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劉少奇的新努力、新探索
劉少奇真誠地期望通過這場運動,能對幹部的思想革命化起到推動作用,就像“前十條”引用毛澤東的話所說的那樣:“使我們的黨進一步成為更加光榮、更加偉大、更加正確的黨,使我們的幹部成為既懂政治,又懂業務,又紅又專,不是浮在上麵,做官當老爺、脫離群眾,而是同群眾打成一片,受群眾擁護的真正好幹部。這一次教育運動完成之後,全國將出現一種欣欣向榮的氣象,差不多占地球1/4的人類出現了這樣的氣象,我們的國際主義的貢獻也就更大了。”為了實現這樣的目標,劉少奇對“四清”運動傾注了越來越多的心血。
劉少奇對“四清”運動的正確性和必要性是深信不疑的。但如何進行這麼一場階級鬥爭,他也在探索它的規律和方法。實際上,從運動一開始,劉少奇就意識到,這是一次新的嚐試和探索。他異乎尋常地強調領導幹部要親自下去蹲點,取得直接的經驗。甚至說:“我們各級負責幹部、領導同誌,自己不去取得這種直接的經驗,那就不能做領導工作了。”1963年11月,他不顧自己身體有病需要照顧,幹脆睡地鋪,讓夫人王光美化名“董樸”,作為“四清”工作隊員到唐山專區撫寧縣盧王莊公社桃園大隊蹲點,後來又參加了其他地方的“四清”。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前不久,除了王光美,劉少奇還讓兒子劉允若,秘書劉振德參加“四清”運動。在整個運動期間,劉少奇始終有身邊的同誌在“四清”第一線。這在過去和其他工作中是很少見的。劉少奇這麼做,除了基於對“四清”運動正確性和必然性的認識,讓他們也得到鍛煉之外,也有隨時了解運動進展情況,取得第一手試點情況的含意。
劉少奇1964年9月曾給一位省委第一書記寫過一封當時影響很大的信。在這封信裏,劉少奇批評這位同誌在一個關於“四清”的講話中沒有創造,空話連篇,是一篇教條主義的講話。劉少奇認為,“四清”運動說明,有不少幹部對實際情況缺乏了解,必須重新了解情況,重新組織革命的階級隊伍,才能進行當前的革命鬥爭。劉少奇在信中特別說到,這個批評不是針對他一個人的,而是因為黨內已有一部分幹部犯同類性質的錯誤。這封信所表達的觀點不一定是正確的,但信中體現的方法卻值得我們深思。它至少說明,劉少奇是如何努力在反修防修的目的下,用階級鬥爭的理論和方法來解決幹部作風中出現的一些新矛盾、新問題。
另外,在我們黨進行的政治運動中,還沒有任何一次像“四清”運動這樣強調試點,並多次進行試點的。幾個對運動起指導作用的綱領性文件,不是“草案”,就是“修正草案”,甚至就連最後一個重要文件——“23條”,也是以“討論紀要”的形式,回答“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並沒有以決議或決定的名義,形式上保留著很大的修改餘地。因此,從劉少奇對整個運動的指導來看,他確實是真誠地把它作為解決幹部作風問題的新途徑來加以探索的。這一點,和毛澤東著眼於黨內不同意見的深層次因素,著眼於政治路線上的反修防修是有所不同的。
三、探索中的曲折
在用階級鬥爭擴大化的理論指導“四清”運動中,劉少奇經曆了一個曲折的探索過程。
《前十條》下發後,各地立即在一些社隊進行了試點。試點中,暴露並發現了一些政策界限不清,亂打亂鬥的問題。在沒有也不可能從指導思想上發現問題的情況下,中央隻認為有必要對運動中的一些具體政策做出明確規定。在劉少奇參與、主持下,1963年11月,中央下發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一些具體政策的規定》,即《後十條》。在把“四清”運動進一步明確定位在以解決幹部作風問題為主的基礎上,這個文件高度評價了《前十條》,明確提出了“以階級鬥爭為綱”,認為深刻領會毛澤東關於社會主義社會中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的思想,是正確開展和領導“四清”運動的關鍵,同時又試圖對運動的開展規範化,對加強領導,注意政策,防止擴大打擊麵作了一些具體規定。不難看出,《後十條》集中反映了劉少奇等人既要通過抓階級鬥爭來很好地解決幹部作風問題,又想努力防止過去在曆次政治運動中出現過的“左”傾現象這一思想和認識上的矛盾。
運動剛開始的時候,劉少奇就和毛澤東一樣,擔心有些幹部會敷衍了事,使運動走過場。《前十條》和《後十條》都反複強調:“這個運動要一批一批地、踏踏實實地搞深搞透,要嚴格防止敷敷衍衍‘走過場’。”於是,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思想指導下,強調發動群眾,幹部“洗手洗澡”,人人過關,不恰當地擴大了幹部作風中存在的問題。這樣就導致一方麵對幹部中的問題估計得越來越嚴重,一方麵基層幹部的抵觸情緒也越來越大,而這種抵觸情緒反過來又加重了對問題的估計。1963年,毛澤東根據有的省報告中所說現在鬥爭的焦點是敵人千方百計篡奪基層領導權,使集體經濟向資本主義“和平演變”的情況,多次提出1/3的基層權力已經不掌握在我們手裏的問題。1964年,劉少奇開始提出犯有嚴重四不清錯誤的幹部,在上麵大體都有根子,要注意上麵的根子。在1964年5月至6月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劉少奇認為有些地方四不清幹部對工作隊的辦法是“喂、頂、拖、混”,提出要想辦法擺脫他們,開始不再強調依靠基層幹部。在這次會議上,還印發了甘肅省委和冶金工作部黨組關於白銀公司奪權的報告,把白銀公司工作中確實存在的問題大大擴大了,說白銀公司已經由一個全民所有製的社會主義企業,變成了由貪汙盜竊、投機倒把集團,也就是地主、資產階級所統治的企業。不久,中央又轉發了陳伯達在天津小站“四清”中把基層幹部打成三個“反革命集團”的材料,製造了一個農村奪權的典型。
實事求是地說,1964年下半年“四清”運動進入以奪權為主要內容的階段,是“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錯誤指導思想發展的必然結果,並不完全是劉少奇個人的責任。但是,劉少奇在這一階段,對“左”傾錯誤的發展的確是起了很大作用的。這段時間,中央決定成立“四清”、“五反”指揮部,毛澤東推舉劉少奇掛帥。此後,為了推動運動的開展,劉少奇采取了一係列激烈的措施。首先,他同意批發王光美1967年7月5日在河北省委工作會議上作的《關於一個大隊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經驗總結》,因為這個報告實際上是體現中央工作會議精神的一個具體典型。這個後來被稱為“桃園經驗”的報告,著重介紹了如何衝破基層幹部為運動設置的所謂“障礙”,最後歸結到犯嚴重“四不清”的幹部根子在上麵,即和上級機關的幹部互相勾結,上麵有靠山,有保護的問題。中央在批發這個報告時就指出,不能片麵地強調依靠基層組織和基層幹部,要先發動群眾,等群眾充分發動起來以後,再適時地提出實事求是地對待問題。這個思想實際上也就是劉少奇的思路。其次,劉少奇依照毛澤東的指示,根據“桃園經驗”對《後十條》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後十條》正式提出,對基層組織和基層幹部,“可以依靠的就依靠,不可以依靠的就不能依靠”。第三,在運動的組織和開展方式上,劉少奇提出了集中力量打殲滅戰的問題,認為,“一個縣可以集中工作隊員數千人上萬人,聲勢浩大”。為了保證這些措施的貫徹執行,劉少奇還明確並嚴厲地提出要反“右傾”,認為主要危險是“右傾”,要克服“怕左不怕右、寧右勿左”的問題。在劉少奇的大力推動下,“四清”運動在1964年下半年以更大的聲勢在一些地方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形成了所謂“村村點火,處處冒煙”這樣一個以鬥爭開路,搞人人過關的局麵,促使了“左”的錯誤進一步發展,使不少基層幹部受到不應有的打擊。如河北省張家口地區在開展奪權鬥爭和反右傾後在懷安、萬全兩縣進行的試點中,被定為“四不清”的幹部分別占到全縣幹部總數的70.5%和71.5%。有的地方在運動中被宣布為“四清”下台幹部的占到了原有社隊幹部的一半以上。奪權鬥爭的開展,盡管主要還是針對幹部作風方麵的具體問題來說的,但其本身被認為是為了發動群眾的政治鬥爭,解決經濟上“四不清”問題的首要條件。這在個別問題特別嚴重的地方和單位是必須的,而當時把它作為一個帶普遍性的問題提出來,實際上就已經偏離了解決幹部作風問題的初衷,使之走入了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