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隋唐雖有興盛世也有沉冤待雪昭(9)(1 / 2)

十二月,武宗曾與宰相議論選舉,武宗認為抑製公卿子弟不宜過分,李德裕也主張朝廷顯官,須是公卿子弟,因為他們從小熟悉朝廷儀範、班行準則,而寒士本不熟悉。李德裕看到進士和考官關係密切,恐怕由此會導致進士隻考慮考官的私惠,忘記了國家教化的恩德,又可能“樹黨背公”,朋比勾結。因此他奏請武宗,進士及第後隻允許一次參見有司,以後不得聚集參謁,不許去私第設宴,並請求罷去耗費很大的曲江大會。

君臣協力禁斷佛教

唐武宗崇道反佛,道士趙歸真很受武宗親信。諫官擔心他幹擾朝政,紛紛上疏規諫。在延英殿議事時,李德裕也勸諫武宗禁止趙歸真出入禁中,武宗不以為然。李德裕進一步指出說:“小人見勢利所在,則競相奔投真門,如夜蛾之投燭。聽說近日以來,投入真門的人,車馬輻湊。願陛下深戒之!”在對待道士的問題上,君臣意見不合,但在對待佛教的問題上,君臣的態度卻是一致的。

李德裕一貫反對佛教的蠹政害民。早在長慶四年(公元824年)十二月,就極力反對濫度人口為僧尼。徐泗觀察使王智興借口給敬宗祝賀誕辰,獲敬宗恩準,於泗州置戒壇,度僧求福。自憲宗元和以來,已敕禁度人為僧尼,此禁一開,人們從四麵八方紛至遝來,江、淮地區來的人最多,隻要交二千錢,即可落發為僧尼。其實王智興以為天子求福為名,自己從中牟取厚利是實。李德裕知道後,立即奏狀以論其奸:“泗州有壇,戶有三丁,必令一人落發,意欲規避王徭,影庇資產,自正月以來,落發者無慮數萬。給牒即回,別無法事。”他進一步指出,“若不特行禁止,比至誕節,計江、淮以南失六十萬丁”。狀奏朝廷,敬宗下詔禁止。此後不久,僧人又謠傳毫州出現了“聖水”,說病人喝了即病愈。江南一帶去求取“聖水”的人絡繹不絕,甚至壅塞了道路。平均每二三十家都雇一人去取,一鬥水賣錢三千,坑害了不少人。李德裕一麵在關津設卡,勸阻製止去取“聖水”的人群,一麵奏狀朝廷,並向朝廷建議下令填塞所謂的聖水。時裴度任輔相,聞狀後下令填塞所謂聖水,從而打擊了“妖僧”的不法行為。到了會昌年間,李德裕位居宰輔,倍受武宗親重,因此,君臣協力,大力禁斷佛教。

李德裕輔政不久,就逐漸開始了禁佛。從會昌元年,因李德裕等人的奏請,先後沙汰了部分僧尼,拆毀了天下小寺山房、蘭若等,對僧尼的一些活動也進行種種限製。會昌二年,曾下令發遣“保外無名僧”,不許置“童子沙彌”,並令原是“雜工巧”和不修戒行的僧尼還俗;同時,還下令不許僧尼無限製地占有奴婢,規定僧限留奴一人,尼留婢二人。會昌三年,廢除了摩尼寺,殺摩尼師,財產沒入官府。會昌四年,下令各寺院禁供奉佛牙,並拆毀天下山房、蘭若、普通佛堂和村邑齋堂,凡所拆毀寺院的僧尼一律勒令還俗,送歸原籍等等。

大張旗鼓地禁斷佛教則是在會昌五年。

會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許天下寺院私置莊田,並下令調查天下寺院奴婢和財產的占有情況。從四月起,下令凡50歲以下的僧尼不論有無官照,都勒令還俗,並遣送原籍。

七月,下令並省天下佛寺,大力沙汰僧尼。在全國範圍內展開了大刀闊斧的毀佛運動。李德裕先是奏請武宗大力拆除過多的寺廟,又奏請將所廢佛寺銅佛像、鍾磬交付鹽鐵使鑄錢,鐵佛像則交付本州用以製造農具,另將金、銀、玉石佛像銷毀後交付度支。另外還下令,衣冠士庶之家所有金、銀、銅、鐵佛像,自敕令頒布之日起,限一月之內交付官府,如違抗不交,將依禁銅法處分。武宗一一準奏。毀佛的詔令下達之後,李德裕奉製力行,並派出禦史乘驛去各地督促檢查。

在會昌禁佛中,李德裕的態度堅定而嚴厲。有的官員認為毀佛太過火,指責非難。主客郎中韋博指責政令太暴,李德裕把他出為靈州道節度副使,打擊了反對派,從而保證了禁佛運動的順利進行。

八月,武宗頒發詔書,陳述了佛教的弊病,並高度評價了李德裕及中書門下的奏議。

會昌禁佛是繼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之後對佛教的又一次沉重打擊。它沉重地打擊了日益盛行的寺院經濟,解放了勞動力,也符合人民的願望。

功成北闕骨葬南溟

為了儲備物資,加強邊防,會昌五年(公元845年)九月,經李德裕建議而設置了“備邊庫”,要戶部每年從賦稅中儲入錢帛十二萬緡匹,度支從鹽鐵稅中儲入錢帛十二萬緡匹,第二年減少三分之一;凡是各道進奉的助軍財貨也一概儲入,並以度支郎中主管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