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宮廷奴仆(1)(3 / 3)

太監社會等級分明。等級頂端的是太監官員 ,他們於 1722年獲授官銜。1742年以後 ,任何太監都不能升到四品以上 ,以防其幹預朝政 。在18世紀 ,宮中大約有 3000名太監 ,其中隻有 10% (約300名)屬於太監精英 ,擁有官銜。

作為太監的首領 ,敬事房總管太監處在太監圈子的頂端。敬事房負責處理皇上關於宮廷事務的諭旨。除管理太監外 ,敬事房還負責舉辦慶典和在內務府各部門之間傳送文件。總管太監通常由入宮超過 30年的資深太監擔任 ,這個人往往是把親王伺候成皇帝的老太監。盡管受到內務府的管轄 ,盡管會計司掌控著財務管理權 ,但總管太監還是享有很大的自主權。③他掌管著 44名太監 , 包括讀清字書房和讀漢字書房的滿漢文太監筆帖式。總管太監往往格外受寵 ,常常獲得禮物和宮外住宅等賞賜。

低級別的首領 (七品和八品 ,共有 124名)被分派到紫禁城的各個城門 ,以及禦園、別墅、重要的壇和廟、皇陵、宮殿和倉庫等處。他們還被分派到禦藥房、禦茶房和禦膳房。另有首領專門負責皇太後的茶、藥和膳食 ,以及高級別太妃的事務 ,並掌管皇帝兒女的仆從。還有首領看管狗舍和鳥舍。這些首領太監向總管太監負責 ,總管太監則向內務府大臣和皇帝負責。

與官僚品級製度並行的還有地位等級製度 ,它是根據與皇帝的親近程度而定的。負責皇帝寢宮養心殿和如意門的高級太監擁有相當大的權力 ,經常能與總管太監分庭抗禮 ,因為他們經常能陪伴皇帝左右。負責皇帝經常駕臨的其他宮殿的太監也形成了一個精英團體 ,地位高於侍奉皇後、妃嬪和皇室子孫的太監。雖然伺候王公的太監在宮中的地位相對較低 ,但是 ,如果他們的主子當上皇帝 ,他們就可以一步登天。

宮裏的太監比派往各處的太監的地位高。普通太監分為三級 ,各領一定數量的銀子和米麵作俸祿。有些太監是理發的 ,有些是按摩的 ,有些太監被培養成了宮裏的大夫。還有一些太監成了藏傳佛教的喇嘛 ,有些則成了道士。太監輪流侍奉皇上 ,皇上就寢後,也有太監 “值夜班 ”,以備皇上隨時招呼他們傳遞信息、取放東西或傳召大臣。太監是必不可少的 ,因為他們是唯一被允許在夜間留在內廷的男性。

包衣

清朝發明了解決不服管束的太監問題的巧妙辦法。他們利用另外一個地位較低的團體 ———包衣 ———控製和監督太監。通過把包衣引入宮廷管理體係 ,清朝最高統治者擴大了宮廷的監管和平衡機製。包衣是征服者集團的一個組成部分 ,並因此與降服的漢人明顯地區別開來。由於他們在旗人中地位最低 ,他們被禁止 (至少在法律上 )與其他旗人通婚。他們在清代社會處於邊緣位置。大清皇帝發現包衣有用處 ,正是因為他們的邊緣化使得他們隻能完全依靠皇帝而生存。

包衣是世襲的在旗奴仆。包衣的地位與奴隸的地位差別不大,後者在滿語中被稱為阿哈或者包衣阿哈。在清代 ,包衣和阿哈在法律上都屬於奴仆。他們大多數是征服時期被俘虜並像其他戰利品一樣被分配給八旗貴族的漢人或居住在東北地區的其他居民。②阿哈在田間勞作 ,包衣在家裏幹活。在征服時期 ,他們中的一些人拿起武器 ,與主人一同作戰。到1636年,他們作為單獨的作戰單位被編入日益擴大的各旗。

當上三旗 ———鑲黃旗、正黃旗和正白旗 ———被皇帝掌控以後 ,三旗中的包衣成為皇帝的家奴。在追隨滿洲人四處征戰的過程中 ,他們的行動 “從家庭的層麵上升到國家的層麵 ”。包衣被編入特殊的包衣牛錄中 ,由管領 (滿語為包衣大 )和佐領掌管。按照完整的建製 ,一個包衣旗由 29個 (後為 30個)牛錄組成。包衣管領 (及其下屬 )被派去管理皇帝後妃和成年皇子的事務。皇太後和皇後每人有 30名管領 ,他們輪流值班。皇子夫婦有 1名管領。其他的管領則在皇帝和後宮出巡承德、往祭祖陵和駐蹕禦園時處理相關事務。尤其在清初 ,由包衣組成的護軍營被派去守衛紫禁城的不同區段。

包衣在宮中的職位拜唐阿一詞最初顯然是指 “適用的、有用的 ”,而後來詞意發生變化 ,專指 “跑腿的、打雜的和下屬 ”。葉誌如認為 ,這個詞泛指政府部門中無官銜的小吏、工匠和大夫。許多拜唐阿是包衣。檔案材料顯示 ,拜唐阿的差事是多種多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