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過千山萬水,走過朝朝暮暮,走過夢想中要去的每一個地方。
一個人走,一個人停,一個人看雲卷雲舒,一個人看花開花落,才發現,一個人,其實也挺好。
很多年前,我曾愛過一個人。
一個很完美很完美的人。
一個在我認識他之前,隻存在於夢幻裏的人,因為人世間沒有這麼完美的男子。
一個在我認識他之後,隻存在於睡夢中的人,因為我用盡一切心機與柔情,最終也沒能得到他。
後來我才知道,終我一生,都不可能得到他了。
他太癡情,將所有的情盡數給了一個永遠也不可能的女人,死也不肯收回來。
他太無情,他讓我動了情,卻沒有給我任何回應。我用盡全部力氣去愛他,最後頭破血流,無路可退,可我卻從來沒有恨過。
如果可以,我寧願從來沒有認識過他。
我記得很小的時候,我娘對我說:“我的冰兒生得這麼美,長大以後一定有很多很多俊秀的少年青睞於你,到時候娘一定會為你挑一個方方麵麵都是最優秀的。咱們冰兒呀!有福氣,天之驕女,合該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娃娃!”
我娘錯了。
我固然美,固然金貴,可我沒有福氣,我不幸福。
我愛的人不愛我,不論我如何努力,他都不愛我。
那場大火燃起來的時候,我心裏是十分痛快的,我知道,我就要死了,跟他一起死。
那是除卻新婚之日以後,我第一次叫他“夫君”,也是最後一次。
我衝進火中,抱了必死的信念,我不是去救他的,我是去陪他死的,或者,自己一個人死。
嗬嗬,現在想想,真是太可笑了!我這麼貪生怕死的人,就連針紮了手指都要掉眼淚的人,居然有勇氣衝進熊熊烈焰中。
一場大火,燒毀了我的容貌,同時,也燒毀了我那顆盲目的心。
不是不愛了,隻是深知,愛不起,愛不得,隻是醒了,不想再沉溺在夢境裏了。
其實我心裏很清楚,付恒這樣的男人,一旦愛上一個人,就再也不會多看旁人一眼,他之所以對孟青青那麼好,隻不過是因為孟青青是他親自要求迎娶的,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心肝將那串奇醜無比的珍珠項鏈給了孟青青。
付恒是個很有良知的男人,可以說,他算是極品好男人了。
隻是我和孟青青不同,我要的不僅僅是寵,而是愛,既然永生永世也得不到,那我苦苦糾纏,又有什麼意思?
我選擇了離去。
困在護國公府,我的餘生隻有一種可能,在痛苦中蹉跎年華,鬱鬱而終。
可是離開護國公府,我的餘生還有無數種可能。
我可以踏遍青山,我可以訪遍綠水,我可以去所有我想去的地方,做所有我想做的事情。
我仍相信愛情,相信這世間一切美好的東西。
有人說,惟夢想與好姑娘不可辜負,我是好姑娘,有夢想的好姑娘。
縱然我的夢想永遠也實現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