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繼光斬子疑案竟是子虛烏有
戚繼光(1528~ 1588年),字元敬,號南塘,晚號孟諸,山東蓬萊人。是明代著名抗倭將領、民族英雄。
倭寇的形成,最早要追溯到元朝。元朝末年,日本的北條時宗曾兩次發布異國征伐令,企圖趁戰亂之機入侵朝鮮,進而覬覦中國。被這個征伐令動員起來的日本武士從此開始騷擾中國東北沿海,倭寇之患逐漸形成。由於中國古代稱日本為
“倭國”,所以這些劫掠中國沿海的日本武士和浪人被稱為“倭寇”。明初時,國家強盛,海防較為完備,倭寇並未釀成大患。正統年間之後,由於朝政腐敗,軍備廢弛,倭寇日漸猖獗。正統四年(1439年),倭寇襲入浙江台州的桃渚村,殺人放火,劫掠財物,甚至把嬰兒拴在竿上,用開水燙死。嘉靖年間之後,倭寇之患發展到了極點。他們在東南沿海一帶,攻城略地,殺人放火,奸淫擄掠,無惡不作。使東南沿海一帶人民的生命財產遭受到難以估計的損失。
為了剿除倭寇之患,嘉靖年間,戚繼光在東部沿海地區開始抗倭。曾有一首民謠在我國東南沿海一帶廣為流傳:“天皇皇,地皇皇,莫驚我家小兒郎,倭寇來,不要慌,我有戚爺會抵擋。”戚繼光統軍打仗,十分強調紀律的重要性。他要求士兵要絕對地服從指揮,指揮官下令向前,前麵就是有刀山火海也要奮勇前進,不得後退,違令者定斬不赦。正是因為戚繼光如此強調軍紀的重要性,戚繼光才建立了一支能征善戰、紀律嚴明的軍隊,在抗倭的鬥爭中取得了一係列的勝利。
民間傳說,戚繼光為了嚴明軍紀,甚至處斬了自己的兒子,這是怎麼一回事?這件事在曆史上真的發生過嗎?清代乾隆版《寧德縣誌》抄錄《連江縣誌》的
一段記載:“更聞,公(指戚繼光)既平連江,移兵寧德,以其子為前鋒,傳達‘退縮者斬’。其子登白鶴嶺,見倭勢甚盛,回首欲有關白,立斬以徇,三軍股栗,臨戰無不以一當百,於是盡殲群倭,遂平福寧路。 ”《寧德縣誌》接著寫道:“公但有此子,寧人感而傷之,因並塑其子之像於廟,配祀無疆。 ”這段記載,使後人相信:戚繼光在寧德縣的白鶴嶺斬了自己的兒子。
但是“戚繼光斬子”的故事卻受到了不少後人的質疑。
首先,戚繼光斬子的故事,在《明史》、《罪惟錄》和汪道昆的《孟諸戚公墓誌銘》、董承詔《戚大將軍孟諸公小傳》、《閩書》中的《戚繼光傳》等較為可信的史料中均無記載,戚繼光後人所編著的《戚少保年譜耆編》中也沒有關於此事的記載。而且從《寧德縣誌》的記載來看,戚繼光在白鶴嶺“斬子”,是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寧德縣第一次編寫縣誌是萬曆十九年(1591年),“斬子”距編誌不過 28個年頭。萬曆版縣誌對倭寇侵擾,記敘詳盡,而對“斬子”,隻字未提。至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寧德第二次編纂縣誌,對戚繼光“斬子”一事,不作直接記述,而是抄錄《連江縣誌》,還慎重地附上一
句“事見連江縣誌”。後人就以此為依據了。其次,嘉靖四十四年的《建功德祠記》以及祭文,其內容都沒有說到“斬子”之事。第三,白鶴嶺兩側,留有明、清及民國的摩崖石刻 20餘處,也沒有發現有關戚繼光“斬子”的片言隻語。《連江縣誌》這段文字開頭的“更聞”二字,足以說明是道聽途說,敷衍而來的。傳聞之事,不足為據。
其次,此外,在福建連江、莆田、閩侯,浙江義烏、台州等地也有類似的傳說。《閩都別記》第 301回,回目上聯“嚴軍令戚參將斬子”,文中描述倭寇至福州北嶺,戚繼光以其子為先鋒,傳令“直往破賊,回顧者斬”,其子回顧父至未,令即拿斬。
《仙遊縣誌》載:“戚公至莆田,將出師,煙霧四塞,其子印為先鋒,勒回馬,且求駐師,公怒其犯令,殺之。 ”還有傳說,戚印是戚繼光早年收養的義子。傳說歸傳說,並沒有可靠的記載。
最直接的證據是,根據《戚繼光墓誌銘》的記載,戚繼光的正房夫人王氏,一生隻生有一個女兒,並無傳說故事中的長子戚印這個人。戚繼光在軍中所納的小妾陳氏、沈氏、楊氏等人雖然先後為他生了戚祚國、戚安國、戚報國、戚昌國、戚興國等幾個兒子。但這些兒子在戚繼光抗倭時期都還是繈褓中的小兒,根本不可能成為統軍打仗的將領。因此,許多曆史研究者認為,戚繼光斬子之事,純粹是子虛烏有。民間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故事流傳,也許是人們根據戚繼光將軍治軍嚴明、軍紀如山的特點演繹出來。戚繼光斬子的傳說從曆史考證的角度來講並無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