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花崗起義
亦稱辛亥廣州之役,是1911年4月27日同盟會在廣州發動的反清武裝起義。
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後,同盟會的許多幹部產生了悲觀情緒。當時在美國活動的孫中山洞察到國內各種社會矛盾正在激化,革命時機日趨成熟,積極推動同盟會再舉行一次大規模的起義。1910年11月13日,孫中山在馬來亞的檳榔嶼,召集黃興、趙聲、胡漢民等同盟會的重要骨幹以及國內外的代表秘密會議,討論繼續發動起義的有關問題。統一思想後,決定:籌集巨款,以新軍為骨幹,聯絡防營、警察與會黨,聚集同盟會的主要精幹力量,在廣州發動起義,然後北伐推翻清王朝。
年1月18日,黃興抵達香港,主持起義的籌備工作。月底成立了作為起義領導機關的統籌部,黃興、趙聲分任正副部長,下設八課:(1)調度課,負責運動新舊軍隊,由姚雨平任課長;(2)交通課,負責聯絡江、浙、皖、鄂、湘、桂、閩、滇各路,趙聲兼課長;(3)儲備課,負責購運軍械,胡毅生為課長;(4)編製課,負責草定規則,陳炯明為課長;(5)秘書課,負責文件,胡漢民為課長;(6)出納課,負責出納財政,李海雲為課長;(7)調查課,負責偵察敵情,羅炳揚為課長;(8)總務課,負責其他雜務,洪承點為課長。
各課均加緊了起義的準備工作。一是籌餉購械。檳城會議後,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即分赴海外各地,向廣大愛國華僑演說革命形勢,募集起義經費,在僑胞的慷慨資助下,共收"義捐"157213(銀)元,超過了孫中山原計劃募款13萬元的設想,保證了起義所需的經費。同時,革命黨人又分別到日本及南洋各國購置槍支彈藥,潛運到廣州城內各秘密機關。二是組織起義力量。除分派革命黨人去長江流域各省聯絡黨人響應外,重點派專人發動廣州新軍、防營、巡警以及聯絡番禺、南海、三水、順德、惠州等地會黨參加。考慮到以往曆次起義中臨時聯絡的軍隊、會黨常不聽指揮的教訓,這次精選一批青年黨人及誌士組成一支"選鋒"隊,充當敢死隊,任務是首先在城內發難,打亂清政府在廣州的指揮機構,奪取軍械庫,打開城門,引入駐在城外的新軍,一舉占領廣州。這支選鋒隊初定為500人,後增定為800人。國內外誌士得到要組織"選鋒"的消息,抱定以身殉事業的決心,爭相踴躍赴義。革命黨人方聲洞、林覺民等不少人寫下了遺書,向親人訣別。三是派人潛入廣州,先後設立大小機關38處,作為革命黨人活動及儲存槍械的據點。
各項起義準備工作大體就緒後,黃興於1911年4月8日主持召開了統籌部的發難會議,決定10路進攻計劃。因趙聲曾任新軍標統,有豐富的軍事學識和指揮經驗,故確定趙聲為總司令,黃興為副;定於13日發難。不料就在統籌部開會這天,廣州城內發生了同盟會員溫生才槍殺清署理廣州將軍孚琦的事件;且由香港運炸彈至廣州時又為清兵查出,清廣東當局因此加強了戒備;加之美洲華僑的捐款及由日本購運的部分槍彈也未送到。鑒於上述情況,統籌部將發難日期推至4月26日。因趙聲在廣州任過標統,相識者較多,不便過早露麵,黃興於4月23日親至廣州主持起義事宜,在兩廣總督署的小東營五號建立起義指揮部。考慮到購置的槍械尚未運到,黃興將起義日期改為4月27日。
此時清廣東當局對起義計劃已有所聞,粵督張鳴岐、水師提督李準加強了防範和戒備,有些儲存手槍、炸藥等的重要據點相繼遭到清方軍警的襲擊和破壞。這樣,革命黨人對是否按期舉義出現了分歧:陳炯明等主張緩期再舉;林文等主張立即起義。在眾說紛紜麵前,黃興一度舉棋不定。26日晨,黃興決定改期再舉,"令各部即速解散,以免搜捕之禍",於是電香港總部"省城疫發,兒女勿回家",暗示速即停止將在香港集合待命的大批革命黨人繼續派來廣州。可是又考慮到這次起義經過革命黨人精心準備,動員了革命黨內的眾多骨幹力量,籌集了較為雄厚的財力、物力;而當時改期實際等於取消,會造成消極的思想影響,因此經一天思考,黃興和部分革命黨人下決心拚個人的一死來酬答國人,決定如期發動。
當晚,黃興電告總部要趙聲速令選鋒隊員前來參加次日的起義。接著黃興召集會議討論發難事項,發難時間定在次日下午5時30分。鑒於人員已減少,將原定10路進攻的計劃改為4路:黃興率隊攻打兩廣總督署;姚雨平率隊攻小北門,占飛來廟,迎新軍與防營入城;陳炯明率隊攻巡警教練所;胡毅生以20餘人守大南門。但香港方麵於26日晚上10時接黃興電報,因300多名選鋒隊員於次日無法到達廣州,急電黃興再展期一日;黃接電後決定不再延期。而第二天起義時,姚雨平、陳炯明、胡毅生三路又均未發動,最後隻剩下黃興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