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被誤解的快樂(1 / 2)

雖然馬上就會有人認為這個命題荒誕,我敢肯定,他(或她)也會馬上承認它聰明絕頂——因為它是個關乎幸福的假想。

快樂。先不要計較是什麼樣的快樂吧。

早上八點整,十二次特快列車從北京站正點開出來了。十分鍾以後,我攤開稿紙。

我們談到了下棋,中國象棋。我不懂國際象棋,但根據推測原理不會有很大差別。萬之是個戲劇迷,專門研究結構及構成的理論。打個比方,電影上演員騎馬騎真的活的牲畜;話劇千方百計地刪除了騎馬的情節;到了京劇裏演員隻搖搖繩鞭,在台上走一兩圈“∞”,就算騎馬上路了。當然這隻是戲劇理論中一個小的方麵。

還是說下棋,中國象棋。我為什麼非要強調中國象棋呢?因為他要舉例,用車馬炮或將士象或兵卒來舉例。下麵的一大段是他說的。

無論大師或是最平庸的棋手,下棋時都有兩個共同的特點。第一個:遵循棋規。馬走日象走田——自然棋規遠不止這些。第二個很有趣,說起來也要複雜一點。

不知你是否注意過,下棋雖然是個動腦筋的過程,卻絕不連貫,甚至完全沒有邏輯可循——比如拱卒。開局就拱七步卒。下一步你還拱這個七步卒嗎?對,也許直到終局,這個卒不會再動一下,這是常有的事,為什麼不連續地邏輯地把這個卒不撒手地一拱到底呢?我要講的就是這個問題。第一步拱卒,第二步揚象,第三步跳邊馬,整個棋局是個協調過程,所以全無定式。看來一招一式隨意得很,其實江山盡在指點(這是在北京時的話題,現在已經過了天津了。換一個話題)。

個人的隱私(包括某些積習)有時竟比什麼身外之物都要緊。我知道有個人喜歡挖鼻孔,他老婆對他屢教,他則不改(也許是改不了吧),最後釀成離婚悲劇。這種事當然比較特別。我要講的是自己,隱私,也許是陰暗心理。我從小在無意中發現了一個秘密。

你盯住某個人的眼睛,一直盯住,會使他不自在,受不了,甚至發神經。沒有人能逃脫這個法則。我進而發現,有人對你說話時,你盯住他的眼、作專注狀,會使他談興大增,而且他對你印象極佳。他以為你在另一個層次上,天真未鑿,當真受了教化。其實你在捉弄他,其實你在做戲。那時我就像個十足的傻瓜。

他侃侃而談時,他是把你當傻瓜來欺負。不然,把他放到他尊崇的某個人麵前,你看他還那麼誇誇其談嗎?他欺負你,如果你真打心裏認可了他,他就算有了一次小小的成功。或者你跟他爭辯,他就更加得意,因為這個傻瓜聽眾到底對他的話作出反應了。可是你為了滿足他的虛榮,作虔敬的稚拙狀,可愛得像個天使時,你們的相互位置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這不是個簡單的做戲。無為而為不是我的發明。著名作家王蒙說過這樣的話:

有時候,藝術家和瘋子是從相似或相同的條件下產生的。比如像發酵,發酵可以有醋,也有茅台酒,也有大糞。藝術家是茅台酒,瘋子則是大糞。

我並非不同意這種說法,不過我有興趣引出更多的可能性。我相信場論和弧形彎曲,我相信斯賓諾莎和愛因斯坦,我不相信任何一麵倒的認識論;所以,我想用下麵的方法討論王蒙的這段出色的比喻。

我引一個故事。一個瘋子以要飯要小錢舔盤底兒為生,常有人圍觀他。一個圍觀的人滿懷幽默地說:“瘋子,你行個禮,我給你二分錢。”瘋子想也不想回答一句:“我再行個禮,你還給我二分錢嗎?”

這個回答有幾個層次呢?最表麵的層次,十足的傻話。他聽不出別人的侮辱,還以為有便宜好占呢,大概多數圍觀者都作如是理解。

多數人對這句話都停留在最表麵化的理解層次上。也有另外的認識:瘋子不奉行通行的價值觀念,實惠代替了受辱,人又回到卑下的動物性階段。多行幾個禮算什麼?又不是白行。反正他已經沒了正常人的尊嚴,那麼正常的榮辱意識對他來說也就是奢侈品,他顧不上這些了。這是第二個層次。

那麼馬上就有了第三個層次。中國古來就是禮儀之邦,禮多人不怪是一句傳諸久遠的箴言。那麼瘋子的主動行禮就有了象征意味。他是炎黃子孫,多禮已經成了他和他的同胞的慣性動作。以禮求索本來是幾千年的民族傳統了,他求的隻是二分錢,過分了嗎?所以笑他的同胞該先笑自己。他一點也不可笑。正如魯迅先生舉例,車夫偷錢包被抓人們大驚小怪,財主有錢人大把撈錢倒好像名正言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