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製
廣陵王元欣,魏之懿親。其甥孟氏,屢為凶橫。或有告其盜牛。慶捕推得實,趣令就禁。孟氏殊無懼容,乃謂慶曰:“今若加以桎梏,後複何以脫之?”欣亦遣使辯其無罪。孟氏由此益驕。慶於是大集僚吏,盛言孟氏依倚權戚,侵虐之狀。言畢,便令笞殺之。此後貴戚斂手,不敢侵暴。
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京師交易,寄人停止。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無何,緘閉不異而失之。謂主人所竊,郡縣訊問,主人遂自誣服。慶聞而歎之,乃召問賈人曰:“卿鑰恒置何處?”對曰:“恒自帶之。”慶曰:“頗與人同宿乎?”曰:“無。”“與人同飲乎?”曰:“日者曾與一沙門再度酣宴,醉而晝寢。”慶曰:“主人特以痛自誣,非盜也。彼沙門及真盜耳。”即遣吏逮捕沙門,乃懷金逃匿。後捕得,盡獲所失之金……
有胡家被劫,郡縣按察,莫知賊所,鄰近被囚係者甚多。慶以賊徒既眾,似是烏合,既非舊交,必相疑阻,可以詐求之。乃作匿名書多官門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侶混雜,終恐泄露。今欲首,懼不免誅。若聽先首免罪,便欲來告。”慶乃複施免罪之。居二日,廣陵王欣家奴麵縛自告下,因此推窮,盡獲黨與……
太祖嚐怒安定國臣王茂,將殺之,而非其罪。朝臣鹹知,而莫敢諫。慶乃進曰:“王茂無罪,奈何殺之?”太祖愈怒,聲色甚厲,謂慶曰:“王茂當死,卿若明其無罪,亦須坐之。”乃執慶於前。慶辭氣不撓,抗聲曰:“竊聞君有不達者為不明,臣有不爭者為不忠。慶謹竭愚誠,實不敢愛死,但懼公為不明之君耳。願深察之。”太祖乃悟而赦茂,已不及矣。太祖默然。明日,謂慶曰:“吾不用卿言,遂令王茂冤死。可賜茂家錢帛,以旌吾過。”
(《周書·柳慶傳》)
【譯文】
廣陵王元欣,是元魏皇室宗親。他的外甥孟某。多次行凶專橫,恃勢妄為。有人狀告他偷盜耕牛。柳慶便將他逮捕審訊,獲取證據,馬上下令打入監牢。孟某卻全無懼怕,反而對柳慶說:“你今天如果把我拷起來的話,日後我看你又怎樣替我打開?”元欣也派人前來申辯。孟某更加不可一世。柳慶於是將所屬官吏全部召集起來,義正辭嚴地列舉孟某依恃權貴,侵擾滋事的不法行為。說完之後,便令人用亂棍將孟某打死。自此權貴的親屬和親戚大為收斂,不敢侵擾滋事了。
有位商人攜帶二十斤黃金,準備到京城去做生意,寄住在一戶人家裏,歇息好有個落腳點。每次要出門,總是把鑰匙帶在身上。可是過了沒多久,裝錢的匣子盡管沒有打開,可裏麵的黃金卻不知去向。商人便說是主人偷了他的錢,郡縣便捉拿這家主人審問,這家主人不堪毒打違心招認。柳慶聽後為之歎息,便召來商人,問他說:“你的鑰匙經常放在什麼地方?”商人說:“經常放在自己身上。”柳慶又問:“可曾與人同宿?”商人回答說:“沒有”。“可曾與人一同飲酒?”商人回答說:“曾與一個和尚兩次飲酒,醉了後便在當天白天睡著了。”柳慶說:“主人隻是因為打得身上疼痛難忍才謊稱是他偷了你的金子,他並不是盜賊,那個和尚才是真正的盜賊。”當即派遣衙役將和尚捉拿歸案,和尚卻拿著金子逃走躲藏起來了。後來捉住了這個和尚,偷去的金子全部繳獲……
一胡姓之家被人搶劫,郡縣都已立案偵查,但誰也不知賊人在哪裏,受牽連而被囚禁的鄰居很多。柳慶認為劫賊既然很多,似應是臨時拚湊起來的搶劫團夥;既然以往又不很熟,彼此之間必然相互猜忌,可以用誑騙的辦法來破此案。於是寫了多封匿名信貼在官府門口,上麵說:“我們幾人一同搶劫胡家,同夥成份混雜,始終擔心有人泄露此事。現在想自首,又擔心不能免罪而被誅殺。如果判決最先自首的人可以免罪的話,便前來官府自首。”於是柳慶又發布免罪的榜文。過了兩天,廣陵王元欣的家奴兩手反綁著來到榜文處自首。柳慶便升堂審問,將其它黨羽一網打盡……
太祖曾對安定國臣子王茂很為不滿,準備將他殺掉,而王茂並沒有罪。朝中大臣們也都知道王茂是清白的,但沒有一人敢上前勸諫太祖。柳慶卻走上前說:“王茂既然無罪,為什麼還要殺他呢?”太祖更加氣惱,聲色俱厲,對柳慶說:“王茂該死,你如果知道他沒有罪的話,也得陪他一起死。”便叫衛士上前捉住柳慶。柳慶疾言厲色,毫不屈服,大聲說:“我聽說不能通達事理的國君是不明之君,不能直言極諫的臣子是不忠之臣。我柳慶盡心竭力以效愚忠,本不是貪生怕死之輩,隻是擔心陛下成為不明之君啊。希望陛下好好考慮考慮我這一番話。”太祖幡然醒悟,下令赦免王茂,可已經來不及了。太祖沉默不語。第二天,對柳慶說:“我沒聽從你的勸諫,致使王茂冤屈而死。我已下令賜給王茂家錢幣和布帛,以標明我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