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2 / 3)

若薈最成篇,當不下百條,試加以綜合分析,則當時基督教傳播之區域及情形,當可推得也。以上不過隨舉數端以為例。要之,吾以為吾儕欲得史料,必須多用此等方法。此等方法在前清治經學者多已善用之,如《經傳釋詞》《古書疑義舉例》等書,即其絕好模範。惟史學方麵則用者殊少。如宋洪邁之《容齋隨筆》,清趙翼之《二十二史劄記》,頗有此精神,惜其應用範圍尚狹。此種方法恒注意於常人所不注意之處,常人向來不認為史料者,吾儕偏從此間覓出可貴之史料。欲應用此種方法,第一步須將腦筋操練純熟,使常有銳敏的感覺。每一事項至吾前,常能以奇異之眼迎之,以引起特別觀察之興味。世界上何年何日不有平果落地,何以奈端獨能因此而發明吸力;世界上何年何日不有開水衝壺,何以瓦特獨能因此而發明蒸汽。此皆由有銳敏的感覺,施特別的觀察而已。第二步須耐煩。每遇一事項,吾認為在史上成一問題有應研究之價值者,即從事於徹底精密的研究,搜集同類或相似之事項綜析比較,非求得其真相不止。須知此種研究法,往往所勞甚多,所獲甚簡。例如吾前文所舉(甲)項,其目的不過求出一斷案曰“春秋前半部落式之國家甚多”雲爾;所舉(乙)項,其目的不過求出一斷案曰“六朝唐時中國人留學印度之風甚盛”雲爾。斷案區區十數字,而研究者動費一年數月之精力,毋乃太勞?殊不知凡學問之用科學的研究法者,皆須如是,苟不如是,便非科學的,便不能在今世而稱為學問。且宇宙間之科學,何一非積無限辛勞以求得區區數字者?達爾文養鴿蒔果數十年,著書數十萬言,結果不過詒吾輩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八個大字而已。然試思十九世紀學界中若少卻此八個大字,則其情狀為何如者?我國史學界,從古以來,未曾經過科學的研究之一階級,吾儕今日若能以一年研究之結果,博得將來學校曆史教科書中一句之采擇,吾願已足,此治史學者應有之覺悟也。

尤有一種消極性質的史料,亦甚為重要。某時代有某種現象,謂之積極的史料;某時代無某種現象,謂之消極的史料。試舉其例:(甲)吾儕讀《戰國策》,讀《孟子》,見屢屢有黃金若幹鎰等文,知其時確已用金屬為貨幣。但字書中關於財貨之字,皆從貝不從金,可見古代交易媒介物,乃用貝而非用金。再進而研究鍾鼎款識,記用貝之事甚多,用金者雖一無有,《詩經》亦然。墟所發見古物中亦有貝幣無金幣,因此略可推定西周以前,未嚐以金屬為幣。再進而研究《左傳》《國語》《論語》,亦絕無用金屬之痕跡。因此吾儕或竟可以大膽下一斷案曰:“春秋以前未有金屬貨幣。”若稍加審慎,最少亦可以下一假說曰:“春秋以前金屬貨幣未通用。”(乙)我國未有紙以前,文字皆“著諸竹帛”。然《漢書·藝文誌》各書目,記篇數者什之七八,記卷數者僅十之二三,其記卷數者又率屬漢中葉以後之著述,因此可推定帛之應用,為時甚晚。又據《史記》《漢書》所載,當時法令、公文、私信什有九皆用竹木簡,知當時用竹之廣,遠過於用帛。再證以最近發見之流沙墜簡,其用縑質者皆在新莽以後,其用紙質者皆在兩晉以後。因此可以下一假說曰:“戰國以前謄寫文書,不用縑紙之屬,兩漢始用而未盛行。”又可以下一假說曰:“魏晉以後,竹木簡牘之用驟廢。”(丙)吾儕讀曆代《高僧傳》,見所記隋唐以前諸僧之重要事業,大抵雲譯某經某論若幹卷,或雲講某經某論若幹遍,或雲為某經某論作注疏若幹卷;宋以後諸僧傳中,此類記事絕不複見,但記其如何洞徹心源,如何機鋒警悟而已。因此可以下一斷案曰:“宋以後僧侶不講學問。”(丁)吾儕試檢前清道、鹹以後中外交涉檔案,覺其關於教案者什而六七,當時士大夫關於時事之論著,亦認此為一極大問題。

至光、宣之交,所謂教案者已日少一日。入民國以來,則幾無有。因此可以下一斷案曰:“自義和團事件以後,中國民教互仇之現象殆絕。”此皆消極的史料之例也。此等史料,其重要之程度,殊不讓積極史料。蓋後代極普通之事象,何故前此竟不能發生,前代極普通之事象,何故逾時乃忽然滅絕,其間往往含有曆史上極重大之意義,倘忽而不省,則史之真態未可雲備也。此等史料正以無史跡為史跡,恰如度曲者於無聲處寄音節,如作書畫者於不著筆墨處傳神。但以其須向無處求之,故能注意者鮮矣。

亦有吾儕所渴欲得之史料,而事實上殆不複能得者。例如某時代中國人口有若幹,此問題可謂為研究一切史跡重要之基件,吾儕所亟欲知也,不幸而竟無法足以副吾之望。蓋吾國既素無統計,雖以現時之人口,已無從得其真數,況於古代?各史《食貨誌》及《文獻通考》等書,雖間有記載,然吾儕絕不敢置信,且彼所記亦斷斷續續,不能各時代俱有,於是乎吾儕搜集之路殆窮。又如各時代物價之比率,又吾儕所亟欲知也。然其紀載之闕乏,更甚於人口,且各時代所用為價值標準之貨幣,種類複雜,而又隨時變紊,於是乎吾儕搜集之路益窮。若斯類者,雖謂之無史料焉可矣。雖然,吾儕正不必完全絕望。以人口問題論,吾儕試將各史《本紀》及《食貨誌》所記者,姑作為假定,益以各《地理誌》中所分記各地方戶口之數,再益以方誌專書——例如常璩《華陽國誌》、範成大《吳郡記》等記述特詳者,悉彙錄而勘比之;又將各正史、各雜史、筆記中無論文牘及談話,凡有涉及人口數目者——例如《左傳》記“衛戴公時衛民五千七百三十人”,《戰國策》記蘇秦說齊宣王言“臨菑七萬戶,戶三男子”等,凡涉及此類之文句,一一鈔錄無遺;又將各時代征兵製度、口算製度一一研究,而與其時所得兵數、所得租稅相推算。如此雖不敢雲正確,然最少總能於一二時代中之一二地方得有較近真之資料,然後據此為基本,以與他時代、他地方求相當之比例。若有人能從此用力一番,則吾儕對於曆史上人口之智識,必有進於今日也。物價問題雖益複雜,然試用此法以求之,所得當亦不少。是故史料全絕之事項,吾敢信其必無,不過所遺留者或多或寡,搜集之或難或易耳。抑尤當知,此類史料若僅列舉其一條兩條,則可謂絕無意義、絕無價值,其價值之發生,全賴博搜而比觀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