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
記錄遼朝史事的紀傳體史書。元脫脫等奉敕修。全書一百一十六卷,包括紀三十卷、誌三十一卷、表八卷、列傳四十五卷。記載遼代(907~1125)和建國以前的契丹及西遼的曆史。末一卷是《國語解》,凡官製、宮衛、部族等以契丹語為稱號者,多參考史文,略加注釋;也解釋了部分非契丹語的名物製度。
遼朝沿承中原文化傳統,曾編修《起居注》《日曆》《實錄》和《國史》,最後由宰相耶律儼(燕京李氏,賜姓耶律氏)集成一代《實錄》。金朝兩次纂修《遼史》,都以這部《實錄》作底本。第一次由耶律固、蕭永祺編修,金皇統八年(1148)完成,未刊行,元修《遼史》時已佚;第二次由耶律履、黨懷英等編修,泰和七年(1207)由陳大任完成,後人稱之為陳大任《遼史》,也沒有頒行。元代在中統二年(1261)、世祖至元元年(1264)先後擬議修遼、金兩史。滅亡南宋之後,又議修遼、金、宋三史,均因義例正統等問題爭論未定,長期拖延。直到元末順帝至正三年(1343)始由脫脫任纂修三史都總裁,決定遼、金、宋“各與正統,各係其年號”,由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陳繹曾四人分撰《遼史》,則以耶律儼《實錄》、陳大任《遼史》為基礎,兼采《資治通鑒》《契丹國誌》及前朝各史《契丹傳》等參訂編排而成。遼朝在中國曆代王朝中曆年甚長(共296年),但《遼史》記錄簡略,篇幅很不相稱。往往同一事實,分見於紀、誌、表、傳;且因史料來源相同,故所記僅隻互有詳略,而重複甚多。前人譏《遼史》編纂為“縱橫舞劍”,即指此類而言。此外,《遼史》中的錯訛、疏略及各紀、誌、傳相互牴牾之處也不少,史筆不夠規範,不少人有名無姓,甚至僅載“皇太妃”之類稱號,而無姓名。由於遼代的記載流傳不多,《遼史》以外,有關的資料極少,因此它成為遼代的惟一史書,更加珍貴。《遼史·營衛誌》在二十四史中是獨有的篇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農牧社會的差別。契丹宮帳的四時移動;冬夏捺缽(會議處理政務),春水(捕鵝、鉤魚),秋山(哨鹿),屬於草原遊牧生活傳統,與中原農耕社會不同。《百官誌》分列北麵官(契丹草原舊有的官職)、南麵官(中原傳統的官職),也屬於紀實的做法。
元人修《遼史》是在一年(至正三年四月~四年三月)內倉促完成。發凡起例,歐陽玄是實際負責人。但在修史過程中卻多草率從事。蘇天爵所提的一些建設性意見,也未能正視與采納。甚至對同時修成的宋、遼、金三史,也沒有互相進行參考補充。如王稱《東都事略》記載,遼太宗耶律德光建國號大遼,遼聖宗耶律隆緒即位,改大遼為大契丹國,道宗鹹雍二年(1066)複改國號大遼。出土碑誌,並與《東都事略》相合。而對於更改國號一事,《遼史》卻沒有記載,可見修遼史的人對史局裏已有的資料也未曾充分利用,造成不應有的疏漏、混亂和錯誤。《遼史》修成後,至正五年與《金史》同時在江浙、江西二行省刻板印行。現在通行的百衲本《遼史》雖係元刊本,恐非初刻,其中訛錯亦多。1976年中華書局出版的標點校刊本,取百衲本為底本,並吸取殿本等其他版本和前人成果,進行校注,是目前比較好的版本。
清厲鶚《遼史拾遺》二十四卷,摘錄《遼史》原文為綱,參考他書條列於下,凡有異同,則分析考訂,綴以按語,引用群書至三百餘種,足備參考。楊複吉又以厲鶚未曾見到的《舊五代史》和《契丹國誌》等征引未臻周備的資料作《遼史拾遺補》五卷,都是研究遼史的重要參考資料。
《契丹國誌》
南宋人所著關於遼朝的紀傳體史書。二十七卷。舊題葉隆禮撰。隆禮號漁林,嘉興人,生卒年不詳。淳祐七年(1247)進士,由建康府通判,曆官秘書丞,奉詔撰次遼事為該書。今書前附《進契丹國誌表》,末署“淳熙七年(1180)三月秘書丞臣葉隆禮上表”。顯誤。論者謂淳熙應為淳祐之訛。然當年及第,即奉詔修書,且於三月以前撰成上進,亦不可信。又有謂淳熙為鹹淳之誤,鹹淳七年(1271)於理較近。該書為南宋人奉敕編次,所取皆南朝所存有關北朝的資料,與元人所編《遼史》主要根據遼朝《實錄》有所不同,雖不免傳聞失實之辭,亦存直書不隱之論,足資參考。紀傳之外,卷首附《契丹國初興本末》《契丹國九主年譜》,末附《蕃將除授職名》《漢宮除授職名》。又收錄部分檔案材料:石晉降表二、澶淵誓書二、關南誓書三(契丹致宋書、宋朝回契丹書、契丹回宋誓書)、議割地界書二,另有南、北朝饋獻禮物單及宋朝勞契丹人使物件。對州縣及四京本末,周鄰的少數民族風俗製度,歲時儀製,都有所記載,並附有宋人人遼行程錄。它是宋朝所存有關契丹的材料的總彙。舊有承恩堂本、掃葉山房本及國學文庫諸版本,198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賈敬顏、林榮貴的校點本,係以元刻本為底本與其他版本參校的較好版本。
《宋史》
記載宋代史事的紀傳體史書。全書共四百九十六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誌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傳世家二百五十五卷,是二十四史中最龐大的一部官修史書。
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三月,下令修遼、金、宋三史,到五年十月,曆時僅兩年半,即修成《宋史》。《宋史》由丞相脫脫掛名任都總裁,帖睦爾達世、賀惟一、張起岩、歐陽玄、李好文、王沂和楊宗瑞等七人任總裁,史官有斡玉倫徒、泰不華、杜秉彝、宋褧、王思誠、幹文傳、汪澤民、張瑾、麥文貴、貢師道、李齊、餘闕、劉聞、賈魯、馮福可、趙中、陳祖仁、王儀、餘貞、譚慥、張翥、吳當和危素等二十三人,絕大多數為漢族文人。《宋史》即是由總裁與史官三十人集體編撰,而總裁的作用尤為重要,如歐陽玄、張起岩、李好文等,都頗有名望。
宋朝的官修史書,如編年體的日曆、實錄,紀傳體的國史之類,極為繁富。宋孝宗趙昚在位時的日曆,長達兩千卷。到南宋晚期,盡管國勢衰落,卻仍修撰有宋理宗趙昀日曆四百七十二冊,實錄初稿一百九十冊,宋度宗趙禥時政記七十八冊,宋恭帝德祐事跡日記四十五冊。南宋滅亡後,元朝將宋的各種史籍文書五千多冊,運至大都國史院,成為元人纂修《宋史》的資料依據。
《宋史》為研究遼、宋、金代曆史的基本史籍之一。在現存的宋代重要史料中,惟有《宋史》貫通北宋與南宋,保存了三百二十年間的大量曆史記錄,很多史實都是其他書中所不載的。特別是《宋史》的天文、五行、律曆、地理、河渠、禮、樂、儀衛、輿服、選舉、職官、食貨、兵、刑和藝文十五誌,記錄了一代天文曆法、典章製度、社會經濟、行政沿革、圖書目錄等等,雖間失蕪雜,為後代治史者所訾議,然其敘述之詳,為二十四史中所僅見。《宋史》列傳有忠義傳,在儒林傳外,又有道學傳,也反映了宋代的一些曆史特點。
《宋史》的缺點也很明顯:其一,由於成書十分倉促,元朝史官對極為豐富的宋史資料,並未認真加工、整理與修訂,而是采用省力的辦法,徑自將比較簡略的宋朝各代紀傳體國史、《文獻通考》等,拚湊成書。《宋史》蕪雜粗糙,錯訛與疏略極多,其本紀、誌、列傳之間,各列傳之間往往互相抵牾。《宋史》的很多錯誤與混亂,其實是對宋朝官史沿訛襲謬的結果。其二,元人掌握的南宋各種官史資料,其實比北宋更加豐富。但因宋寧宗趙擴以前的中興四朝國史較略,而自宋理宗以後,宋人來不及編纂國史,元朝史官又未對南宋的日曆、實錄之類認真搜采與整理,故《宋史》的記述反而詳於北宋,略於南宋。其三,元人修史時,對宋朝官史中有關宋元戰爭的記錄,也多所刪削,隱諱不少蒙古軍失利的史實。如《杜杲傳》中刪削了蒙古軍在安豐軍與廬州戰敗的記錄。抗元名將王堅在《宋史》中無傳。其四,《宋史》否定王安石變法、尊崇道學,將變法派呂惠卿、曾布、章惇等人列入奸臣傳,南宋權臣韓侂胄也列入奸臣傳,而權奸史彌遠禍國殃民,卻未列入奸臣傳,這也反映了元朝史官的史識低下。
《宋史》的主要版本有:至正六年杭州路刻印的至正本;明成化十六年(1480)的成化本;明嘉靖南京國子監本(南監本);明萬曆北京國子監本(北監本);清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本(殿本);清光緒元年(1875)浙江書局本(局本);1934年上海商務印書館百衲本。百衲本是用至正本和成化本配補影印而成,又同殿本作了對校、修補並改正某些錯字,是一個較好的版本。1977年中華書局出版《宋史》標點校勘本,是以百衲本為工作本,同時吸收葉渭清《元槧宋史校記》和張元濟《宋史校勘記》稿本的成果,參校了殿本和局本,是目前較好的版本。但中華書局校點本中亦有不少錯誤,故百衲本仍不可廢。
《資治通鑒》
中國古代史學巨著。北宋司馬光撰。全書二百九十四卷,另有《目錄》三十卷,《考異》三十卷。《通鑒》自《周紀》迄《五代紀》,記載了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到後周世宗顯德六年(959)共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曆史。
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今屬山西)人。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進士。學識淵博,尤精於史。曾患曆代史籍浩繁,學者難以遍覽,因欲撮取其要,撰編年史。初成《通誌》八卷,起戰國至秦二世,表進於朝,引起宋英宗趙曙的重視。治平三年(1066),詔置書局於崇文院,繼續編纂。宋神宗趙頊即位,賜書名為《資治通鑒》,並序以獎之。熙寧三年(1070),司馬光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出知永興軍(今陝西西安)。不久又退居西京洛陽。曆任閑職,以書局自隨,專誌修史。元豐七年(1084)書成,曆時十九年。
《通鑒》雖由司馬光總其大成,實際上是一部集體編寫的著作。協修者有劉恕、劉斂、範祖禹三人。劉攽博聞強記,自《史記》以下諸史,旁及私記雜說,無所不覽,對《通鑒》的討論編次,用力最多。劉攽於漢史、範祖禹於唐史,都有專深的研究。他們分工合作,各自作出了重要貢獻。
《通鑒》的編寫分作三步:第一步把收集的史料,標明事目,按照時間順序加以排列,力求完備,叫做叢目。第二步把叢目中的史料進行考辨,擇其記述詳盡者,重新編寫,叫做長編。這兩步工作都由協修人員擔任,抄錄則另有書吏。第三步由司馬光就長編所載,考其同異,刪其繁冗,修改潤色,寫成定稿。其中是非予奪,一出於光。
《通鑒》征引史料極為豐富,除十七史外,所引雜史諸書達數百種。於唐五代史事,甄采書籍最多,史傳文集之外,還有實錄、譜牒、家傳、行狀、小說等各種史料。書中敘事,往往一事用數種材料寫成。遇年月、事跡有歧異處,均加考訂,並注明斟酌取舍的原因,以為《考異》。《通鑒》具有相當高的史料價值,尤以《隋紀》《唐紀》《五代紀》史料價值最高。
《通鑒》是一部編年體的通史,按時間先後敘次史事,往往用追敘和終言的手法,說明史事的前因後果,容易使人得到係統而明晰的印象。它的內容以政治、軍事的史實為主,借以展示曆代君臣治亂、成敗、安危之跡,作為曆史的借鑒。但書中在敘述曆代統治階級活動的同時,也敘述了各族人民的生活與鬥爭。
《通鑒》因司馬光一人精心定稿,統一修辭,故文字優美,敘事生動,且有相當高的文學價值,曆來與《史記》並列為中國古代史家絕筆。
《通鑒》於敘事外,還選錄了前人的史論九十七篇,又以“臣光曰”的形式,撰寫了史論一百一十八篇,比較集中地反映了作者的政治、曆史觀點。
《通鑒》對曆史上有關圖讖、占卜、佛道等宗教迷信,采取了批判的態度,是史學思想的重要進步。
《通鑒》成書後,元豐八年,範祖禹、司馬康、黃庭堅、張舜民等奉命重行校定。元祐元年(1086)校定完畢,送往杭州雕版,元祐七年刊印行世。今元祐本已不可見。南宋高宗紹興二年(1132)有餘姚重刻本,亦多殘缺。
《通鑒紀事本末》
中國第一部紀事本末體的曆史著作。一百四十二卷。作者南宋袁樞(1131~1205),字機仲,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甌)人。袁樞精研《資治通鑒》,苦其浩博,難以尋究史事終始,於是根據《通鑒》舊文,區別門目,以類纂輯。每事各詳起訖,自為標題;每篇各編年月,自為首尾。起自《三家分晉》,終於《周世宗征淮南》,共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史事,概括為二百三十九篇。另有六十六事,附於各篇之後,總計大小三百零五題。去取剪裁,頗為精密。但內容皆屬政治、軍事,經濟方麵很少。宋以前史書隻有編年、紀傳兩體,各有短長。編年體以年為經,“或一事而隔越數卷,首尾難稽”;紀傳體以人為主,“或一事而複見數篇,賓主莫辨”。袁樞於兩體外,創立紀事本末一體。這種體裁因事命篇,不拘常格,與現代史書的體裁頗為接近,是對曆史編纂學的一個重要貢獻。該書成於淳熙元年(1174),三年,初刻於嚴州郡學。明末,張溥於袁書各篇之後加入自己的評論。流行版本有中華書局本。
《續資治通鑒長編》
中國古代私家著述中卷帙最大的斷代編年史。
原本九百八十卷,今存五百二十卷。作者李燾(1115~1184),字仁甫,四川眉州丹棱人,累遷州縣官、實錄院檢討官、修撰等。李燾仿司馬光著《資治通鑒》體例,斷自宋太祖趙匡胤建隆,迄於宋欽宗趙桓靖康,記北宋九朝一百六十八年事,定名《續資治通鑒長編》。燾於正史、實錄、政書之外,凡家錄、野記,廣征博采,校其同異,訂其疑誤,考證詳慎,多有依據。作者本著“寧失於繁,無失於略”的原則,凡記載不同者,則兩存其說,時附己見,以注文標出,與《通鑒考異》相類。搜集材料時,“作木廚十枚,每廚作抽替匣二十枚,每替以甲子誌之。凡本年之事,有所聞,必歸此匣,分月日先後次第之,井然有序”。該書自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至淳熙四年(1177),分四次上進。淳熙十年,重編定為九百八十卷,並上《舉要》六十八卷,《修換事總目》十卷,《總目》五卷,總計一千零六十三卷,前後曆時四十年。
近代治宋史者對該書史料價值評價甚高,《長編》記述詳贍,史料豐富,為研究遼、宋、西夏等史的基本史籍之一。九百八十卷本,久已亡佚,今本係清編《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厘為五百二十卷,其中缺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四月至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三月,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七月至紹聖四年(1097)三月,元符三年(1100)二月至十二月以及宋徽宗、宋欽宗兩朝記事。1979年,中華書局開始分冊出版《續資治通鑒長編》點校本,是以流行的清光緒浙江書局刻本為底本,用遼寧圖書館、北京圖書館藏本和文津閣本對校,改正了不少錯訛。
《東都事略》
紀傳體北宋史。南宋孝宗時王稱(以前曾長期誤作“王偁”)撰。因為北宋建都開封(今屬河南),稱東京,故書名《東都事略》。全書一百三十卷,起自宋太祖趙匡胤,終於宋欽宗趙桓,計帝紀十二卷,為各代帝王在位時的大事記;世家五卷,記敘後妃和宗室;列傳一百零五卷,載各種人物共六百九十七人事跡;附錄八卷,列舉遼、金、夏、西蕃、交阯的情況,沒有表和誌。
王稱的父親王嚐曾在南宋紹興年間做過實錄修撰官,王稱繼承父業,根據國史、實錄,還采用了野史的資料,寫成該書。雖然它的內容頗顯單薄,但是敘事簡明扼要,有些內容為《宋史》所無,或可糾正《宋史》的失誤,可與《宋史》互相補充,為研究宋史不可缺少的資料。清乾隆刊本是該書較好的版本。
《三朝北盟會編》
宋代史學名著。二百五十卷。作者徐夢莘(1126~1207),江西清江人。二十九歲舉進士,一生大部分時間居家著述,至紹熙五年(1194)六十九歲時才撰成《三朝北盟會編》一書。“三朝”,指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桓、宋高宗趙構三朝。該書彙集了三朝有關宋金和戰的多方麵史料,按年月日標出事目,加以編排,故稱為“北盟會編”。宋金和戰是北宋末南宋年間頭等大事,宋人據親身經曆或所聞所見記錄成書者,不下數百家。但“各說異同,事有疑信”。因此,徐夢莘將各家所記,以及這一時期的詔敕、製誥、書疏、奏議、傳記、行實、碑誌、文集、雜著等,凡是“事涉北盟者”,兼收並蓄,對記述的異同和疑信,也不加考辨。書成之後,慶元二年(1196)實錄院取進,作為編修《高宗實錄》的參考。其所引用的資料也因史館缺少,錄進了一百多種。為此,宋廷特除徐夢莘為直秘閣。此後,徐夢莘又繼續編纂了《北盟集補》五十卷,但早已失傳。由於徐夢莘痛感“靖康之禍”,靖康史事也就成為該書的一個重點。該書自政和七年(1117)宋遣使與金訂“海上之盟”開始,至紹興三十一年(1161)金海陵王完顏亮被殺,次年宋金恢複和議止,共書四十五年事。靖康為時不過一年半,卻占丁七十五卷,幾乎占全書的三分之一,而且敘事亦極細致。作者通過大量事實和細致的敘述,以揭示自“海上之盟”到“靖康之禍”的原委終始。《三朝北盟會編》征引的文獻材料達二百多種,而且所引用的全錄原文,因此保存了文獻材料的原貌。這種引用方法,在過去編年史著作中是不多見的。該書征引的史料,有許多後來散失,賴該書得以保存,為後來的研究者提供了方便。此外,有些史冊,諸如《建炎通問錄》《順昌破賊錄》《靖康小雅》《偽齊錄》等,多與《會編》所載文字相同,當係從該書輯錄出來的。《三朝北盟會編》史料豐富,記述詳贍,為研究遼、宋、金史的基本史籍之一。
該書長期僅有抄本流傳,竄改甚多。現存通行本,有光緒四年(1878)袁祖安的活字排印本,光緒三十四年許涵度的校刊本。許本較勝於袁本,但錯誤仍不少。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
宋代史學名著。分甲集、乙集各二十卷。作者李心傳,四川井研人,曾纂修宋代《十三朝會要》,特別熟悉當代的史事和典章製度。宋寧宗嘉泰二年(1202),寫成《朝野雜記》甲集。他在序言裏說:“每念渡江以來,記載未備,使明君、良臣、名儒、猛將之行事,猶鬱而未彰;至於七十年間兵戎、財賦之源流,禮樂製度之因革,有司之傳,往往失墜,甚可惜也。乃輯建炎至今朝野所聞之事,凡有涉一時之利害與諸人之得失者,專門著錄,起丁未(建炎元年,1127),迄壬戌(嘉泰二年),以類相從,凡六百有五事。”嘉定九年(1216),又完成了《朝野雜記》乙集。乙集仍按甲集的規模和精神,分門別類,續記朝野諸事。不僅補充了甲集的缺載,而且自嘉泰二年以後的史事亦加搜集彙總,其中有至嘉定七年的。該書將南宋初年以來的事跡,分門編類,甲集分上德、郊廟、典禮、製作、朝事、時事、雜事、故事、官製、取士、財賦、兵馬、邊防十三門,乙集少郊廟一門,為十二門。作者雖以雜記為名,但其體例“實同會要”,因而與作者的另一部編年體的著作《建炎以來係年要錄》互為經緯,互相補充。作者推崇道學,故在兩集中載有《道學興廢》和朱熹的事跡。又作者為四川人,所記四川史事甚為翔實。作者廣采博錄,也間或有失實的地方。該書是研究宋代特別是南宋的不可缺少的參考書。有清光緒刊本傳世。
《建炎以來係年要錄》
宋代記述宋高宗趙構一朝時事的編年史書。二百卷。作者李心傳(1167~1240),字微之,四川井研人。十四五歲時,隨其父李舜臣居於臨安(今浙江杭州)。時舜臣任宗正寺主簿,故心傳得有機會閱讀官藏的當代史書,引起研究當代史的興趣。三十歲考進士不第,從此絕意於科舉,專心從事史學研究。經多年努力,編成《建炎以來係年要錄》一書,記述了建炎元年(1127)至紹興三十二年(1162)共三十六年的史事。高宗一代曾有大量的時事記載,由於這些記載的見聞、詳略、政見不同,對人物的評論也有所不同,故事多歧互,眾說紛紜。李心傳以《高宗日曆》、《中興會要》等官書為基礎,參考其他官書,以及一百多種私家記載、文集、傳記、行狀、碑銘等,進行了細致的考訂,采用了他認為是可信的,辨別了他認為不可信的,並一一注明。對重要事件,本文不能全載的,也另加注明,但因作者撰寫該書適在秦檜、秦熺父子恣意篡改官史之後,《要錄》便不免因襲舊章,承其謬誤。《要錄》編纂多仿照李燾的《續資治通鑒長編》體例,書名《要錄》,又是摘要而記,這與《長編》所定寧繁毋略的原則多少有所不同。該書堪稱《長編》的繼續,把李心傳同李燾並稱,也是當之無愧的。《要錄》一書,包括宋高宗一代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各方麵的敘述,也記錄了金太宗完顏晟、金熙宗完顏亶、金海陵王完顏亮三代的史事,為研究宋、金等史的基本史籍之一。該書可與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互為補充,前者有較為全麵的敘述,後者則保存了較多的原始記述。有此兩書,對高宗一代史實可以得到較清晰的了解。《要錄》有清《四庫全書》本、光緒仁壽蕭氏刻本和廣雅書局刻本傳世。
《文獻通考》
從上古到宋寧宗時的典章製度通史。簡稱《通考》,共三百四十八卷。作者馬端臨(1254~1323),字貴與,饒州樂平(今屬江西)人,南宋末年丞相馬廷鸞之子。馬廷鸞曾任南宋國史院編修官與實錄院檢討官,博學多才,藏書甚富。馬端臨受父親的影響,並且接觸到很多的資料,約從三十歲時開始,用二十多年的時間,撰成該書。
唐朝杜佑編撰的《通典》,也是一部典章製度史,但所分門類失之太寬。馬端臨在《通典》的基礎上,加以發展和補充。把《通考》分為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經籍、帝係、封建、象緯、物異、輿地、四裔二十四門,各門再分子目,製度史的體例更加細密完備。其中經籍、帝係、封建、象緯、物異五門,是作者的新創。《通考》取材極為廣泛,除了各朝正史、曆代會要、《資治通鑒》等史書外,還采用了私家著述的史書、傳記等有關典章製度的記載。這些史籍記載就是“文”,“文”的意思是典籍。此外,在敘事中還引用了很多當時臣僚的奏疏和學士名流的議論。這些奏疏、議論就是所謂“獻”。“獻”的意思是“賢者”。因為作者企圖通過這些資料,對各項典章製度進行融會貫通、原始要終的研究,故取名為《文獻通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