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國民思想啟蒙助催民國創立 (3)(2 / 3)

孫眉是孫中山的大哥,17歲時(1871年)遠赴檀香山謀生,不數載,成為檀香山華僑巨富,至1885年前後,他領有土地約6000英畝(約合2萬華畝),雇工1000多人,養牧牛、馬、豬、羊等牲畜數萬頭,積資數萬元,無形中成了一方的領袖,大家都尊稱他為“茂宜王”。

孫中山走向革命道路,創辦“革命公司”,作為大哥的孫眉注定與中國這場革命密不可分。事實上,他成了孫中山最為踏實的依靠,一生資助革命,獨力供養老母及孫中山妻小,為孫中山解除後顧之憂。這裏尤其要說說他對孫中山的“革命公司”的投資。

1894年10月1日,孫中山在檀香山成立第一個反清革命公司興中會,按規定,入會者例捐底銀5元作為會費,孫眉不但交了會費,還慷慨地另捐股份200元,從那時開始了對革命股票的不斷投資,具體投資情況,就在“倒孫運動”中,孫中山在巴黎吳稚暉所辦的《新世紀報》為自己辯護時,可以看到孫眉投資情況:

“當日圖廣州之革命(指1895年廣州重陽之役)以資財讚助者,固無幾人也。所得助者,香港一二人出資數千,檀香山出資數千,合共不過萬餘耳。而數年之經營,數省之聯絡,及於羊城失事時所發現之實跡,已非萬餘金所能者也,則人人皆知也。其餘之財何自來乎?皆我兄及我出也。又庚子惠州起兵及他方經營接濟,所費不下十餘萬元,所得助者隻有香港李君(李紀堂)出二萬餘元,及一日本義俠出五千元,其餘則我一人籌獲而來也。自此吾一人之財力已盡,而緩急皆賴家兄之接濟,所費資財多我兄弟二人任之,所得自國人及日本人之助者前後統共不過四五萬元耳。若謂我以十餘年之時間,而借革命而獲取他人四五萬元之資,則我前此以賣藥行醫每年所得不止萬餘元……若為圖利計,我亦何樂於革命而致失我謀生之地位,去我固有之資財,折我兄已立之恒產耶?兩年前家兄在檀已報窮破產,則以恒產作按,借貸到期無償,為債主拍賣其業,今遷居香港,寄人籬下,以耕種為活,而近因租價未定,又將為地主所逐……”

據統計,孫眉前後資助革命黨起義之經費,共約70萬美元,當然大多數是沒有“票據”的。破產後,在1909年,孫眉又親身回國參加革命鬥爭。按照孫中山的“革命公司”的入股規定:千元者記大功一次,待民國成立後論功行賞。孫眉投了那麼多錢進去,且親自參加革命,論功行賞,他至少可以得個一官半職,但是,孫中山則認為要提倡舉賢任能,雖為革命功勳卓著的孫眉,也不予任用。有人要推舉孫眉為廣東都督,孫中山說:“家兄質直過人,而素不陷於政治,一登舞台,人易欺其以方。粵督任重,才淺肆應,絕非所宜。若為事擇人,則安置民軍,辦理實業,家兄當能為之。”就是不讓孫眉涉足政界而得一官半職。1913年,孫中山領導的二次革命討袁失敗,逃亡日本。因怕遭袁世凱迫害,年已花甲的孫眉不得不再次遠離故鄉,移居澳門,兩年後病逝,卒年61歲。

這從一人側麵看出,孫中山是一個比較幹淨自潔的政治家,雖然不免被同仁懷疑貪汙受賄,但試想如果他貪汙受賄,錢又用到哪裏了呢?他的家人非但沒有沾他什麼光,還賠光了家產,這或許正是孫中山的股票信用度高,有那麼多人熱情投資的原因吧。

比起孫眉,張靜江才是名副其實的“現代呂不韋”。此人極具傳奇色彩,他本是商人的後代,擅長經商。1902年,張靜江以駐法使館商務參讚的身份隨駐法公使孫寶琦出使法國,並在巴黎經商獲得成功。商業上成功的張靜江並沒有把自己局限於一個商人,而是把自己的觸角伸向政治,扮演更為複雜的角色。他同情和向往革命,積極地投資革命,由此參與到中國近現代政治進程中去,成為孫中山、蔣介石等人都十分器重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