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權相能臣的官場沉浮(2 / 3)

在生活上,年羹堯的手腕、臂膀有疾及妻子得病,雍正都再三垂詢,賜送藥品。對年羹堯的父親年遐齡在京情況,年貴妃以及她所生的皇子福惠的身體狀況,雍正也時常以手諭告知。賞賜美食珍寶玩物更是常事,一次賜給年羹堯荔枝,為保存鮮美,雍正令驛站6天內從京師送到西安,這可與唐朝向楊貴妃進獻荔枝相比了。雍正對年的寵愛無以複加,而同時他也把年抬高到一個年自己並未察覺到的危險位置,為年之死種下隱患。

事物發展如果逾越了規律必然導致走向反麵。年羹堯難道不知道家奴不出籍不能為官的道理?年羹堯其實是被自己輝煌的業績和巨大的權勢蒙蔽了雙眼,在一片恭維和讚頌聲中自我膨脹起來,這很快引起了雍正帝的反感。

輝煌的業績衝昏了年羹堯的頭腦,他“既受天眷,日漸驕傲”,終於走向了反麵。

他妄自尊大,不守臣道。在四川,年羹堯把康熙的行宮當作自己的中軍營帳,每天有1000多人為自己運送蔬菜食品,吃飯稱之“用膳”。在軍中,蒙古諸王見他必須下跪。對待朝廷派來的侍衛用盡各種威逼恐嚇之手段,讓這些人直把年當作親爹一般。他們被用作儀仗隊,充下人役使,為他前引後隨,牽馬墜鐙。按清代製度,凡上諭到達地方,地方大員須迎詔,行三跪九叩全禮,跪請聖安。但雍正帝恩詔兩次到西寧,年羹堯竟“不行宣讀曉諭”。他在與督撫、將軍往來的谘文中,擅用令諭,語氣模仿皇帝。更有甚者,他曾向雍正帝進呈其出資刻印的《陸宣公奏議》,雍正帝欲為此親撰序言,但年羹堯以不敢“上煩聖心”為借口,代雍正帝擬就序言,要雍正帝頒布天下,如此僭越無度,雍正帝能不寒心!在雍正心中,年已經成為第二個吳三桂。

雍正二年十月他進京時,都統範時捷、直隸總督李維鈞跪迎。到京時,黃韁紫騮,郊迎的王公以下官員跪接,年羹堯安然坐在馬上行過,看都不看一眼。王公大臣下馬向他問候,他也隻是點點頭而已。在京期間,他外出時,先令百姓填道,屆時戒嚴,店鋪關門停業。凡人給他送禮必稱“恭進”,而他給屬員之物稱“賜”,接見新屬員稱“引見”,儼然皇帝對待臣子。年羹堯還“傳達旨意,書寫上諭”,儼然成為總理事務大臣。更有甚者,他在雍正麵前,態度竟也十分驕橫,“無人臣禮”。

他接受賄賂,侵吞軍餉。除他的親信外,凡走他“後門”以求一官半職者,都要給他進獻厚禮,多者竟達現銀2萬兩。僅僅人事安排一項,最多的一次收受40多萬兩白銀,那時一品大員一年的俸祿才180兩銀子,可抵得上1萬個八品官一年的收入!

由於常年統兵在外,他還多次侵吞軍需,多者達100多萬兩。

他排除異己,結黨營私。在保舉官員時,他濫用私人,凡由他舉薦者稱為“年選”,連吏、兵二部也不得不給以方便。這樣,他把自己的親信全部安插,形成了以他為核心的“年黨”。他的大小親信分別占據各個要害部門,雍正皇帝當然如坐針氈。按規定,奴仆未出籍不得做官,而他的家奴桑成鼎卻做了知府,魏之耀也當了署理副將。這些在眾目睽睽之下的所作所為,自然引起了朝野的不滿,難怪山西按察使蔣洞說他“恣憑胸臆,橫作威福”。實際上,他是把自己放在了極其孤立的地位。

年羹堯苛待部下,為人殘暴。這大概也是最不得人心的一點。年羹堯性情急躁,喜怒無常,稍不如意就濫罰屬下,甚至草菅人命、濫殺無辜。如他曾為兒子請了一個私塾先生,一日,一仆人為其盛飯不慎掉下幾粒米,年羹堯即命人將仆人推出砍了,嚇得教書先生目瞪口呆,隻想盡快回家。在青海打仗時,某天年羹堯搶到一部落的美貌女子,當晚命都督在營門口站崗,都督認為年在雲雨快活,肯定無遐顧及查崗,遂讓人替崗。結果,年羹堯半夜巡視,大怒,最後竟將兩人全處死了。再比如他曾派兵包圍一個村落,製造了慘絕人寰的大血案。對於官員也是一樣,四川巡撫蔡珽、驛道金南瑛等,都被年羹堯以莫須有的罪名罷免,製造了不少冤假錯案。於是,大臣紛紛上表彈劾年羹堯,就連他的副將嶽鍾琪也彈劾這位頂頭上司。

張廷玉曾言:“本來就是用年羹堯來攘外,外患既除,還不知收斂,死期不遠。”本來,功高蓋主之人是最應該要懂得韜光養晦的,更應該懂得要及時抽身,年羹堯居然不退反進,想把10萬大軍培養成軍閥實力,又插手地方政務,培植個人勢力。對此種張狂,凡是人主都不肯饒,更何況是雍正這樣一個以每天殺一名臣子而著稱於世的鐵腕皇帝。

結束陛見回任後,年羹堯接到雍正的朱諭:“凡人臣圖功易,成功難;成功易,守功難;守功易,終功難……若倚功造過,必致反恩為仇。”這件朱諭一反過去嘉獎讚賞的詞語,向年羹堯敲響了警鍾,此後他的處境便急轉直下。

可是沒有等年羹堯反應過來,雍正轉臉就跟有關官員打招呼,啟發他們揭發年羹堯的劣跡,為其垮台做輿論準備,並剪除其親信。

就在年羹堯驕橫日甚之時,有識之士即已看到了他的下場。《嘯亭雜錄》卷一《年大將軍先兆》記載:年羹堯在他的府第匾額上書“邦家之光”,有人嘲笑說:“可改為敗家之先”。真是旁觀者清。他不僅遭到了群臣的嫉恨和反對,而且觸怒了雍正。雍正自登基之初即著手整頓吏治,而且賞罰分明,因而對年羹堯的貪贓枉法是不能容忍的。特別是年羹堯進京時的表現,更使他改變了態度。

雍正二年十一月,工部郎中嶽周以現銀2萬兩請托年羹堯,希望薦為西安布政使。年未接受,奏報了皇帝。這件事使雍正產生了疑慮:一個能接受如此賄賂的大臣不可能是循規守矩的。但當廷議將嶽周正法時,雍正卻改為監候。不久,又發生年羹堯參奏四川巡撫蔡埏逼死重慶知府蔣興仁一案。刑部議,按律擬斬。而雍正又下諭從寬免罪。對這兩件事的處理,雍正說得很明白:“朕思蔡埏所犯,係年羹堯參奏,今若將蔡埏置之於法,人必以朕為聽年羹堯之言而殺蔡埏矣。朝廷威福,臣下得而操之,有此理乎?即如嶽周之罪,本應即行正法,因係年羹堯所參,故改為監候。”寥寥數語,道出了內心之所慮。

最使雍正痛心的是,他看到了自己在用人上的失敗,以及親手建立的情報網在年羹堯處的失靈。雍正登基以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粉碎結黨行為,曾派侍衛細心搜訪顯要大員的情況,以掌握各方動態,據說,雍正的手段非常厲害。雍正並不忌諱談到告密,他標榜自己“朕勵精圖治,耳目甚廣”。從現存的資料分析得知,他的耳目觸角遍及全國各地,有以密折製度為依托的明線,又有由特工所織成的若幹暗線。一切都是無形的卻又很製度化。其情報網組織的人員,一為科道言官和寫奏折的官員;二為雍正所培養的一批禦前侍衛;三為通過各種渠道推薦給各省督撫的書記、長隨等。

因此,“凡閭閻細故,無不上達”,“故人懷畏懼,罔敢肆意為也”。在人人畏懼的情況下,惟獨年羹堯恣意妄為,而情報網又偏偏在這裏出了問題,有關年的行動,竟無片語隻言的報告。但是更令雍正感到特別意外的是,他派去監視年羹堯的特務,竟然給年羹堯牽馬,充作下人。雍正感到格外痛心,想不到自己最信任、最重用的人,竟然是最有負於他的人。自然,愛之愈深而恨之愈切。對此,他一方麵感到自責,一方麵又轉向對年羹堯的發泄。而他整人的策略是“不遇事發,姑不深究”。說確切些,就是要尋找機會。不久,這個機會終於來了。

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是世界曆史上微不足道的一年,但對滿清雍正王朝來說卻是異乎尋常的一年。

在這一年二月,天空出現了一個奇特的天文現象,太陽還沒有下山月亮就出來了,而且正好趕上金、木、水、火、土五星連珠,這種現象大概要一兩百年才可能趕上一回,所以曆來被認為是大吉大利。因此,百官是紛紛上書,上表祝賀皇上,說這是咱們皇上英明,天降吉祥。那年羹堯當然也不例外,他在上書時用了一個詞“夕惕朝乾”,原詞出自《周易》,意思是說有道德的君子、有學問的人整天都是非常勤奮努力,到了晚上,還總是想我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合適,明天是不是做得更好一點。年羹堯把常用的“朝乾夕惕”寫成了“夕惕朝乾”,讓雍正給抓住了,雍正認為他是有意倒置,心懷叵測,他在上諭裏麵說:“謬誤之處,斷非無心。”

雍正先將年羹堯的親信甘肅巡撫胡期革職,署四川提督納泰調回京,使其不能任所作亂。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四月,解除年羹堯川陝總督職,命他交出撫遠大將軍印,調任杭州將軍。這位朝廷重臣自事發之日起,竟毫無準備。初調抗州時他托辭不願前往,到杭州後仍抖威風,以致“鬻薪賣菜者皆不敢出其門”。

年羹堯調職後,內外官員更加看清形勢,紛紛揭發其罪狀。雍正以俯從群臣所請為名,盡削年羹堯官職,並於當年九月下令捕拿年羹堯押送北京會審。十二月,朝廷議政大臣向雍正提交審判結果,給年羹堯開列92款大罪,請求立正典刑。其罪狀分別是:大逆罪5條,欺罔罪9條,僭越罪16條,狂悖罪13條,專擅罪6條,貪婪罪18條,侵蝕罪15條,殘忍罪4條,忌刻罪4條。實際上有很多罪名,是強拉硬扯、隨便上綱的。雍正說,這92款中應服極刑立斬的就有30多條。

一個被皇帝視如手足的權臣,一夜之間成了十惡不赦的罪臣。鳥之將死,其鳴也哀。年羹堯在監獄裏上書哀求,他說:把我這條狗,把我這匹馬留下,慢慢地給主子效力。雍正念年羹堯青海戰功,格外開恩,賜他獄中自裁。畢竟不必殺頭,可留下個全屍,自然算得上皇恩浩蕩。

據說那晚,年羹堯沐浴後伏地長跪遙拜父母,他看著撲閃的青燈,聽著長長的南屏鍾聲,提筆寫道:“晚鍾送殘月,孤燈落碎花。北風凋碧草,胡馬騰白沙。”並咬破中指以血在牆上寫下“狡兔死,走狗烹”6個大字,寫畢,徑向懸掛著的白綾走去。

年羹堯父兄族中任官者俱革職,他的兒子被斬,其他15歲以上、嫡親子孫都發到邊疆充軍,家產抄沒入官。叱吒風雲一世的年大將軍,終以身敗名裂、家破人亡告終。

是年,年羹堯47歲。

僅僅用了14個月的時間,年羹堯就從權力的巔峰跌入死囚牢中,不僅他本人做夢也想不到,就是許多王公大臣也覺得奇怪:年羹堯的92條大罪狀可謂件件有據可查,難道這是新發現的嗎?顯然這是秋後算賬的結果。那麼,他獲罪失寵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他送命的症結又在哪裏?

被永遠禁錮的國舅爺隆科多

隆科多的權與貴是皇帝給的,皇帝自然也能奪走,雖然貴為國舅,而且有著充分的思想準備,但也未能逃脫這一命運。因為這是一種思維定式,世人無論是誰,隻要坐(搶)到這個位置上,總會不由自主地這樣去想去做。原本搶來的東西,難保不被別人搶去。所以,曆史上兔死狗烹之事不斷重演,是完全符合邏輯的。

隆科多步入軍界和政壇,並青雲直上,多半是由於他的祖輩、父輩對清廷的莫大功績與尊榮,以及他同康熙間的至親關係等因素所促成的。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隆科多被任命為一等侍衛,不久又擢鑾儀使兼正藍旗蒙古副都統。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又兼任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因其部屬違法妄行,被康熙發現,諭責隆科多不實心辦事,革除其副都統、鑾儀使之職,仍任一等侍衛。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隆科多又突然升遷,被授為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開始掌握軍權。五十九年(公元1720年)十一月,任理藩院尚書,仍管步軍統領事務。

康熙晚年,諸皇子之間爭奪儲位鬥爭激烈。隆科多本來“與大阿哥相善,人皆知之”。後來,他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和地位,竭力同日益受寵的胤禛拉關係。而急欲登皇位的胤禛看到隆科多握有軍權,就設法同他暗相勾結。在這種情況下,隆科多同胤禛的關係空前密切,成為當時清朝政局頗為關鍵的兩個人物。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月,隆科多奉旨同胤禛一道清查通州(今北京通縣)各個糧倉,以防不敷和黴爛。十一月,康熙病重,隆科多奉命侍疾禦榻前。康熙在暢春園死後,隆科多宣讀“遺詔”,由胤禛即帝位。胤禛正在痛哭之時,隆科多又提醒他說:“大行皇帝深惟大計,付授鴻基,宜先定大事,方可辦理一切喪儀。”於是,胤禛決定護送其父遺體進城,令隆科多,允祥負責備儀衛、清禦道。他還命隆科多率軍警衛京城,關閉九門6天,“諸王非傳令旨不得進”大內,以防允禩集團乘機搗亂。胤禛實施的這些保安措施,遏止了朝廷內部可能發生的政治變故,而在這當中,隆科多立下了汗馬功勞。從此,隆科多成為新政權的核心人物。康熙去世不久,胤禛就任命他為總理事務大臣之一,把其父在第一次廢太子中獲罪失去的一等公爵銜賞給隆科多,並稱隆科多為舅舅,這是異乎尋常的。顯然,胤禛是把封爵、尊稱和總理事務大臣三個頭銜作為對隆科多扈翼登基之功的酬謝。同年十二月,又以隆科多在辦理康熙殯葬事務中“克殫悃誠”,“諸事允當”,賞給一等阿達哈哈番世職,讓其長子嶽興阿襲,次子玉柱出侍衛擢鑾儀衛鑾儀使。後又任命他為吏部尚書,仍兼步軍統領。

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隆科多奉命主持會考府事務,專司各省奏銷錢糧。三月,命加太保。四月,雍正親賜隆科多“世篤忠貞”的禦書匾額。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隆科多被任命為撰修《聖祖仁皇帝實錄》總裁宮、撰修《大清會典》總裁官和《明史》監修總裁官。六月,他又奉命兼管理藩院事務,並受賜雙眼孔雀翎、四團龍補服、黃帶及鞍馬紫轡。至此,隆科多得到朝廷的重用和恩榮達於極點,被雍正稱讚為“此人真聖祖皇帝忠臣,朕之功臣,國家良臣,真正當代第一超群拔類之稀有大臣也”。

雍正即位初期,政局不穩,他勸諭隆科多和年羹堯這兩個左右手同舟共濟,內外鼎助。為了實現這個圖謀,他甚至自行做主,把內弟年羹堯的長子年熙過給隆科多做兒子。其實,隆科多已有兩個兒子,但能得到皇上的非同小可的恩賞,他感到萬分欣喜,說自己命中該有三個兒子,這第三子即如同上天所給。隨後,他將年熙更名為得住,並向雍正發誓,一定會同年羹堯親密共事。

然而,對隆科多和年羹堯這二人來說,權重必擅,賞多必驕。隆科多自恃有功,在朝廷內部專橫跋扈,攬權逐利。如在吏部,司官對他“莫敢仰視”,唯命是從。他所經辦的銓選,人們稱之為“終選”。在諸王麵前,他傲慢無禮。有一天,皇十七子允禮進宮,隆科多碰見了,他不按規矩跪一腳問安,僅起立表示致敬。允禮當時也不敢得罪於他,遂向他欠身而過。這時的隆科多變得狂妄自大,目中無人。同年十一月,雍正已察覺隆科多這方麵的問題,他在河道總督齊蘇勒的奏折上密諭:“近日隆科多、年羹堯大露作威福、攬權勢光景,若不防微杜漸,此二臣將來必至不能保全,爾等皆當疏遠之。”

隆科多雖專擅逞威,但頗有心計。他預料到自己的權位並不穩固,因而在許多事情上都留了後路。他很早就把財物轉移到各親友家中,以防雍正抄家。他參與了雍正的奪儲陰謀,意識到皇上遲早會除掉自己。他借諸葛亮的“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時”,來抒發自己的恐懼心情。他擔心權位過重,會引起雍正的疑忌,於是主動提出辭掉步軍統領之職。

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起,隆科多開始失寵,被解除步軍統領之職。五月,他同年羹堯一起,遭到雍正的譴責:“朕禦極之始,將隆科多、年羹堯寄以心膂,毫無猜防,所以作其公忠,期其報效。孰知朕視為一德,伊等竟懷二心,朕予以寵榮,伊等乃幸為邀結,招攬納賄,擅作威福,敢於欺罔,忍於背負,幾致陷朕於不明。朕恨辨之不早,寵之太過,愧悔交集,竟無辭以謝天下,隻有自咎而已。朕今於隆科多、年羹堯但解其權柄,不加刑誅者,正以彼等之妄謬,皆由朕之信任太過,是以惟有自責,而於伊等一概從寬也。自今以後,既覺其奸偽,曉諭眾知,不複信任,假以要權。”並警告其黨羽,應與他倆劃清界限,斷絕聯係。六月,雍正又以其子玉柱行為卑劣,命革鑾儀使等職,交隆科多管束。接著,又以隆科多徇庇年羹堯之罪和議敘銀庫各員不從公商酌為由,令交都察院嚴加議處。都察院奏議革去隆科多一等公爵,但雍正不同意,命削其太保銜及一等阿達哈哈番世職,並命往甘肅阿蘭善等處修理城池,開墾荒地。

雍正對此安置還不放心,又特意諭示涼州總兵宋可進予以監視,叫他與隆“相見時不須絲毫致敬盡禮”。七月,雍正下令把過去賞賜給隆科多的黃帶、紫扯手、雙眼翎和四團龍等物俱收回,不準使用。顯然,雍正這時不僅不信任隆科多,而且將他看成是誑君背主、植黨擅權的大奸臣。

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隆科多被罰往新疆阿爾泰嶺,同策妄阿拉布坦議定準噶爾和喀爾喀遊牧地界,事畢後再同預計前來的俄國使臣會議劃定兩國疆界。雍正嚴厲指出:“此事隆科多非不能辦者,伊若實心任事,恩蓋前愆,朕必寬宥其罪,若心懷叵測,思欲憤事,所定邊界,不合機宜,於策妄阿喇布坦、鄂(俄)羅斯地方生事,朕必將伊治罪。”而後,又命刑部審問隆科多的家仆王五、牛倫。他們供出了隆接受年羹堯、滿保等多人禮物的情形。二月,隆科多奏稱:“臣等驗看寧夏賀蘭山前,搖漢拖輝至石嘴子等處寬闊一百裏,曠野而平,其土肥潤,稈種俱皆發生,其地尚暖,易於引水……若修造渠壩及放水之閘,兩岸可以耕種萬頃地畝。”議政王大臣奏交大理寺卿通智同嶽鍾琪商酌辦理,諭從其議。隨後,兵民前往開墾,並在新開發區設立新渠縣。

這說明隆科多在遭到遣戍之後,依然忠於朝廷。五月,禮部侍郎查嗣庭因文字獄被戮屍梟示,隆科多以薦舉罪受到牽連,但“每奉密旨誥問,俱不吐實”。與此同時,雍正還譴責隆科多和允禩的同夥阿靈阿、揆敘等人互相黨附,邀結人心。八月,隆科多同散秩大臣四格在恰克圖與沙俄代表薩瓦·務拉底恩拉維茨會麵。在談判中,他能堅持正確立場,堅決要求沙皇政府歸還被其侵占的中國大片領土。

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宗人府參劾輔國公阿布蘭私將皇室玉牒繕本交給隆科多,收藏在家。阿布蘭被革去公爵,並圈禁家中,旨令隆科多將情由回奏。六月,議政王大臣等議奏:“隆科多私抄玉牒,存貯家中,及降旨詢問,又不據實具奏,應俟辦完鄂羅斯疆界事件,將伊革職,拿問治罪。”雍正針對此事,怒斥隆科多說:“從前差隆科多前去,並非不得其人,以其能辦理而使之也。鄂羅斯事件最易料理,特給伊效力之路,以贖罪耳。及隆科多去後,看其陳奏一應事件,不但不稍改伊之凶心逆行,且並不承認過失,而舉動狂悖,全無愧懼,將朕降旨行文查問之事隱匿巧飾,無一誠實之語。伊既不實心效力,則留伊在彼,反致妄行攪擾,毫無裨益,可將隆科多調回,令其速來,未到京以前,爾等請旨,鄂羅斯邊疆等事,著克什圖前往,與四格、圖理琛辦理。”旋以大不敬罪,革去隆科多一等公爵,命其弟慶複襲替。

十月,順承郡王錫保等遵旨審奏隆科多罪案,列舉他犯大不敬之罪有5,欺罔之罪有4,紊亂朝政之罪有3,奸黨之罪有6,不法之罪有7,貪婪之罪有16,共計41條大罪。在大不敬的罪狀中,除私抄私藏玉牒外,還說他把康熙賜給他的禦書貼在廂房,視為玩具。又說皇上賞給他3000兩銀子,令他修理公主墳墓,但他拖至3年,竟然不修理。在欺罔罪狀中,談到他在康熙去世的那天,他並未在禦榻前,亦未派出近禦之人,但他卻“詭稱伊身曾帶匕首,以防不測”,又“狂言妄奏,提督之權甚大,一呼可聚2萬兵”。在祭祀時,他“做有刺客之狀,故將壇廟桌下搜查”。在紊亂罪狀中有:他在“皇上謁陵之日,妄奏諸王心變”,又“妄奏調取年羹堯來京,必生事端”,“妄奏舉國之人,俱不可信”。在奸黨罪狀中,說他交結阿靈阿、揆敘以及保奏大逆之點嗣庭。在不法罪狀中,說他“任吏部尚書時,所辦銓選官員皆自稱為佟選”,指控他縱容家人,勒索財物,包攬招搖,肆行無忌。在貪婪罪狀中,列舉了他接受賄賂的名單和銀數,納賄銀多達50多萬兩。雍正覽奏,諭諸王大臣等曰:“隆科多所犯41款重罪,實不容誅。但皇考升遐之日,召朕之諸兄弟及隆科多入見,麵降諭旨,以大統付朕,是大臣之內承旨者,惟隆科多一人。今因罪誅戮,雖於國法允當,而朕心則有所不忍。”在這種情況下,雍正免其正法,命於暢春園外附近造屋三間,把隆科多永遠禁錮在那裏,以恕背恩之罪。他的財產被全部用於抵賠追贓,長子嶽興阿被革職,次子玉柱被發往黑龍江當差。就這樣,盛極一時的顯宦之家,最終毀於一旦。隆科多悲憤至極,翌年死於禁所。

舉人出身的首輔鄂爾泰

從對鄂爾泰的重用,可以看出雍正用人的不拘一格,因為在那個重“出身”的年代,舉人的學曆大概僅相當於現在的大專。但鄂爾泰很爭氣,他用自己的勤奮和能力證明了能力比學曆更重要。

鄂爾泰,字毅庵,姓西林覺羅氏,滿洲鑲藍旗人。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生。先人投歸努爾哈赤,為世管佐領。祖父圖彥突官至戶部郎中,父親鄂拜為國子祭酒。鄂爾泰6歲入學,攻讀四書五經,8歲開始作文,練習書法,16歲應童子試,次年中秀才,19歲補廩膳生,次年中舉,即進入仕途。

鄂爾泰官運的轉機是在雍正帝即位之時。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他被任命為雲南鄉試副主考,五月,被越級提升為江蘇布政使,成為地方大員。雍正三年又晉升為廣西巡撫。在赴任途中,雍正帝覺得他仍可大用,改封為雲南巡撫,管理雲貴總督事,而名義上的雲貴總督楊名時卻隻管理雲南巡撫事。所以,鄂爾泰在西南開始官職雖為巡撫,而實際上行使著總督的職權。

鄂爾泰曆任封疆大吏和宰輔,對農田水利一貫比較重視。在江蘇布政使任上,察太湖水利,議修吳淞、白茆,因迅速離任而未得實現。雍正後期督巡陝甘時,規劃屯田事宜,乾隆初年,巡視直隸河道,條奏開治之法。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閱視運河河道。鄂爾泰還在地方上推行耗羨歸公等項政策,注意荒政、漕運。但是這些方麵都沒有做出明顯成績。他一生最有意義的政績是在西南推行改土歸流政策。

鄂爾泰作為封疆大吏和雍正帝的寵臣,還向朝廷貢獻用人的意見。他對於才與德、能力與職務等關係以及如何識別人的賢佞等問題上,提出他的見解與建議。有時,他就雍正帝的提問和觀點而展開討論,他們君臣之間的議論,雖然是從那個時代的現實出發的,但在今天看來,還是饒有趣味的,因為他們的對話很精彩,時時流露出真知灼見。

雍正四年八月,鄂爾泰在論用人的奏折中寫道:

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柔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亦難以自效,雖賢者亦或致誤公;用當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為,即小人亦每能濟事。因材、因地、因事、因時,必為官無棄人,斯政無廢事。

他強調,用人一定要得當,什麼職務、什麼差事,用什麼樣的人,人職相當,就能發揮人的才能,該辦的事情就能辦好。人盡其才了,職務就沒有虛設。一個人是有才能的,又是有操守的,可就是不適合擔任那種職務,而非要派他去做,他的才德不但不能發揮出來,反倒會把事情耽誤了,這樣既毀了人,又壞了事。他認為任用官員要人才與職務相適合,最終目的是要把事情辦好——“政無廢事”,就能把國家治理好。這是他考慮用人問題的出發點。

鄂爾泰的奏議引起雍正帝的極大興趣,隨即在他的奏折上寫出一篇議論:凡有才具之員,當惜之、教之。朕意雖魑魅魍魎,亦不能逃我範圍,何懼之有?及至教而不聽,有真憑實據時,處之以法,乃伊自取也,何礙乎?卿等封疆大臣,隻以留神用力為要。庸碌安分、潔己沽名之人,駕馭雖然省力,唯恐誤事。但用才情之人,要費心力,方可操縱。若無能大員,轉不如用忠厚老誠人,然亦不過得中醫之法耳,究非盡人力聽天之道也。

“用有才能的人”,這對於君主和大臣們來說,並沒有異議。問題是有才能的人,可能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點,這樣的人還可不可以用?用人者往往因此而不敢使用他們。雍正帝不這樣認識問題,也不這樣來處理對一個人的任免。他深知,有才能的人未免恃才傲物,看不起上司和同僚,從而與那些庸愚聽話的人不同,不容易駕馭,但他認為不必懼怕他們,應當用心去掌握他們。在這裏,尤需“惜之、教之”的思想,這是說人才難得,對已經湧現出來的幹才,盡管他們有缺陷,也要愛惜,不能摧殘。愛惜的方法之一,是對他們加強教育,幫助他們改正過失,以利充分發揮他們的才智。

鄂爾泰見到朱批後,具折陳述自己的意見:

可信、不可信原俱在人,而能用、不能用則實由己。忠厚老成而略無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聰明才智而動出範圍者,可用而不可信。朝廷設官分職,原以濟事,非為眾人藏身地,但能濟事,俱屬可用,雖小人亦當惜之、教之;但不能濟事,俱屬無用,即善人亦當移之、置之。

他認為,國家設官定職,出發點是為了辦好事,不是為用人,尤其不是為養閑人,誰能把事情辦好就應當用誰,而不必管他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在這個前提下,對於有缺陷的能人加強教育,對不能辦事的善人,或調換職務,或離職賦閑,讓出缺位給有能力的人來幹。他進一步說明和發展了雍正帝的使用有才能的人的思想主張,雍正帝看後大為欣賞,稱讚他的說理“實可開拓人的胸襟”。

歸結起來,鄂爾泰與雍正帝的用人思想,第一個共同點是,以能力為旨歸,大膽使用人才,而對有德無才的人,盡管可以信任,但不可重用,以免妨礙政事。在對德和才的要求上,他們把才擺在了第一位。第二個共同點是,對有缺點的人才,不因有才而放縱,而是加強對他的教育與管束,使他的才能發揮出來,防止他品德的缺陷敗壞政事。第三,這樣的用人原則是為辦好國事,有利於國事者即任用,無利者不管他有什麼值得重視之處,也不給予官職。國事第一,這個用人原則實有高明之處,處在封建時代的這對君臣,把社稷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首先考慮同個人的關係、個人的好惡,實在是難能可貴的。對於人才“惜之、教之”的方針,是讓人才從自身的負擔中解脫出來,更好地施展他的才能,隻有寬闊胸懷的政治家,才能具有這樣了不起的思想和方針。就這一點而言,鄂爾泰可以進入政治家的行列了。

雍正朝被表彰實心辦事、認真提參屬員的督撫,有豫撫田文鏡、晉撫諾岷、魯撫塞楞額、浙撫李衛、粵撫楊文乾、贛撫邁柱,當然還有雲貴總督鄂爾泰。鄂爾泰基於他對屬員的了解,提拔了一批人,也參劾了一些人,大體上做到知人善任。雍正帝對鄂爾泰說:“卿之識人,實越常人。”又說:“卿之識人感人,朕實信及。”雍正帝在這方麵對鄂爾泰的評價,反映了鄂爾泰善於識別人才的實際。鄂爾泰有著可貴的用人思想,並知人善任,正是這個原因,促成了改土歸流事業的成功。

鄂爾泰的發跡,在於巧遇雍正帝,這種君臣際合,又同他的性格、智識密切相關。

鄂爾泰自20歲中舉,即被召為侍衛。他的為政行事可以歸結為兩條,一是信奉和講求忠孝。雍正二年,他因侄子鄂昌、鄂敏同時中舉,訓誡他們說:“吾家世德相承,延及後裔,惟忠孝二字,永矢終身,是所望耳。”以忠孝教子侄,亦以此自勵。二是講求實學治國。鄂爾泰在江蘇布政使任上,對於士子,總覺著他們隻會做八股文,而“實學尚少”,因而在考時文之外,加試古文辭。與士人交遊,“輒與論經史,談經濟”。這兩條,即忠君作為做人的根本,講實學作為從政的指導思想。

鄂爾泰與雍正帝的最初接觸,是在康熙年間任內務府員外郎時。那時作為雍親王的雍正要求鄂爾泰為其辦理分外之事,鄂爾泰以“皇子宜毓德春華,不可交結外臣”,加以拒絕。據記載,有一個暴戾的郡王,強命鄂爾泰替他辦事,鄂爾泰不從,郡王將杖責之,他卻說“士可殺,不可辱”,迫使郡王向他謝過。鄂爾泰守著一項原則:忠於國君,忠於職守,不趨炎附勢,不畏強暴,哪怕危害自己也在所不惜。他有著剛正不阿的性格。雍正雖然碰過他的釘子,但認識到這是忠君的品質,對皇帝的統治有好處,所以即位之後,不但不記他的仇,反而鼓勵他、稱讚他:“汝以郎官之微,而敢上拒皇子,其守法甚堅,今命汝為大臣,必不受他人之請托也”,鄂爾泰以正直守職而得到皇帝的賞識,被越級提拔為江蘇布政使。

鄂爾泰受知於雍正帝,後來關係發展,如同家人父子、如同朋友。雍正帝不隻是給他加官晉爵,和他討論政事,斟酌用人,對他的恩賜也是少有的,諸如賜福字,追封三代,還特加優遇,與眾不同。比如,雍正帝50大壽,群臣舉觴慶祝,雍正帝未見到在昆明的鄂爾泰,心中不悅,特揀果餅四盤,專程送往雲南,並說:“朕親嚐食物寄來卿食,此如同君臣麵宴會也。”鄂爾泰因而感到“受恩至此,無可名言,天地神明,實鑒實察”。雍正帝在鄂爾泰的奏折上答道,他默祝“上蒼厚土、聖祖神明,令我鄂爾泰多福多壽多男子,平安如意”。後來,鄂爾泰奏稱,到雲南後連得2子,已有5個兒子了,感謝皇上的祝願和賜福。雍正帝回稱,他的祝禱出於至誠,“今多子之願既應,其他上蒼必賜如意也”。鄂爾泰在西南期間,雍正帝對他的賞賜幾乎無月無之,《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譜》對此種恩榮詳加記敘,觸目皆是。更有甚者,雍正帝不顧君臣之體,稱鄂爾泰為朋友。雍正五年,鄂爾泰奏稱他勸導新任雲南巡撫朱綱如何忠誠於皇帝,雍正帝閱後批答道:

朕含淚觀之,卿實為朕之知己。卿若見不透,信不及,亦不能如此行,亦不敢如此行也,朕實嘉悅而慶幸焉。

是年有所謂黃河清祥瑞,內外群臣上表稱賀,其中鄂爾泰、楊名時的賀表不合規式,通政司照例題參,雍正帝卻隻讓議處楊名時,而不及鄂爾泰,同一時間發生的同一性質的錯誤,何以有迥然不同的處理?雍正帝的解釋是:“鄂爾泰公忠體國”,是“純臣”,“求之史冊亦不多覯”,故不忍以小節而加處分,而楊名時“毫無親君愛國之心,與鄂爾泰相去霄壤”,不能因寬待鄂爾泰而及於楊名時,所以仍對楊議處。可見,雍正帝偏袒鄂爾泰,已到了強詞奪理的程度。

鄂爾泰的親屬亦得到雍正帝的特殊恩惠。鄂爾泰的長子鄂容,雍正帝在他中舉後引見時賜名鄂容安,於雍正十一年(公元1734年)庶吉士未散館時,被破例用為軍機章京,“欲造就成材”。鄂爾泰的五弟鄂爾奇康熙間為編修,雍正帝因其兄而垂愛之,用為戶部尚書兼步軍統領,使之成為親信大臣。鄂昌是鄂爾泰的長兄之子,雍正六年以舉人而為戶部主事,數年之間,曆道員、布政使,至巡撫,飛黃騰達。然其為官“貪縱”,並非傑出人才。鄂爾泰的三兄鄂臨泰之女,經雍正帝指婚,配給怡親王允祥之子弘皎,日後成為王妃。

鄂爾泰對雍正帝的感恩圖報,也出乎常人。雍正五年五月,鄂爾泰得到雍正帝賜物,寫奏謝折說他的心情:“自念遭逢,雖義屬君臣,實恩同父子,淚從中來,不禁複作兒女態。”同年九月的奏折又講:“皇上)愛臣諄篤,臣之慈父;勉臣深切,臣之嚴師。”一再講他們君臣的關係如同父子、如同師生,顯見君臣關係之深。

鄂爾泰的趨奉雍正帝,更表現在他違心地助長雍正帝搞祥瑞。雍正帝崇信祥瑞,鄂爾泰則投其所好,每每以報禎祥取悅雍正帝。他頻頻奏稱雲貴出現諸如嘉禾、瑞鶴、卿雲、醴泉等。雍正六年十二月鄂爾泰奏報:萬壽節那一天,雲南4府3縣地方,出現“五色卿雲,光燦捧日”,次日“絢爛倍常”。雍正七年閏七月,鄂爾泰又奏報,貴州思州和古州在一個月內祥雲連續7次出現。有的官員不讚成鄂爾泰這樣獻媚,大理縣劉知縣說,我怎麼看不到卿雲啊,莫非是眼裏眯了沙子?雍正帝很不滿意這些說風涼話的官員,他說像鄂爾泰這樣的督撫陳奏祥瑞,是出於強烈的愛君之心。雍正帝為支持鄂爾泰,即以卿雲之報而給雲貴官員普遍加官晉爵,鄂爾泰由頭等輕車都尉授三等男爵,雲南提督郝玉麟從雲騎尉晉為騎都尉,其他巡撫、提督、總兵各加二級,知縣、千總以上俱加一級。

鄂爾泰報“卿雲”之前,曾靜投書案發生。曾靜指責雍正帝是謀父、逼母、弑兄、屠弟的大逆不孝的人,而古來傳說,“卿雲”現是天子孝的表現,鄂爾泰特意說是“皇上大孝格天”所致,歌頌雍正帝是大孝子,道德上沒有缺陷。曾靜投書案是一場政治鬥爭,鄂爾泰則以報“卿雲”支持雍正帝,希望皇帝取得政治上的主動。這實際是一種政治行動。鄂爾泰本人也知道祥瑞之說的荒誕,對奚落他的大理縣劉知縣不但不記仇,反而嘉許他的公直,向雍正帝推薦他。他不惜毀壞自己的名譽,假造祥瑞,為在政治上支持雍正帝,可見他的忠君之心。

乾隆帝即位後,鄂爾泰仍然高官厚祿,但君臣關係遠不如前朝。特別是鄂爾泰與另一大學士張廷玉不和,各自引“門下士互相推奉,漸至分朋引類,陰為角鬥”。鄂、張本在一室辦公,麵和心非,往往整天不說一句話,鄂爾泰有過失,張廷玉輒加譏諷,使鄂爾泰無地自容。他們的紛爭,為乾隆帝所不能容忍。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鄂爾泰的門生、左副都禦史仲永檀向鄂容安泄漏密奏留中事,獄興,乾隆帝指責他“依附師門,有所論劾,無不豫先商酌,暗結黨援,排擠異己”,將之囚禁致死,並革鄂容安職。對鄂爾泰雖無懲處,但下吏部議,以示警戒。

乾隆二十年(公元1756年),內閣學士胡中藻《堅磨生集》案發,胡誅死,與其唱和的鄂昌被株連自盡。胡中藻亦是鄂爾泰門人,乾隆帝指責鄂爾泰搞朋黨,說如“鄂爾泰猶在,當治其植黨之罪”。所以鄂爾泰晚年,君臣關係平常,致貽身後之咎。總起來說,鄂爾泰基本上實現了忠君思想,以此為雍正帝所知遇,晚年培植私人勢力,“忠”上的缺陷,導致君臣關係大不如前。忠君在封建的道德觀念中是最高的原則,是大節,鄂爾泰對於雍正帝是緊緊地把握了這一點,在大節上成了完人,就站住了腳,而且青雲直上。注意大是大非,抓大事,鄂爾泰深知其中三昧,他說過:“大事不可糊塗,小事不可不糊塗。若小事不糊塗,則大事必致糊塗矣。”他認識得很深刻,乃至同他有門戶之見的張廷玉也說:“斯言最有味,宜靜思之。”表示佩服。清末鍾琦在引述鄂爾泰這段話時,讚揚說:“文端識量淵宏,規畫久遠,此數語大有閱曆。”識大局,顧大體,是鄂爾泰一生的長處,雖然晚節有疵,但不影響他的大節。