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移民製度背後的資源爭奪戰(3)(1 / 2)

技術移民製度是人才戰爭的武器。目前,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國家批準的綠卡當中,每年都有超過10萬的名額分配給技術移民。而投資移民平均每年隻有2000人左右。如果將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都算作經濟移民,並將其子女配偶移民計算其中,我們會發現這些國家的綠卡超過一半都給了技術移民。

發達國家的科技、經濟發展也從中獲益良多。最典型的案例是2010年英國的兩位獲得諾貝爾獎的物理學家,他們全部是來自前蘇聯的移民。而在2011年的物理和化學的諾貝爾獎得主中,除了美國科學家外,還有來自以色列和澳大利亞的兩位科學家。但這兩位科學家的貢獻都是在美國工作時作出的,並且同時持有美國的綠卡或國籍。

盡管種族歧視內容依然存在,1952年美國在戰後出台的第一部移民法—《美國移民與國籍法》在全世界首次確立了人才優先的移民精神。該法規定,全部移民配額的50%要用以招攬美國所需的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才、高技能人才。1967年,加拿大也頒布了新的《移民條例》,廢除種族歧視的內容,確立人才優先原則,建立職業移民體係,最終成為各國效法的對象。

相比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移民國家,歐洲傳統發達國家在20世紀下半葉並沒有把移民製度與人才戰略結合起來,這使得歐洲競爭力逐漸衰退。因此,進入本世紀之後,歐洲國家紛紛進行改革。2000年8月,德國正式實施“綠卡工程”,專門針對引進計算機等高科技產業的人才。2007年8月,法國實施“優秀人才居留證”政策。2008年10月,英國正式實施“積分評估製”移民製度,將高技能簽證等單列出來作為優先對象。2008年11月,歐洲議會還通過了“藍卡計劃”,歐盟希望“藍卡計劃”在未來20年內能吸引至少2000萬技術人才。

美國的政治、經濟、科技、軍事等領域的多年發展一直受惠於外來技術移民。在2006年美國專利申請備案當中,外籍居民在發明者或合作發明者中的比例已經達到了24.2%。1995~2005年間,所有在美開辦的工程及科技公司中,有25%的創辦人來自美國境外;而在矽穀,這一比例甚至達到了52.5%。到2005年,全美各地由移民創辦的公司已經創造了520億美元的產值和45萬個就業機會。

相關調查顯示,這些技術移民主要在高科技領域產業創業,超過70%的人取得了碩士及以上學曆,超過20%的移民取得了博士學曆。正如前美國人口普查局局長、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肯尼斯·普萊維特所說:“美國將更加依賴於這些‘置換人口’。年輕的外國人才的湧入可以填補我們的勞動力缺口,提供關鍵技術,並培育新興產業。”

盡管各國技術移民的法律體係各不相同,在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丹麥等當今大多數實施技術移民的國家,都實施以職業為基礎的積分評估製。不過,無論是否實施積分評估製,任何國家的技術移民體係都會關注如下因素:

第一,要確認對方為本國需要。這一過程包含兩個方麵,一方麵是政府從宏觀產業上的確認。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亞是建立職業移民清單,申請者的職業必須是上麵所列職業之一,而美國是通過勞工證審批進行就業市場測試的。另一方麵是市場和企業的確認,即要求有工作、有雇主申請或擔保,以及不低於全國該行業平均工資的收入。

第二,確認對方為人才。這一標準通常包括個人的專業素質、學曆和教育程度、職業、相關工作經驗、專業成就、收入等,也包括一些綜合素質和適應能力,一般是年齡、語言能力、適應能力、家庭情況(包括資產與家屬能力)等。

投資移民和資本戰爭

投資移民是指以投資為條件進行合法移民的人。投資移民體係的建立,一般都是為了吸引商業資本,創造就業機會,直接推動經濟和產業的發展。當今世界,幾乎每個國家都在招商引資,出台一些優惠政策以吸引商業資本的進入。與土地、稅收等方麵的優惠政策相比,投資移民是接納國以國籍和綠卡的優惠政策作為條件來招商引資的,其出售的是一個國家的軟實力和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