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三國魏晉南北朝不分忠亦飄搖(3)(1 / 3)

就在司馬昭壓力重重、舉棋不定之時,鍾會為報宿怨,跳了出來,力勸司馬昭殺害嵇康。說嵇康“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輕時傲世,不為物用,無蓋於今,有敗於俗”。又說嵇康是條臥龍,決不能讓他飛起來,否則貽害無窮。並以薑尚誅華士、孔子誅少正卯為證,說明“今不誅康,無以清潔王道”。為了加重嵇康的罪孽,鍾會還故意編造謠言,胡說嵇康助毋丘儉謀反。在鍾會的慫恿、誣告下,司馬昭最後堅定了殺嵇康的決心,下達了處斬嵇康的旨意。

景元三年(公元262年)十月,呂安、嵇康被降旨斬首。在洛陽建春門外東石橋南麵的牛馬市上,年僅39歲的嵇康被押上了斷頭台。嵇康神色不變,呂安也同樣不把死當回事,他兩眼充血,心中不平。嵇康看到哥哥嵇喜也來到刑場,便問道:“你帶來琴沒有?”嵇喜連忙派人去取琴。嵇康手撫琴弦,說道:“袁孝尼要從我學廣陵散,我沒有教他。我現在隻要彈一遍,從此以後,廣陵散絕矣!”

他的手指飛快地在琴弦上徘徊往複,或按或抑,琴聲忽而輕盈飄搖,留連扶疏,忽而慷慨激昂,風駭雲亂。這是一首歌頌聶政刺韓王英勇精神的樂曲,相傳是嵇康遊洛水時,得異人所授,該曲音律高雅,時人稱為“雅音”。

“午時三刻到”!隨著一聲撕裂心肺的叫喊,一個滿臉橫肉的劊子手,舉起屠刀,惡狠狠地向嵇康砍去。刑場上的太學生們見狀,有的捶胸頓足,有的狂奔呼號,有的仰天長歎,他們為失去良師而悲痛欲絕,為一代名士被冤殺而呐喊叫屈,但這一切都無濟於事,嵇康最終被殘暴地殺害了。

嵇康可以說是死於封建禮教的屠刀之下。自漢武帝接受董仲舒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儒學成為封建統治的正統思想。“三綱五常”,忠孝仁義成為當時唯一的政治道德標準和行為準則。嵇康視儒家禮儀為糞土,不僅對它進行無情鞭韃,而且行為上肆意褻瀆冒犯,這必然為社會人倫所不容。嵇康生活的時代,恰是司馬氏集團篡奪曹魏政權的時期。曹魏宗室幾乎被殺戮殆盡,嵇康是曹氏的姻親,本在被殺之列。可嵇康是一朝名士,非等閑之輩,崇拜、追隨者如雲,殺之必引起反對。因此,司馬氏起初盡力爭取。而嵇康偏偏桀驁不順,對司馬氏采取了鄙視和不合作的態度,構成了對司馬氏的巨大威脅,成為司馬氏篡權道路上的“攔路虎”,這樣司馬氏對他當然就非殺不可了。

一生為社稷罹禍蒙冤終

——張華之冤公元290年,晉武帝死,子惠帝即位。惠帝是一個近乎白癡的庸人,而皇後賈後,卻懷有政治野心,並手段毒辣。晉武帝時,外戚賈氏和楊氏都有重要的政治地位。武帝死後,外戚楊駿和楊太後,父女合謀,掌握了朝廷大權。惠帝元康元年(公元291年),賈後聯絡楚王司馬瑋,殺了楊峻及其家屬和黨羽數千人,命汝南王司馬亮與太保衛瓘共錄尚書事以輔政;楚王司馬瑋為衛將軍,領北軍中侯。

不久,賈後又以惠帝的手詔,責楚王瑋擅殺大臣,殺楚王瑋。至此,朝廷權力都落在賈後手裏。在賈後政權的核心人物中、賈模、裴頠等是賈後的親黨,張華是個撐門麵的人物。本文這則冤案故事講的主角是張華,他位至公卿,有治世大才,然而不幸的是,他最終被權臣所謀害,遭受不白之冤。

才華橫溢德行嚴謹

張華(公元231—300年),字茂先,範陽方城(今河北涿縣)人,西晉時期著名文學家、政治家。父張平,曹魏漁陽郡太守。張華年幼喪父,家境清寒,孤貧無以自立,不得不為人牧羊為生。但他並未因此自甘暴棄,向逆境屈服,而是自幼就注意自我修謹,博覽群書,所以學識淵博。他恪守封建道德禮法,為人豁達,勇於赴義,“造次必以禮度”。他氣質深沉,器識弘曠,時人鮮有能和他匹敵的。彭城劉訥有識人之才,曾見張華而感歎說:“張茂先我所不解。”

曹魏後期,張華仍居鄉未仕。當時門閥世族勢力方興,標榜門第閥閱的風氣日強。張華因家族勢力單薄,自幼孤貧,雖才華橫溢,德行嚴謹,卻一時未能見知於世。同時,他目睹了在曹馬鬥爭中榮辱不定、誅黜無常的政治現狀,又受到廣為流傳的玄學思想的影響,難免產生憤世嫉俗的情緒。他遂著《鷦鷯賦》以自寄,通過對鳥類的褒貶,抒發自己對現實政治的看法。《鷦鷯賦》既是對玄學處世哲學的形象闡述,也是張華早期政治思想的反映。他在讚譽“靜守約而不矜,動因循以簡易”,“任自然以為資”的鷦鷯的同時,抨擊了“懷寶以賈害”,“飾表以招累”,“誘慕於世偽”的社會風尚,揭露了聲稱任自然的門閥世族的虛偽麵目。他提倡“飛不飄颺,翔不翕習”,反對浮華交遊;提倡“其居易容,其求易給,巢林不過一枝,每食不過數粒的簡樸生活方式,反對奢侈縱欲,恣意享樂的生活觀;主張“上方不足而下比有餘”,“委命順理,與物無患”,反對爭名於朝,爭利於市。所以,張華的“任自然以為資”,與何晏等人的任自然以盡情享樂的腐朽哲學觀,是有本質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