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禮儀
娶公主是一種 “從天而降的榮耀 ”(參閱上文)。作為愛新覺羅氏的一員 ,公主的地位永遠高於夫君。如果一個蒙古貴族家庭的兒子娶了一位滿族公主 ,那麼這個家庭就是娶到了 一(“) 半是媳婦一半是主子 ”的新娘。規範公主行為的條例反映了皇帝對通婚作用的估計。
由於婚姻的主要動機是加強或重申皇室與其貴族盟友的聯係 ,所以大多數嫁給外蒙古額駙的公主都被送到塞外 ,與丈夫住在蒙古地區。她們想返回北京繁華之地的欲望受到了抑製。父母年邁的公主可 5年探親一次 ,其他公主通常是 10年探親一次。她們在北京的逗留時間以 6個月為限 ,如果生病 ,可以延期。如果想超越這些規定 ,必須得到皇帝的批準。在她們不能回京城的歲月裏 ,宮廷每年都送給她們水果、大米和糧食等禮物。
與外蒙古人的關係對該地區的和平非常重要 ,清朝的統治反映了那裏的政治形勢。一些公主和她們的額駙被允許留在北京 ,居住在皇帝賜給他們的府第中。此類房產一般由內務府掌管的北京城裏數量龐大的不動產中劃撥 (參閱第一章)。 1798年嘉慶皇帝的三女兒莊敬和碩公主許配給科爾沁貴族索特納木多布濟時 ,皇上賜給公主的府第 (共有 405間房 )被裝修一新 ,共花費了廣儲司1.8萬兩銀子。賞給這位和碩公主的宅第比賞給她的同父異母妹妹 (固倫公主 )的宅第 (共有 320間房 )要大得多。嘉慶年間賞賜的房屋似乎有所增加 :弘曆的九女兒 (一位和碩公主 )於 1722年結婚時隻得到了共有 199間房的一處宅第。壽禧和碩公主 (1863年出嫁 )和榮安固倫公主 (1873年出嫁 )所得宅第分別有房 377間和 300間。
內務府委派一名太監負責看管公主和額駙的府邸。掌管固倫公主及和碩公主家事的長史是隸屬於內務府的九品官。公主活著時為她服務的護衛和內務府派遣的太監、宮女和奶媽等 ,都由大內派來的侍衛統領。莊敬和碩公主出嫁時帶了 10名護衛、19名太監和 5名奶媽。一年後 (1802年),她的同父異母妹妹莊靜固倫公主出嫁時 ,帶了 12名護衛、15名太監、6名奶媽和 4名婢女。19世紀下半葉 ,這些隨從的數量有所減少。
公主和額駙都有俸祿,以大米計算 ,數額依爵位高低而定。居住在京城的固倫公主年俸 400兩銀子 ,額駙年俸 300兩銀子 ,大米200石。嫁給外蒙古人並居住在蒙古地區的固倫公主年俸 1000兩銀子 ,綢緞 30匹。她們的丈夫年俸 300兩銀子 ,綢緞 10匹。不過,居住在京城的公主能得到府第和日常的食物供應 ,應能彌補這些差額。1841年,年俸被提高到 1200兩銀子 ,通過房產、土地的租金和當鋪的利潤獲得。
無論做出什麼樣的規定 ———年俸、食物、利潤收入或土地、房產的租金收入 ,皇帝的女兒實際得到的要多得多 ,因為她們是皇室成員 ,在她們自己的生日或皇帝、皇太後和皇後的生日慶典上,她們都能收到特殊的禮物。1801年,嘉慶皇帝的三女兒莊敬公主被賜予一間當鋪 (本金 11.3萬吊錢 ),帶全套家具共計 405間房的一處府邸 ,每年 300多兩銀子的皇莊 (一個半莊頭 )地租 (由當地莊頭掌管 ),共計 1萬兩銀子。嘉慶皇帝的四女兒莊靜固倫公主於 1802年嫁給土默特親王瑪尼巴達喇 ,賜給她的當鋪本金為10.4萬吊錢 ,她的皇莊 (兩個半莊頭 )地租收入每年約 500兩銀子 ,其他租金收入每月 132兩銀子 ,總計 12萬兩銀子。
當皇帝的女兒入不敷出時 ,她就求助於廣儲司。1863年 12月,道光皇帝的八女兒壽禧公主出嫁 ,她獲賜產業的租金等收入為2180兩銀子。不到一年時間 ,她就無錢付賬了 ,內務府隻好為她申請增加了800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