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變政權的性質,哪怕它仍然在君主手裏。如果革命是一筆生意,立憲其實也是。生意並非貶義,凡是涉及利益,不過都是生意,何況政治本身就是不同利益體之間的博弈。滿清自拳亂後的衰落,已經無可逆挽。它麵臨的問題不是如何活,而是如何死(雖然清政府不作此想)。革命會讓它死得很慘,但立憲之下卻可以死得相對體麵。至少它失去了權力,卻可以保留“萬世一係”的國號,而且還有很豐厚的俸祿。立憲派到最後,和清廷做的就是這筆生意:保留你的君位,讓出你的權力。當年英倫,經過克倫威爾的共和之亂,再也不敢試錯。趕走詹姆斯二世之後,和威廉做的也是一筆生意:你接受我的《權利法案》,我擁立你為新君。
《權利法案》是剝奪君權的法案,英倫由此為立憲奠基,同時逐步走上選舉意義上的共和(民主)之路。由此可見,共和優先,還是立憲優先,兩者大有計較。立憲優先,是以憲政帶共和,其勢較易;雖有君主之名,但,共和是名未至而實歸。共和優先,是以革命帶共和,對立憲言,其勢甚艱;共和本身也隻能是名至而實不歸。英倫為君主製國家從立憲到共和,提供了和平轉型的範例,清末立憲派照準的就是這條路。它的路線圖是:君主專製→君主立憲→民主共和。這是一個拾級而上的順序,不可躐等,否則必致其亂。事不出立憲派所料,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事擦槍走火,槍聲把中國送上了“共和”的“歧途”,共和成了百年中國的亂源。
百十年來,中華民族是一個缺乏政治智慧的民族。我們不是沒有那些擁有政治智慧的先賢,如康梁,而是他們被我們自己“劣勝優汰”了,甚至還被汙名化。一個世紀以來,曆史作為一種選擇,我們從來不是浪淘沙,而是浪淘金。今年是2010年,一百年前的1910年,是清末立憲運動的高潮年份。它所達到的立憲高度,一百年來,再也無法企及。清末立憲派是傳統文化中的“最後一代士紳”,由他們主導的清末十二年堪稱20世紀立憲史上的黃金年代。從黃金、白銀而黑鐵……今天,我們是否可以再拍一部百年前曆史風雲的片子呢?名字就叫“走向立憲”。
參考書目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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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天石近代史文存》(包括《晚清史事》、《國民黨人與前期中華民國》、《蔣介石與南京國民政府》、《抗戰與戰後中國》和《哲人與文士》五卷)楊天石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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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史:1600—2000中國的奮鬥》[美]徐中約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8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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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中資料叢刊:辛亥革命》(共八冊)中國史學會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版
《辛亥革命前十年時論選集》(共五冊)張枬,王忍之三聯書店196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