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3 / 3)

這曹操實在是一代奸雄,他的度量說大也大,說小也小。大到別人罵他祖宗三代他也不殺人,反倒幽默地說:“咦,罵得好,治好了我的頭風,讓我出了一身大汗。”

這個罵他的人叫陳琳,他寫了載入史冊的一二六卷所說,“釋氏(佛教)以生為寄,故要見得父母未生時麵目……隻以父母之身為寄宿處。”唐初僧人王梵誌詩中也有“還我未生我”的詩句,黃蘖僧人臨死時有一個偈子給自己的母親,也有“先時寄宿此婆家”這樣的說法。這都足以說明,孔融的觀點,不但是“海內存知己”,而且是“天涯若比鄰”。

魯迅先生也讚同孔融的觀點,他在寫的《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一文中說:“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現在生命的事;性欲是保存後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飲食的結果,養活了自己,對於自己沒有恩;性交的結果,生出子女,對於子女當然也算不了恩。前前後後,都向生命的長途走去,僅有先後的不同,分不出誰受誰的恩典。”

魯迅還說:

“可惜的是中國的舊見解,竟與這道理完全相反。夫婦是‘人倫之中’,卻說是‘人倫之始’;性交是常事,卻以為不淨;生育也是常事,卻以為天大的大功。人人對於婚姻,大抵先夾帶著不淨的思想。親戚朋友有許多戲謔,自己也有許多羞澀,直到生了孩子,還是躲躲閃閃,不敢聲明;獨有對於孩子,卻威嚴十足。這種行徑,簡直可以說是和偷了錢發跡的財主,不相上下了。夫婦是伴侶,是共同勞動者,又是新生命創造者的意義。所生的子女,固然是受領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占領,將來還要交付子女,像他們的父母一般。隻是前前後後,都做一個過付的經手人罷了。”

魯迅批判說:“以為父子關係,隻須‘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應為長者所有。尤其墮落的,是因此責望報償,以為幼者的全部,理該做長者的犧牲,殊不知自然界的安排,卻件件與這要求反對,自然界的安排,雖不免也有缺點,但結合長幼的方法,卻並無錯誤。他並不用‘恩’,卻給予生物以一種天性,我們稱他為‘愛’。動物界中除了生子數目太多一一愛不周到的如魚類之外,總是摯愛他的幼子,不但絕無利益心情,甚或至於犧牲了自己,讓他的將來的生命,走上那發展的長途。”

魯迅還一針見血地指出:

“倘如舊說,抹煞了‘愛’,一味說‘恩’,又因此責望報償,那便不但敗壞了父子間的道德,而且也大反於做父母的實際的真情,播下乖剌的種子。有人做了樂府,說是‘勸孝’,大意是什麼‘兒子上學堂,母親在家磨杏仁,預備回來給他喝,你還不孝麼’之類,自以為‘拚命衛道’。殊不知富翁的杏酪和窮人的豆漿,在愛情上價值同等,而其價值卻正在父母當時並無求報的心思;否則變成買賣行為,雖然喝了杏酪,也不異‘人乳喂豬’,無非要豬肉肥美,在人倫道德上,絲毫沒有價值了。”

孔融的宏論,動搖了千百年來父母以生命的賜予者自居,把子女變成私有財產,兒女生下來就必須服從父母的指揮和支配,成為債主與負債者的不正常關係。尤其是父母養兒防老的論調,把兒女當成自己終生的奴才。可是在這種“我養了你小,你就得養我老”的交換原則下,親情,早已蕩然無存,隻剩下冷冰冰的責任和義務。父母的恩情又體現在哪裏?

這種交換的惡果是:子女亦不感念父母的養育之恩:誰讓你養我?你是為了你自己防老!這種放高利貸一樣赤裸裸的關係,遠遠不如動物世界裏的父愛、母愛來得更無私,更真摯。

不少做兒女的私下裏不得不承認孔融說得有理。可他們同時又是別人的爹娘,他們需要下一代來養老,因此也就昧著良心要求兒女必須對自己一味地盡孝盡責,如此惡性循環,一代代往複。而且,往往是父母老了,兒女也已步入老年,年富力強時的父母養育子女是一種歡樂和寄托,年過半百的兒女再去侍候年邁的父母,已經體力不支,何況父母養育兒女時工作忙可以把孩子送到托兒所,人們認為這很正常。然而,子女因為工作忙,把父母送到托老所,就會引來一片大逆不道的討伐聲!

其實,如果一個人勞碌終生,還不能保證老有所養,隻能說明社會保障出了毛病。把社會功能強加到個人身上,又是一種不公平了。尤其是中國下一步將步入老年社會,一對夫妻要養四個老人,何堪重負?

如此看來,孔融的“怪論”,其實一點都不怪,隻是有些超前的智者之言。

更何況,孔融的這些話,隻是和朋友在酒後的私人談話,被曹操斷章取義,羅列為可置孔融於死地的罪名,不過是借此誅滅異己,以保全自己的專製統治而已。

就像孔融在《臨終詩》中所說的“讒邪害公正,浮雲翳白日。靡辭無忠誠,華繁竟不實”。他不僅一針見血地指出了自己悲劇命運的根源,而且一語道破了封建社會千百萬中國知識分子共同的命運際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