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李洪之貪贓喪命(1 / 1)

德操

李洪之,本名文通……少為沙門,晚乃還俗。真君中,為狄道護軍……會永昌王仁隨世祖南征,得元後姊妹二人。洪之以宗人潛相餉遺,結為兄弟,遂便如親。頗得元後在南兄弟名字,乃改名洪之……元後臨崩,昭太後問其親,固言洪之為兄……以外戚為河內太守,進爵任城侯……

洪之素非廉潔,每多受納。時高祖始建祿製,法禁嚴峻,司察所聞,無不窮糾。遂鎖洪赴京。高祖臨太華,庭集群官,有司奏洪之受贓狼藉……高祖親臨數之,以其大臣,聽在家自裁……及臨自盡,沐浴換衣。防卒扶持,將出卻入,遍繞家庭,如是再三,泣歎良久,乃臥而引藥。

(《魏書·酷吏傳》)

【譯文】

李洪之,本名文通……幼時曾做過和尚,後來還俗。北魏真君年間,為狄道郡護軍……正值永昌王拓跋仁隨世祖南征,得到元後姐妹二人。李洪之便以同宗的身份暗中相遺贈,並結為兄妹,從此便如同親兄妹一般。又打聽到了元後在南方的兄弟的名字,就改名洪之……元後臨死前,昭太後問她有什麼親人,元後便說李洪之是自己的哥哥……

李洪之以外戚的身份被任命為河內太守,封爵任城侯……

李洪之向來不太廉潔,常常接受別人的賄賂。當時高祖剛剛建立官吏俸祿製度,法律嚴苛,司法監察部門一發現犯罪行為,就會追察到底。這樣李洪之便被腳鐐手拷押往京都。高祖親臨太華殿,召集群臣,執法官奏陳李洪之貪贓枉法的種種罪行……高祖看了罪狀後很憤怒,親自曆數其罪,因為他是朝中大臣,賜他在家自盡……自盡那天,李洪之沐浴更衣。士卒一直扶持著他,將出門時,又轉身回去,繞著屋子走了幾圈,哭泣歎息了好長一段時間,便躺在床上仰起脖子服藥自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