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懷孕知識(三)(1 / 3)

孕期應注意的問題

妊娠期約經曆280天。在妊娠期胎兒的生長發育,會使母體發生廣泛、顯著的生理和解剖變化。這些變化增加了機體各器官係統的負擔,對孕婦並無不良影響,但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注意妊娠反應:妊娠早期,孕婦可能有食欲不振、惡心嘔吐、無力及怕冷等現象,這些都屬於正常的妊娠反應,一般不須治療,3個月以後會自然消失。如果反應嚴重,要及時去醫院檢查是否有妊娠劇吐等異常情況,以便及早治療。

(2)產前檢查:產前檢查一般要求9~13次。初次檢查一般在懷孕4個月,懷孕4~7個月內每月檢查1次,懷孕8~9個月每2周檢查1次,最後1個月每周1次,以便發現和糾正孕婦身體的缺陷。身體不健康、不宜妊娠和分娩的婦女可終止妊娠。如出現陰道出血、流水、腹痛、頭昏、眼花等症狀時,應及時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和及時治療。

(3)加強營養:吃清淡、有營養、容易消化的食物,適當增加蛋白質的攝入量,保證能量的供給,適應母體的變化及胎兒生長發育的需要。不宜過饑過飽,少吃有刺激性的食物,以防消化功能紊亂。

(4)適當休息:懷孕3個月時要避免重體力勞動,不宜提帶重物或攀高,禁止性生活,以免發生流產。懷孕8個月以後要適當減輕勞動強度,禁止性生活,以防早產或產後感染;同時睡眠要充足。

(5)保護乳頭:懷孕後,尤其是初產婦,應經常用溫水輕輕擦洗乳頭,以防哺乳時乳頭破裂而引起感染。乳頭凹陷者應經常用手指向外牽拉。衣服應寬大,不宜緊束乳房。

(6)防治便秘:妊娠期由於活動減少,腸道和腹部的肌肉鬆弛,腸蠕動減弱及胎兒下降的壓迫,易發生便秘。孕婦應養成定時排便的習慣,並多吃蔬菜和水果,多喝水,必要時可遵醫囑服用緩瀉劑,但不可用瀉劑。

(7)識別產兆:在預產期前後出現子宮底下降、見紅、子宮收縮等情況時,為臨產先兆表現,應密切觀察、待產,必要時送醫院。

什麼時候開始感到胎動

胎動是胎兒在子宮裏活動時衝擊子宮壁的動作。人們常把胎動情況作為妊娠的診斷依據和胎兒在宮內情況良好的表現。胎動除了孕婦自己能感覺到外,在妊娠月份較大時或腹壁極鬆弛的孕婦,他人也可從腹部觸摸到或看到胎動的征象。

孕婦懷孕11~12周,通過B超檢查,可以見到胎兒的肢體活動;懷孕12~16周,胎兒可有胎頭、軀幹、四肢的聯合活動;懷孕16周後,能在腹部聽診到胎動;懷孕18周以後孕婦自己能感覺到胎動。感到胎動的次數易受孕婦的性格、敏感程度、腹壁薄厚、羊水多少等因素的影響。

胎動隨著孕周的增加而增多、增強,懷孕32周時達高峰,以後逐漸減少。一般早晨胎動最少,晚8~11時胎動最活躍;平臥時胎動多,坐位時次之,站立時最少。孕婦在感覺有無胎動或計算胎動次數時,最好采取半臥位,於晚間8~10時進行。懷孕婦女由於缺乏經驗,往往把腸蠕動或腹主動脈搏動當作胎動,不過隻要注意力集中,就可盡早辨別出胎動。

測定胎動。一般孕婦均能自己進行測定。

每天有2次胎動高峰期:一次是在晚上19~21時,另一次是在深夜11點至第二天淩晨1時左右,其他時間,尤其是早晨胎兒活動相對較少。因此,孕婦可以采取早、中、晚各測胎動1小時的辦法,以掌握腹中胎兒的活動情況,並做好每日的監測記錄,以備日後供產科醫師參考。若不能做到每天測3次,至少也要測1次,測定時間最好選在晚上臨睡前。

胎動是胎兒生命的最客觀的征兆之一,是胎兒發給母親的運動信號,胎動常常較敏感地反映著胎兒的生命狀況,孕婦應該了解和掌握在正常情況下有什麼樣的感覺,以便及時發現異常情況並在出現危急胎動時做緊急處理。

胎動的類型

孕婦運動時,如散步、做輕微的家務勞動,胎動可暫時減少;強聲、強光的刺激,觸摸腹部可增加胎動。在妊娠晚期,孕婦常用胎動計數作為家庭自我監護的一項主要內容。那麼,胎動有幾種類型呢?

(1)翻身運動:此為胎兒軀幹的左右轉動,平均持續3~30秒,動作強。孕婦可有翻滾、牽拉的感覺。

(2)簡單運動:為單一的胎兒四肢運動,如拳打、腳踢。其動作強、時間短,為1~15秒。孕婦可有踢、猛動、跳動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