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1 / 3)

在中國五千多年古老的曆史和文化發展進程中,中華民族以其獨特的曆史條件和文化氛圍,孕育和培養了自己的知識階層——士,亦即所謂文人。勿庸諱言,文人階層是有其自己的特點的。在中國曆史上,許多文人以極大的熱忱,從不同的角度觀察和探究自己所生活於其中的自然界和社會,正所謂上察天文,下究地理,憂國憂民,直麵人生。由於時代條件的不同,主客觀因素的差異,在文人階層中,也呈現千姿百態之狀,從而展示出異常複雜,異常鮮明的個性特征。有的對現實不滿,予以猛烈抨擊,以至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有的要求進取而被拒納,便心灰意冷消極遁世;有的恃才傲物而狂放不羈;有的因生活遭際而變得孤傲不群;有的視名利如糞土,或醉心藝術而與世俗遠離;……凡此種種,無不與現實的社會規範發生尖銳對立。於是,具有這樣一些個性特征的文人也就被世俗社會視為“狂人”。

狂在中國古代典籍中,其意義有三:

一是如《老子》所說:“馳聘畋獵令人心發狂”之“狂”。這種狂有內在的和外在的兩種表現。由於外部條件的刺激,思維主體在心理活動中出現超正常的精神亢奮。“心不定故發狂”(魏源《老子本義》),心理意識在一種不正常的不穩定的狀態中運動,致使思維者的心理規律出現紊亂,情緒的變化非常明顯。一般情況下,這隻表現為內在變化,即使訴諸外部行為,也不會超出正常人的行為標準。當外界刺激一旦突破思維主體在精神上的承受能力,使之高度緊張的精神世界完全崩潰,那麼,思維主體的行為便會隨內在心理的紊亂而出現異常,這就是平常人們所見到的精神病患者。

二是如孔子所說:“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論語·子路》)之“狂”。這裏的狂,已不隻是純粹的心理意識,而是轉化成人格表現。它所體現的不僅僅是行為上的不合於倫理規範,更重要的是它表現為思維主體把自己與其他社會個體相區別的思想上和行為上的標誌。孔子賦予它的規定性特征是直、肆、蕩。“直,正見也”(《說文解字》),“肆,極意敢言”,“蕩,無所據”(劉寶楠《論語正義》),可見,孔子所謂狂,是敢於直陳正見,敢做敢為的行為表現。這些行為表現是行為者基於對社會和群體的責任感,為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群體利益而產生的,是行為者要求積極進取,有為於世的反映。如果“見”不以禮法為依據,則必會失之於“蕩”。“據,即據於德之據,無所據,則自放於禮法之外”(劉寶楠《論語正義》),超出禮法之外,毫無所據,必去“直”而成狂妄。由直而狂,乃是孔子所謂狂的根本所在。因直而能肆,肆則能進取,肆之極則為蕩,蕩則狂妄。在孔子看來,真正的狂者是勇於進取的。與狂一起被孔子所稱道的還有狷。“狷者守節無為”,“狷者慎守一節,雖不能進取,亦自不為不善。”(劉寶楠《論語正義》)即所謂獨善其身者。他們雖不能補社會之偏,但能在亂世中保持氣節而不被世俗所汙。狷介中正,潔身自好,保己之德,正己之心,其實是狂的另一種表現。孟子對狂的解釋是:“其誌嘐嘐然,曰古之人!古之人!夷考其行而不掩焉者也。”(《孟子·盡心下》)趙歧注曰:“嘐嘐,誌大言大也,重言古之人,欲慕之也。夷,平也。考察其行不能掩其言,是其狂也。”(焦偱《孟子正義》)朱熹也認為,“狂者,誌極高而行不掩。”(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由於狂者懷有一種闊大的抱負,所以其出言便要超出一般社會個體的接受能力和認識水平之上。他們思慕古聖先賢,欲以古聖賢自比,但其行為卻往往與其言不相符,言大而行小,故顯出其狂妄。這雖然超出了孔子狂而直的特征,但其慕古人之高風亮節並因以自況,也是勇於進取的一種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