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節 殺豬誠信
孔子弟子三千,而特別賢能的,有七十二人。他的學生大多於學問之外,又十分注意修身養性,恪守禮儀,行為高尚。曾參,字少輿,小孔子四十六歲,為孔子七十餘賢弟子之一。《韓詩外傳》載,曾參早時曾經為吏,俸祿微薄,但仍高高興興,不減其樂。後來他的職位高了,俸祿很多,卻反而北向而泣,絲毫不覺其樂。曾參自己解釋說:“俸祿少時,因為我的雙親在堂上,可以用薄俸奉養雙親,所以很快樂;後來我雙親都不在了,雖位高祿多,卻已經無親可以奉養,所以悲傷而泣。”因為這件事,其老師孔子認為曾參“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
曾參品行端正,是因為自我約束。據他自己說,他每天的必修課是:“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論語·學而》)意思是說,他每天都要三次反省,從忠、信、習三個方麵對照檢查自己:為別人辦事忠誠不忠誠,與朋友交往誠信不誠信,老師傳授的知識複習沒複習。不光如此,曾參還受其老師孔子的影響,十分注重對子女的教育,從平時的言行中,培養子女的良好品德。
有一次,曾參的妻子要到市場上去買東西,不懂事的兒子,跟在母親後麵吵鬧著要一道去。因為帶著一個年幼的孩子畢竟不方便,做媽媽的不願帶他去,孩子便哭了起來。曾參的妻子被兒子糾纏得無法可想,便隨口哄騙兒子道:“你在家裏好好呆著,等我從市場上回來,把我們家的豬殺了給你肉吃。”曾參的兒子一聽這話,非常高興,便不再哭鬧,真的乖乖地呆在了家裏。
曾參的妻子,便將此事丟在了腦後。不料曾參聽到妻子對兒子的許諾,真的將家中養的豬捆綁起來,準備宰殺。曾參妻子急忙攔住丈夫,說:“我不過是隨便哄哄孩子罷了,你怎麼還真的要殺豬?難道為了這麼一句哄孩子的話,就真的把一頭大肥豬殺掉嗎?”曾參聽妻子這樣說,便語重心長地回答道:“孩子是不能欺騙的!你想想,孩子本來是沒有知識的,他接觸到的,是他的父母親,所以什麼都跟父母親學。你現在哄騙他,實際上等於是在教他欺騙。再說,你做媽媽的欺騙了孩子,孩子以後自然也就不相信你了,你以後還怎麼教育孩子呢?”
曾參的話語雖然淺顯,道理卻中肯而深刻,說得妻子再也不阻攔他殺豬了。曾參把豬殺掉,真的讓兒子吃到了豬肉。
示人以信,信守諾言,這是人際交往中最起碼的原則。孔子曾經說過:“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古人提倡“仁義禮智信”,將“信”列為人生的一條重要的、必備的品格,是很有道理的。曾參的妻子認為一句話是小事,殺一頭豬是大事,因而不願因小失大。曾參的價值觀恰恰與妻子相反,他認為殺一頭豬是小事,失信於孩子倒是大事,曾參的做法無疑是對的。曾參的妻子很快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從善如流,也不失為一個聰明人。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