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基礎/清廷批準憲法

今晚的上諭具有曆史性意義。資政院擬定了憲法信條十九條,敦請朝廷立即批準和頒布。此信條比軍隊更有力量,是分崩離析狀態下唯一的希望。朝廷以其最大的善意,完全認同最終的憲法草案,並在太廟向全國頒布。

信條的內容

朝廷的安全將會得到保證,皇帝神聖不可侵犯。但是要改變過去任用懿親和下賤的太監,由反複無常的羸弱之人領導的、野蠻的專製政體,以君主立憲製代之,此政體包括國會、責任內閣、被任命的總理大臣。國會掌握包括皇室的津貼在內的預算。

信條說,全國人民一致讚成以英國的憲法作為立憲的基礎。因此英國的君主立憲製為中國所采納,說明製訂者們仔細研讀了英國憲法。

需要克服的困難

因為有了希望,北京又有了活力,但是仍有眾多巨大的困難需要克服。如果真有漢口大屠殺那些可怕的事,困難就不可輕視。

1911年11月6日,星期一(5日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