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司馬悅辨真凶(1 / 1)

世宗初,悅除鎮遠將軍、豫州刺史。時有汝南上蔡董毛奴者,齎錢五千,死在道路。郡縣疑民張堤為劫,又於堤家得錢五千。堤懼拷掠,自誣言殺。獄既至州,悅觀色察言,疑其不實。引見毛奴兄靈之,謂曰:“殺人取錢,當時狼狽,應有所遺,此賊竟遺何物?”靈之雲:“唯得一刀鞘而已。”悅取鞘視之,曰:“此非裏巷所為也。”乃召州城刀匠示之,有郭門者前曰:“此刀鞘門手所作,去歲賣與郭民董及祖。”悅收及祖,詰之曰:“汝何故殺人取錢而遺刀鞘?”及祖款引,靈之又於及祖身上得毛奴所著皂襦,及祖伏法。

(《魏書·司馬悅傳》)

【譯文】

世宗即位初年,司馬悅擢升為鎮遠將軍、豫州刺史。當時汝南郡上蔡縣有個叫董毛奴的人攜帶了5000錢,被人殺死在大路上。郡縣兩級都懷疑是村民張堤殺人後搶劫,並且在張堤家中搜出5000錢。張堤怕受刑,隻好屈招是自己殺人。此案送到州裏,司馬悅通過觀察罪犯的語言和臉色,懷疑其中有問題。便接見了董毛奴的哥哥董靈之,問他說:“殺人搶錢,當時慌亂緊張,一定丟下了什麼東西,這個罪犯究竟丟下什麼東西沒有?”董靈之說:“隻是拾到一把刀鞘。”司馬悅拿過刀鞘仔細觀察,說:“這把刀不是鄉下製造的。”便召集州城裏的刀匠都來看這把刀鞘,有一個叫郭門的人走上來說:“這把刀鞘是我打製的,去年賣給城外的百姓董及祖。”司馬悅便拘禁了董及祖,責問他說:“你為何殺人搶錢而丟下刀鞘呢?”董及祖此時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董靈之又在董及祖身上搜出了董毛奴所穿的黑色短襖,董及祖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