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第十八封:我沒有權利當窮人(1 / 2)

親愛的孩子:

偏執和驕傲容易引發很多悲劇,也製造了很多窮人。

很久以前,在第五大道浸禮會教堂,曾偶遇一個在節衣縮食中艱難度日的年輕花匠,他叫漢森。也許自以為堅守貧窮是種美德,漢森先生擺出一幅品格高尚的樣子對我說:“洛克菲勒先生,我覺得我有責任同你討論《聖經》上說的——金錢是萬惡之源這個問題。”

在那一刻,我就明白漢森先生為什麼落得如此境地了,他從《聖經》獲取的人生教誨全是誤解,可歎他卻全然不知。

不想看到這個可憐的年輕人在斷章取義的沼澤中越陷越深,我告訴他:“年輕人,跟你一樣,我也是從小就不斷接受各種基督教格言的熏陶,並以此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但我的記憶力好象要比你強點,或許你忘了,那句話的原話應該是‘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

漢森大張著嘴巴,好像要吞下一條鯨魚,“你說什麼?”要是他賺錢的胃口能有那麼大該多好啊!“沒錯,年輕人,”我拍拍他的肩頭,說,“《聖經》根源於人類的尊嚴與愛,是對宇宙最高心靈的敬重,你可以放心大膽地引用裏麵的話,甚至將生命托付給它。所以,當你直接引用《聖經》的智慧時,你所引用的就是真理。‘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哦,正是如此。喜愛金錢隻是崇拜的手段,並不是目的。想達成目標,就必須有手段。換句話說,如果他隻知道當個守財奴,那麼金錢就是萬惡之源。”

“想想吧,年輕人,”我提醒漢森,“如果你有了錢,你就可以給你的家人、朋友,帶給他們快樂、幸福,更可以造福社會,拯救那些孤苦無依的窮人,那麼金錢就成了幸福之源。”

“年輕人,手裏每多一分錢,就增加了一分決定未來命運的力量,去賺錢吧,”我勸導他,“有了錢就有了力量,你應該多花點時間讓自己富裕起來,而不是讓那些片麵的觀念束縛你有力的雙手。在紐約,到處充滿了致富的機會,你應該致富,而且也能夠致富。記住,年輕人,我們雖隻是塵世間的匆匆過客,卻也綻放出屬於自己的光彩。”

我不知道漢森那看上去結實也不笨的腦袋能否接受我的勸導,如果不能,那就太遺憾了。

我一直認為,每個人都應該花時間讓自己富裕起來。當然,的確有些東西是金錢所無法比擬的。當我們看到一座落滿秋葉的墳墓時,就不免感到一種說不出的悲傷。我知道有些東西的確比黃金更甜蜜、更尊貴、更神聖,那些受過苦難的人尤其能深深地體會到。然而,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那些東西沒有一樣不是用金錢來大幅提升的。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

愛情是上帝給予我們的最偉大之物,但是,金錢的力量,可以讓擁有很多金錢的情人把愛情變的更加幸福。

如果一個人說“我不要金錢”,那就相當於是在說:“我不想為家人、朋友和同胞服務。”雖然這種說法有點荒謬,但要斷絕這兩者關係卻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