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緒論(1 / 3)

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對勞動者的健康問題十分重視,不僅盡最大努力解決舊社會遺留下來的大量工傷及職業病患者的安全問題,著手治理工作場所的勞動衛生隱患,為廣大勞動者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而且出台了許多相關法規(例如,勞動保護的“三大規程”等)。這些法律法規有效地保護了廣大職工的身心健康,降低了工傷事故發生率和職業病發生率。“文化大革命”以後,國家在極力扭轉安全生產局麵的同時,確立了“國家監察、行政管理、群眾監督”的“三結合”安全管理體製,並相應製定了大量安全管理規章製度,較好地適應了計劃經濟時期的安全管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十分重視,先後頒布了中共中央(78)76號文件和國務院(79)100號文件,即《中共中央關於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批轉國家勞動總局、衛生部關於加強廠礦企業防塵防毒的報告》,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廠礦企業必須加強勞動保護工作,保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在中央提出的“經濟上進一步調整、政治上實現安定團結”的方針指導下,安全生產工作開始有了恢複和發展,扭轉了傷亡事故逐年上升的局麵,出現了安全生產的好形勢。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推行,也暴露出安全責任不落實的突出弊端,由此出現了幾次大的事故高峰。20世紀90年代初期,國家又提出了“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四結合”安全管理體製,突出了市場經濟建設進程中企業自主權擴大後,企業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地位,旨在解決基礎安全問題。幾十年來,我國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勞動安全衛生工作以及法規建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國務院及有關部委頒布了很多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規程;各地方政府也頒布了相應的法規及條例;各工業行業管理部門及工業總公司據此也先後製定頒發了本行業的勞動安全衛生管理規章、規程和辦法,對加強地方產業及行業管理,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初步改變了安全生產活動中無法可依的局麵,在調節企業領導及經濟管理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行為,調節崗位職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與行為,以及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安全衛生權益等方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近年來,我國全民所有製和縣以上大中型工業企業的勞動條件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經濟發達地區的部分鄉鎮企業,勞動條件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率有所降低。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得到了發揮,從而促進了經濟生產的發展。

我國現階段不僅處於一個全麵而深刻的經濟轉型與社會變革時期,同時也正處於大規模的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之中。在這樣的特定時代背景下,一方麵原有的產業結構與勞動就業格局被打破,城鎮勞動者麵臨著轉換工作環境與就業崗位的壓力與新的職業風險,原有的勞動保護製度也不可避免地要遇到許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另一方麵是工業化的發展,必然促使鄉村勞動者大規模地向非農產業勞動者轉化。新的勞動環境、勞動工具與勞動方式,同樣不可避免地會帶來新的勞動風險,近兩年來,不僅工業生產中事故總量居高不下,特重大事故頻率也有所上升,安全生產形勢依然相當嚴峻,特點如下。

1.事故總量大,並呈上升趨勢

全國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由1990年的330993起,死亡68342人,上升到2002年的1073434起,死亡139393人,平均每年上升10.5%和6.28%。2004年為803571起,死亡136755人,有了下降的趨勢。死亡人數上升幅度雖低於國民生產總值(GDP)增長速度,但增長幅度很大。

2.重大、特大事故仍頻繁發生

我國工傷事故情況雖略有好轉,但重大、特大事故頻繁發生。全國平均每年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約100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每天都有發生。據統計,2001年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40起,死亡2556人;2002年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28起,死亡2341人;2003年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1起,死亡1246人,分別占全國特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47.3%和48.6%,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41起,死亡648人,分別占全國特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32.8%和25.2%。

3.衛生狀況差,職業發病率依然嚴峻

職業危害也令人觸目驚心,特別是一些新建企業,勞動環境非常惡劣。據衛生部對1426家外商投資企業的調查,37.2%的企業生產過程中存在職業危害,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人占生產工人的34.7%。近年來全國新確診的職業病患者1996年13256例,1997年10228例,1998年10637例,其中塵肺病位居首位。截至1998年底,全國累積塵肺患者已達542041例,尚存活患者414894例。現在的統計並未能完全反映出目前安全生產嚴峻形勢的真實情況,出現了死亡人數比重傷人數多,一般工傷事故數量連年下降,重大傷亡事故卻居高不下的現象。其原因是有相當數量的傷亡事故被瞞報、漏報、不報。據統計,我國目前有1600多萬接觸有毒有害作業的工人,每年應接受職業性健康監護1000萬人,而實際接受檢查的隻有1/3,其餘2/3的應檢人群中仍存在相當數量的職業病患者。這裏還不包括那些職業危害嚴重的鄉鎮企業、私人小作坊和已經返鄉又被檢查出患有職業病的農民工。職業危害對職工生命與健康也造成極大威脅,不少職工工作不久就喪失勞動能力,長期受到病魔摧殘;一些孕齡女職工造成終身不孕不育,給其家庭帶來痛苦和不幸;有的職業病患者因不忍病痛的折磨而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