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還原下事發現場,趙仁命喪當場,當事雙方都感到萬分震驚,喧鬧的現場立即安靜了下來。
按照常理來推斷,作為一縣之長的朱光宇肯定會就擊斃趙仁一事給出交代。要知道在任何時代的專製政府眼裏,“聚眾”都不是鬧著玩的,都是破壞社會秩序的重罪。按照《大清律例》規定:“抗糧聚眾,或罷考、罷市至四五十人,為首者斬立決。”斬立決就是立即斬首。“如哄堂塞署,逞凶毆官,為首者斬梟示。”斬梟示就是將頭砍下懸在杆子上示眾。就連那些沒鬧明白怎麼回事就跟在後麵瞎起哄的群眾,按照刑律規定,也要杖責一百,以儆效尤。
官民雙方見鬧出人命,不再纏鬥一處,很快各自散去。按理說,鄉民被殺應該是整個事件的爆點。可是事件被推向爆點後,卻自行平息,雙方不戰而退。應該說劉化鎮等聯莊會會員在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殺之後,內心的憤怒是難以想象的。可是憤怒並沒有讓劉化鎮等人昏頭,理智最終戰勝了衝動。劉化鎮知道,此時若要殺官複仇,自己這個帶頭大哥就會背上誅滅九族的重罪。當然這是他最不願意看到的,正因為如此,他才以聯莊會會首的身份,極力阻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作為一縣之長的朱光宇,他抓人殺人,表現得極其野蠻粗暴。當鬧出人命時,麵對著人多勢眾的聯莊會會眾,他在權衡利害之後選擇了暫時忍耐,任由對方懷恨而去。事後,為了推卸責任,朱光宇上書河南巡撫兼提督英桂,說禹州老百姓抗糧造反,鬧出人命。他在上書中隻強調“抗糧造反”,卻隻字未提地方縣衙濫加浮收之事。當時,太平軍在河南境內正鬧得沸騰,“造反”二字是最為敏感的字眼。河南巡撫英桂在接到朱光宇的呈報後,於第一時間派出軍隊前往禹州平亂。
官民雙方就好像是商量好了似的,就在鎮壓官兵整裝待發之際,聯莊會已經集結好自己的武裝開始攻打州城。這是讓人想不明白的地方,為什麼劉化鎮等人在退回鄉裏後,會再次組織大規模的武裝卷土重來,這等於正式向官方宣戰,將“造反”的罪名坐實?唯一的解釋就是,聯莊會內部氛圍這時候已經完全被嶽三教等好勇鬥狠之人所掌控。
民間武裝力量畢竟不是正規部隊,根本沒有實戰經驗。而禹州曆來都是中原重鎮,城高牆厚,不要說是聯莊會,就是那些訓練有素的正規軍來了,一時半會想要攻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就在聯莊會的鄉軍久攻不下時,省府派遣的平亂部隊距離禹州已經不到十裏的路程。圍城的鄉民得到情報後,不敢在此戀戰,隻好再次散去。朱光宇不虧是個“健吏”,他率眾一路追殺至聯莊會的總部,放火燒毀了聯莊會設在高廟的總部所在地。雖然劉化鎮帶領部下逃到了密縣超化鎮,可仍舊遭到了地方官兵的圍追堵截。
朱光宇傳檄密縣縣令胡燕清,希望能夠與之共同圍剿劉化鎮。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別無選擇的劉化鎮隻好選擇了自殺。
可以說,劉化鎮的自殺來得過於突然,讓所有人都大為不解。這時候的聯莊會雖然處於被動局麵,可還沒有走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從劉化鎮自殺,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那就是做為聯莊會會首的劉化鎮雖然有為民請願的熱情,可是他從來就沒有想過,有一天為鄉民利益而造反。他雖然是個有俠義心腸的鄉民首領,但卻不是有天下藍圖的軍事革命家。他希望能夠當上帶頭大哥,不過是為了替鄉民主持公道,或者壯大宗族的勢力。在艱難的世道裏求生存,劉化鎮雖然隻是個雜貨鋪或鐵匠鋪,難以實現人生的大富貴,但是對於一個底層民眾來說,他的日子要比一般老百姓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