在刑部實習政務,恰逢內閣首輔張居正的父親去世,而他卻未按禮製回家守孝,再加上平時專橫獨斷,對朝政大包大攬,造成許多弊端。鄒元標憤憤不平,於是草擬奏疏,指責張居正學術偏執、剛愎自用、用人唯親。奏疏寫成,鄒元標怕人知道是彈劾張居正的而被扣留,就揣在懷中,呈上時假稱是請假的奏疏。然而,張居正一手遮天,朝中之事無不經由其手,所以,鄒元標的奏疏根本就沒給皇上看,而是被張居正作了批複,在朝堂上杖打八十。好在鄒元標年輕力壯,沒有立即斃命。但是張居正還不解氣,又把他流放到邊關去戍守。鄒元標麵對困境,並不氣餒,還怡然自得地專心研究心性理學,學問大有長進。

六年之後,張居正去世,鄒元標才被召回,任吏科給事中。鄒元標終於得到再次實現政治抱負的機會,在上任伊始,就陳上奏疏培養聖德、親近賢臣、嚴肅法規、崇尚儒行、整治群臣等五件事。不久,慈寧宮發生火災,鄒元標上疏直言,勸神宗自我反省、清心寡欲。神宗昏庸,不辨忠奸,以為鄒元標是在諷刺自己,十分惱怒,降旨斥責。鄒元標就這樣被貶黜。此後,雖多次被人舉薦,但神宗懷恨不已,始終沒有起用,鄒元標賦閑達三十年之久。不過鄒元標堅守“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的信條,在鄉裏講學,跟他學習的人日益增多,成為名滿天下的大學問家。

直至光宗即位,鄒元標才被召回,任大理卿,又升為刑部右侍郎。這時的鄒元標年事已高,為人處事少了些張狂,多了些穩重,先後輔佐光宗及年幼的熹宗,成為朝廷中的肱股之臣。

李應升如何同閹黨鬥爭

李應升(1593~1626)以清正廉潔聞名,很得民心。當時有民謠說:“前林後李,清和無比。”(林指晉江林學曾,以清廉慎重著稱)。九江(今江西九江)、南康(今江西星子)間有柯、陳兩大族,相傳是陳友諒的後裔,倚恃險阻,抗拒官兵。官府商議想要發兵圍剿,而李應升請求前往曉諭勸說,結果沒費力氣,就使他們叩頭聽命,交出匿藏的罪人,使一方百姓得到安寧。

熹宗天啟二年(1622),皇帝正當年幼,昏庸懦弱,朝廷各種政務都鬆懈廢弛,李應升針對這種弊病上疏直言:“現在天下破敝衰敗到極點,取決於君臣奮發振興而竭力圖謀,陛下振興綱紀,則一片紙如同迅雷;大臣捐棄私心,則千裏運籌如在手掌中;言官勇於檢舉彈劾,則百官受命從政,為國憂心。現在議論增加官職,為他們營建避護所,紛紛升遷調任,名不副實。”又說:“現在把政事交付各部,十分之八九被擱置起來,應重申國家法律,公開懲處敗將的罪行。”主張嚴明執法,懲處惡弊。不久,又彈劾南京都禦史王永光庇護下屬官員範得誌,顛倒公理。王永光嚇破了膽,立刻引咎離職。

天啟四年(1624)正月,李應升上疏陳述外藩、內盜、小人三大禍患,把譏諷譴責的矛頭直接指向熹宗身邊的奸人。李應升知道魏忠賢必將是國家的一大禍患,就秘密草擬奏疏,羅列出十六條罪狀,正準備呈上時,被他哥哥發現,奏疏被燒毀。後來楊漣彈劾魏忠賢,反而遭到皇上的嚴厲斥責。李應升極其憤怒,就繼續上疏彈劾,說:“從來宦官之禍,開始時沒有不是用小忠來取信於君主的,待根基紮牢之後才下毒手。現在陛下明知道他們的罪行,卻曲意包庇。當時勢緩和之時,他們就采用保全自己的謀計,當事情緊急之時,他們就拿鋌而走險的手段,蕭牆之內,能無隱患?所以,魏忠賢一日不去,陛下就一日不得安寧。”萬燝因抨擊魏忠賢致死,李應升對此深感不平,就極力進諫,說不可在朝堂上使用梃杖之刑,不可摧折士人的誌氣,用來斥責魏忠賢。之後,又嚴辭彈劾崔呈秀等人。崔呈秀窘迫,夜晚敲門,長跪哀求,李應升不為所動,堅決拒絕。十月初,正逢熹宗祭祀宗廟、頒布日曆之時,李應升又直言彈劾魏廣微,告誡他要保全家族名聲,不要倚靠奸猾的宦官而去為難諫官,以後才有臉與地下的父親相見。魏廣微聽到後非常惱怒,便與魏忠賢合謀陷害他,李應升最終因受酷刑折磨而死,年僅四十三歲。

滿朝薦為什麼被列入“東林同誌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