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歐洲傳統發達國家移民製度:逐步向人才敞開大門(1)(1 / 3)

一般來說,歐洲國家的移民政策雖然沒有美國、加拿大等移民國家那麼開放,但它們也開通了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入籍的通道,普遍比亞洲國家更為開放。歐洲國家目前逐漸在改革“綠卡”政策,日漸注重國際人才競爭。

歐盟各國一直麵臨人口出生率偏低和老齡化兩大問題。聯合國人口處在2000年發表一項報告指出,如果接納移民是維持歐洲勞動力的唯一辦法,那麼目前歐洲接納移民的數量還需要提高很多。該報告認為,歐盟15個國家(現在為27個成員國)若在2050年還保持2000年的人口規模,則需輸入大約4700萬移民;若要維持15~64歲年齡組現行規模穩定不變,需輸入7900萬移民;若要維持現行的老年人贍養比例穩定不變,需輸入6.74億移民,就算把法定退休年齡從60歲提高到65歲,也需要再輸入移民1.12億人。

發達國家以知識產業為主的經濟結構決定了他們引進的移民必然以高學曆人才為主,而這些人才往往是發展中國家最優秀的人才。同時,歐盟國家也存在人才流失到美國的問題。2003年,整個歐盟大約有40萬高層次人才在美國工作,其中75%的歐洲籍高級研究人才願意繼續留在那裏。2008年,英國廣播公司也援引國際經合組織報告指出,德國的高技術型人才外流達86萬人,法國也有約37萬人,而英國則已經超過百萬。雖然這種外流不代表流失,但也給歐盟各國造成了人才缺口,因此它們需要補充外國的高技能、高知識人才。

盡管歐洲傳統三大強國—英國、德國、法國的外來移民都超過全國人口總比例的10%,但從其曆史來看,這些國家在殖民地時代都屬於人才輸出國家。殖民體係瓦解之後,早期移民主要來源於其前殖民地國家,相關移民政策也比較保守,並且沒有確立完善、完整的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體係。一般來說,歐洲國家的移民政策雖然沒有美國、加拿大等移民國家那麼開放,但它們也開通了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入籍的通道,普遍比亞洲國家更為開放。歐洲國家目前逐漸在改革“綠卡”政策,日漸注重國際人才競爭。

進入本世紀之後,歐洲傳統發達國家紛紛借鑒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的經驗,將移民製度與人才戰略結合起來,進行改革。2000年8月,德國正式實施“綠卡工程”,後來移民立法中增加了麵向高技術人才的積分製度,鼓勵外籍高精尖專業人才及投資者來德國工作、投資。2007年8月,法國宣布實施“優秀人才居留證”政策。2008年10月,英國正式實施“記點積分製”移民製度。2008年11月,歐洲議會通過了“藍卡計劃”,歐盟希望“藍卡計劃”在未來20年內能吸引至少2000萬技術人才。當然,需要指出的是,歐洲各國的國情與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移民國家是有區別的,因此,整體上歐洲發達國家的人才“綠卡”政策更為苛刻,門檻更高。

“日不落帝國”成移民遷入國

英國曾有“日不落帝國”之稱,19世紀時其殖民地遍布五大洲。隨著領土的擴張,很多人來到海外,為英國的國家利益服務,並依然保持英國的國籍,隻不過沒有打算移民。因此,英國最初的人才跨國流動曆史主要是將人口輸出國外,而不是從國外接納移民。“二戰”結束後,英國的殖民體係瓦解,不隻是出去的英國人開始回流,許多原殖民地以及英聯邦的居民也紛紛遷入英國本土,英國逐漸轉變為移民遷入國。據統計,1963~2001年,來英國定居的外國移民近250萬。其中,來自英聯邦諸國的移民占很大比例,最多的是來自印度次大陸的移民,其次是來自南北美洲、大洋洲、亞洲與非洲的移民,英國社會出現多種族化趨勢。

英國移民史

“二戰”後,為繼續維持大國地位與影響,英國產生了一種“聯邦理想”,認為保持與前殖民地國家的聯係有助於英聯邦的發展,因此對過去屬於英聯邦和殖民地國家的公民移民英國給予優先的特殊對待。《1948年國籍法》就規定了獨立的英聯邦國家公民和聯合王國及其殖民地公民都可以享有充分的英國公民權利,而且還強調指出,英國不以種族來對入境權和定居權進行區分。

1958年,英國爆發了大規模種族騷亂事件。在此情勢下,英國通過了《1962年英聯邦移民法》。它規定,意欲移民的英聯邦公民必須持有內政部的證明書。證明書分為三類:A類針對英聯邦國家公民,在英國有固定工作;B類針對掌握英國所需技術的移民;C類針對沒有技能的勞工,將按申請順序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