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項具有戰略意義的決策。當時商定先向美國、日本、加拿大以及西歐派遣留學生。由於中美還處在互派聯絡處的階段,赴美談判代表團便以民間團體的形式出現的。鄧小平率團於1979年年初訪問美國,並在與美國總統卡特所簽的協議中,將1978年中方同美方談判的關於派遣留學生的口頭協議作為正式協議加以簽署,中國第一批派赴美國的52名訪問學者便在不久後的1979年12月26日啟程,由此載入史冊。
1992年年初,鄧小平發表了具有深遠意義的“南方講話”,向世界傳達了中國將進一步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信息。政府也對在外留學人員的流失問題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在護照的延期和更換、出入境手續、家屬探親和回國工作等方麵提供了一係列便利,並由此確立了“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留學工作方針,同時提出要吸引留學人員“為國服務”。這一階段,中國還對自費和公派出國的留學政策作了進一步調整和完善。
進入21世紀之後,政府先後提出了“科教興國”與“人才強國”的戰略口號,高度重視發揮吸引外國人才以及留學人才對中國參與全球競爭的作用。胡錦濤總書記指出:“要善於利用國際國內兩種人才資源,做到自主培養開發人才和引進海外人才並重。”
2000年7月,人事部印發了《關於鼓勵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的意見》,其中在留學生回國的任職條件、工資津貼水平、科研經費等方麵實施了一些優惠政策。2001年5月,國家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等五部委又聯合發出了《關於鼓勵海外留學人員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的若幹意見》,此文件為回國留學人員提供了兼職、合作研究、委托研究等7種為國服務方式,作出了“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判斷。2003年,胡錦濤總書記在“歐美同學會成立90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表講話,評價海歸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將其作用提到了曆史高度。
2006年,人事部又出台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十一五”規劃》,擬在“十一五”期間實施高層次留學人才集聚計劃、留學人才創業計劃以及智力報國計劃,並開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力爭使我國留學回國人員新增人數達到15~20萬人,吸引留學人員回國服務20萬人次,並使全國各級各類留學人員創業園達到150家左右,人事部與地方政府共建留學人員創業園達到40~50家,留學人員入園企業達到1萬家。
2006年,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管理辦法》,實施引進國際人才的“111”計劃。科技部2006年也發布《“十一五”國際科技合作實施綱要》,強調要把人才引進工作放在第一位,不分種族、不分國籍、不惜代價地引進人才。2007年2月,國家又出台了《關於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明確界定了高層次人才的範疇,並就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的報酬、申報項目、職稱和職業資格評定、知識產權保護、配偶就業、子女入學以及出入境及居留便利等方麵,分別作出了相應規定。
外國專家局也製定了“以我為主,按需引進,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引進外國人才的方針,計劃“十一五”期間引進外國及港澳台地區專業人才約200萬人次,其中高層次外國專家約40萬人次,選派黨政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出國(境)培訓近20萬人次。
與國家宏觀人才戰略相配套,為鼓勵海外人員回國或者為國服務,政府還推出並實施了許多人才計劃,包括“海外青年學者歸國訪問計劃”(1990)、“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1991)、“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1994)、“百人計劃”(1994)、“春暉計劃”(1996)、“985計劃”(1998)以及“長江學者獎勵計劃”(1998)等,初步形成了覆蓋麵廣、針對性強、相互配套的政策支持體係。與此同時,還設立專項基金創辦“留學人員創業園”,為留學歸國人員提供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