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本《敦煌閑話》,不知作者是誰,也未刊印過,根據內容推斷,寫於19世紀三十年代末。原稿藏甘肅省圖書館,敦煌研究院和敦煌市檔案館有複印件。
書的內容是關於斯坦因、伯希和、立花(日本人)19世紀初去敦煌盜寶的具體敘寫,好多細節描寫十分真實細膩,能讓我們了解一些當時的情況,增強對盜寶者的憎惡,是有可讀性和參考價值的,故而整理複印。
原稿分上下兩冊,裝訂整齊,蠅頭小楷,繁體字行草,甘肅省圖書館的登記是:1980年3月征集收館。我是一個敦煌人,再加愛好書法,尤喜草書,所以書稿引起了我的關注和興趣,便動手解讀。由於所據的是複印件,字跡潦草,模糊難辨,所以識讀十分費力。一行字甚至一兩個字,往往要用半小時以上。又加原稿好多“文句不甚通妥,標點亦失規範”,所以幾易其稿,才得釋定。
為了幫助讀者閱讀,我又作了一些注釋。在此過程中,得到了李正宇先生的傾力指導和幫助。李先生乃敦煌學名家,對一個學無專長又來自僻壤的百姓的要求,能誨人不倦,謙和認真地幫助,令我十分感激!我無意溢美,因為一個普通人,對專家進行褒揚,有何作用?但我要真心真意地告訴讀者:沒有李先生的幫助,此書難以定稿。
從大的方麵講,李先生考訂了《敦煌閑話》的敘談者,“據上所考,餘知此翁必為日本書畫家兼收藏家中村不折氏無疑。中村不折生於1866年,至1934年作者寫作《敦煌閑話》時,中村氏為78歲,同年6月6日去世”。《敦煌閑話》的寫作者“必為中國人”,而且“固非等閑之輩”。還認為“《敦煌閑話》中的“立花”,可以肯定就是橘瑞超”。這都為解讀此書,打開了大門和窗戶。
在細節方麵,李先生將我弄不懂的不少地方親自加了注釋。
比如,書中最後寫道:“……此立花第二重痛苦,不久又從本國傳來法主逝去飛報,重重凶據,致不顧身世而痛哭。”先生注曰:“此處當有脫文。實為法主大穀光瑞之夫人裏方籌子去世之噩耗。”
對字句和標點,先生也都仔細校點,一絲不苟。
還有,書中寫斯坦因“於是返元(原字之誤)路,於河南岸,發現一大蘋果園,借其一角作為住處”。此處本可不作注釋,但李先生加注曰:“斯坦因在《沙埋契丹廢墟記》卷一中記述說:這房子在一座老園子裏,離城牆環繞的城市約一英裏。”這一注,兩相印證,立刻讓我們清楚了斯坦因當年在敦煌時就住在今楊家橋一帶。因而會使人讀此書饒有興趣。可謂看似閑淡之注,實為點睛之筆。
李先生認為“《閑話》寫到日本探險者立花(橘瑞超)到達敦煌卻戛然而止,顯然未完”。我覺得全書已完,理由是:一,日本人不願向外人詳述他們盜寶的過程;二,這類似作書作畫中的空白,或似影視中的懸念結尾,給人留存想象空間。
《敦煌閑話》原稿分上下兩冊,以裝訂時隨意而分,內容是一脈貫通。而且上下冊之間是一個標題內容,本打算此次整理校注時合為一冊,但考慮到能使讀者目睹作品原貌,故隻將標題位置作了適當的調整[原稿中“敦煌閑話(下)”插在正文文字中間,顯然係抄寫者筆誤],從正文“六”開始全歸入《閑話》(下)。原稿中文句不甚通妥的地方,亦按上述原則保持原狀,未作改動。隻是對很多不規範的標點符號,一律作了改正。原稿中的“”,皆改為菩薩。對原稿中的錯訛之字,用“()”加以校注,所加校者按,用“[ ]”注明。另外,考慮到該書本文寫作時之1943年,正值中國抗戰時期,文字文句不甚通妥……而文中時見日語詞彙等等,此次整理時,增添了一些圖片,想能更加便於讀者閱讀。在此,也向李正宇先生、劉進寶先生提供本書所有圖片表示感謝!
限於整理者的水平,文中可能還有錯誤,懇請方家批評指正。
薑德治2009年7月薑德治先生從敦煌市檔案館發現行草體手抄《敦煌閑話》小冊子複印本,詢之,知為甘肅省圖書館原藏,分裝為上下兩冊。每冊卷首及卷尾各鈐有篆文“甘肅省圖書館藏書”印一方。德治先生商諸敦煌市檔案館為之點校、刊布。此書字體潦草,且多變體,釋文非易。反複周折,數易其稿。繼往蘭州,就甘肅省圖書館所藏抄本原件對讀、訂正,倩餘審讀,間為之注。德治先生又三易其稿,用力可謂至矣。偶讀《蘭州人物選編》所收《書法家、古文字學家張邦彥》文,雲張邦彥先生於1976年“參加(甘肅)省圖書館的書籍及特藏圖書整理工作,首次破釋草書《敦煌閑話》手抄古本卷書等重要曆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