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和皇後的葬禮是重大的政治事件和禮儀事件 ,為他們的葬禮舉行的大部分儀式都是公開性質的。皇室其他成員的葬禮則與此相反。總的來說 ,級別越低 ,儀式就越具有私人性質。檔案記載使我們能夠考察這些儀式的某些細節 ,以便評估私人紀念儀式中的不變要素和可變要素。
妃嬪之死是公開事件還是私人事件 ,最終取決於最高統治者的決定。雖然皇帝傾向於遵循漢人社會世代相傳的傳統習俗 ,參加母親輩和祖母輩的妃嬪的葬禮 ,但是 ,這種情況絕不是經常都有的。例如 ,年輕的乾隆皇帝忽視了父親和祖父的一些妃嬪的死亡,但在另外一些太妃的靈柩前灑過祭酒。一些生育過皇子的妃嬪得到過如此的殊榮 :她們的死亡還載入《大清實錄》,而同樣級別的其他一些妃嬪的葬禮卻未予記載。
在下層社會 (一般在皇室也是如此 ),生兒育女的母親的地位高於未生子女的妻子 (參閱第四章)。然而 ,為皇帝生養過孩子的母親 ,死後並不一定能入載《大清實錄》。按照習慣 ,皇帝不公開參加兒媳的葬禮 ,但是 ,他有廣泛的選擇權 ,可以決定對哪位死者給予禮遇。在某些情況下 ,他的決定取決於他的個人情感。在有些情況下 ,他是因為喜歡某位妃嬪的孩子而對她另眼相看。為乾隆皇帝生有一子的愉貴妃去世時 79歲,未受到任何關注。相反,1774年無兒無女的豫妃逝世後 ,宮裏的各項事務中止了 3天。1764年忻妃逝世後 ,皇帝降旨以 “貴妃 ”而非 “妃”的級別為她舉辦葬禮 ,他還委派 3名皇子和 1名皇孫主祭 ,而她僅為皇帝生過 2個公主。富勒渾皇貴妃是未來的嘉慶皇帝和另外 5名子女的生母 ,1775年她逝世後所舉行的葬禮中有這樣的項目 :剃頭、不戴頭飾和珠寶、女子及其配偶穿孝服。舒妃所生皇子早年夭折,但是 1777年她去世以後 ,仍有 2位皇子、2位皇孫和 2位額駙奉旨主持葬禮。記事甚詳的《大清實錄》顯示 ,至少有一部分妃嬪的葬禮是公開性質的。
裝殮、獻祭品、把梓宮移出皇宮並埋葬入土 ,通常都是皇帝或皇後葬禮的公開部分 (並入載《大清實錄》)。雖然這些儀式的規模大小不一 ,但是 ,一些固定不變的項目在皇室男女成員的葬禮上是必有的。妃嬪死亡後 ,嘴裏要放一顆珍珠 ,雙耳各戴一套滿族耳環 ,身穿龍袍 ,頭戴鳳冠。屍體由繡著陀羅經的彩色綢緞包裹 ,外麵再包上幾層絲綢。梓宮 (高級別妃子的靈柩是楠木製作的 )裏麵放衣服、內衣、珠寶 ,或許還放一柄如意。隨後 ,梓宮被移到吉安所停放 ,每天都有人致祭。在清朝末年 ,吉安所位於紫禁城外、景山圍牆內的東北部。
與皇宮和皇家園林一樣 ,每個王府都有保存靈柩和喪葬用品的處所 ,這些處所被委婉地稱為吉祥所。普通滿族人把停放死者的木板稱為吉祥板 ,把吉祥所稱為吉安所 ,運送靈柩的工具則被稱為吉祥轎。靈柩停放一個時期後 ,有時會歸葬入土 ,有時則可能被暫時保存起來。在光緒年間 ,靈柩往往被保存在北京以北沙河岸邊的鞏華。康熙皇帝的第一位和第二位皇後逝世後都暫厝於此,直到景陵修建完工。乾隆時期 ,靈柩有時暫存於景山上的觀德殿。當雍正皇帝決定在北京西南的一個地方修建自己的陵墓時 ,靈柩被暫厝於皂八裏 ,這是離西陵不遠的一個新的暫厝地。道光時期 ,離京城 100裏的靜安莊成為他的妃嬪們的靈柩的暫厝地。光緒時期 ,皇室的靈柩暫存於北京西郊的田村。
無論她們的去世是否入載《大清實錄》,凡舉行過葬禮的妃嬪在檔案材料中都有記載。康熙皇帝的成妃育有一子 ,大量檔案材料記述了她生病和 1740年 12月去世的情況 ,但是,《大清實錄》對這些事情隻字未提。《大清實錄》對 1736年 9月 12日去世的宣妃也隻字未提。
宣妃是康熙皇帝的妃子 ,是康熙皇帝的科爾沁表妹———順治皇帝的一位妃子的兄弟的女兒。宣妃無兒無女 ,皇帝諭命二十三皇子誠貝勒允祁擔任主祭。為皇帝或皇後舉行的許多公開儀式都為宣妃舉行了 :誠貝勒和妻子身穿孝服 ,宣妃寢宮的婢女、太監和保姆也是如此。雖然誠貝勒沒有剪掉發辮 ,但下人都遵循了吊喪這個慣例。宣妃的科爾沁親戚也穿上了孝服。皇子、公主和宮裏的下人均穿孝服祭奠 3日 ,在欽天監選定的時刻將靈柩移到暫厝地 ,然後入土安葬。宣妃去世後按慣例要吊喪 7日 ,現被壓縮為 3日 ,所以在她去世一個月後舉行了 “大祭 ”。不過 ,吊喪百日的風俗得到了遵守 ,供桌上每天都供奉著水果和點心。她的一周年忌日也按照習慣舉行了紀念活動。
《大清實錄》沒有記載宣妃的葬禮。道士和僧人在葬禮上舉行的宗教儀式也未記載。她的靈柩被蓋嚴後 ,有一些喇嘛圍著靈柩念陀羅經。道教的祭禮在內廷的一個祭壇舉行。藏傳佛教喇嘛在宣妃去世 1個月、100日和 1周年 ,都念經超度她的靈魂。在葬禮期間 ,這些時間點似乎是必須要念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